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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女主人 ...

  •   二楼。

      电梯开门出来,看到的第一个房间是关上的,她在二楼转了一圈,发现只有两个房间关着,其中一定有一间是他的卧室。

      先是电梯旁边那扇门。

      里面很安静,她抬起手,轻拧把手,感觉到一股阻滞,果然上锁了。

      没办法跟一间对她上锁的房间纠缠,它冷冰冰,生人勿入。

      和它的主人一样残忍。

      她脚步轻轻地,来到另一个房间。

      脑子里有一瞬的想象,他说不定躲在里面,不想见她,他料想不到她这么大胆敢闯进他的房间,见到她,他或许会惊讶,或许会恼怒,但是她都无所谓。

      甚至暗暗有点期待。

      怎么样?你离开以后,我长成了一个不讲礼貌的大人,你会教训我吗?

      然而她的想象落空,房间打开,里面没人,一张双人床,一些柜格,印着不规则几何图案的深色地毯,淡青色纱帘在风中轻摆,空气里残余淡淡冷香。

      林乐施放轻脚步深入,像是怕不小心惊醒了什么。

      床品是灰蓝色的,像是阴郁的雾霾天,一床薄被铺在床上,有种纹丝不动工整的美,看不出有人睡过的痕迹。

      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

      她心生茫然,为什么会在这里?好像鬼上身,正在做过分的事。

      脑子里那根紧绷着的弦忽然松下来,就像在体育课上,发足奔跑了八百米,到终点后浑身都没了力气。

      林乐施靠着墙,缓缓蹲下。

      床头柜和她的视线齐平,上面放着一只腕表,一本看标题就足够无聊的书,书的旁边是一团红色的小东西,丑得刺眼,丑得和这个房间格格不入。

      它很眼熟。

      林乐施睁大眼睛。

      拿上东西,从房子出来,这次林乐施顺利找到A207。

      院子门口,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他拿着手机,她的背包贴着背脊震动起来。

      林乐施走近,清了清嗓子:“是谢先生吗?”

      男人回过头,怔了怔,然后笑起来,一双碧蓝色的漂亮眼珠像大海的颜色,和她想象中竟然一样。

      他点头,看着她的目光有着惊艳,但很有分寸的一瞬即止,“林小姐?”

      她笑起来,牙齿洁白,眼睛里映着明媚的光,“是我,不好意思。”

      “哈哈,哪里哪里,是我不好意思才对,说错话害你找错地方。”

      听着他蹩脚却努力往外蹦的中文,林乐施笑得愈发灿烂。

      这位外国友人和她想象中差不多,温和,不拿架子,礼貌之余亦不失分寸感,情绪稳定,明宇对他的评价完全是污蔑。

      想也知道,要真是那么难搞的人,明宇不会介绍给她。

      她却不知,谢祖豪也在想,这位林小姐同他的想象不太一样。

      起先,他拜托半土著明宇帮介绍一个普通话老师,要求人好,心善,有耐心不发脾气。

      今天在电话里听见她声音,不急不躁地,像清澈的冷水,感觉是个冷静又成熟的人。

      见面以后,发现她不只脸庞年轻,笑起来,更是自然流露出几分孩子气。

      挺好,看起来不会对他发脾气,也不会像前几个老师那样被他气走。

      他给她倒一杯水,林乐施接过,露出一丝担忧:“我刚才不小心打扰到你朋友,没关系吧?我可以向他道歉。”

      谢祖豪:“不用担心,一点小事。”

      忽然他停下,看向窗外,在那一片绿意的林荫道下,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过,像是一片碧色湖水下游过的鱼影。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谢祖豪一脸自豪地炫了一句俗语,“那就是我那位朋友,他回来了。”

      林乐施愣了一下,她站起身,然而迟了,目光只追到车的一抹残影。

      谢祖豪已经拿起电话:“Eliot?你回来了?”

      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笑:“没事,就是跟你讲一声,刚才我的老师不小心敲了你家的门,我代她向你道歉。”

      无聊的电话。

      “没事。”林奕庭随口问,“什么老师?”

      “我请的中文老师,看上去很专业,脾气又好,这次一定顺利。”

      “那祝你成功。”

      林奕庭挂断通话,将车停进车库,经由电梯直达一楼,今天本该如此,和往常一样乏味无趣的一天。

      没想到萍婶还在客厅里。

      大概是今天做工晚了吧,他没多想,只对萍婶微微点头,随后准备上楼。

      萍婶却追过来,表情有点不安:“林先生,我……刚刚你女朋友来过,拿她的东西。”

      林奕庭缓缓地回过头,“谁来过?”

      “一个女孩子,林先生不知道?”萍婶惊慌,“她说您认识她的。”

      她没撒谎,他的确认识。

      很快,林奕庭从门口的监控里看到林乐施,画面里,她几次抬起头,面容纯白,眼神冷漠而倔强。

      他忽然生出一种错觉,仿佛正和她隔着时间和屏幕,无声而漫长的对视。

      半晌,他合上电脑。
      “她进家里都干了什么?”

      萍婶事无巨细地回忆,从她坐上沙发,进厨房,到坐电梯上楼。
      “那位小姐好像进过您的房间。”

      林奕庭站了起来。
      “没事,你可以下班了。”

      他走进二楼卧室。

      站在床头柜边,拿起书,翻开,看到里面的照片,轻轻地松了口气。

      还好,还在。

      可是他目光轻扫,发现少了一样东西,眼神瞬间冻住。

      照片里的少女,日光下,米粉团子似的脸蛋,嘴里啃着苹果,稚气未脱的脸上,天真与残酷并存,像是在对他说,对,是我拿走了你的东西,能把我怎么样?

      那是林乐施送给他的礼物。

      时尚是个轮回,在林乐施十岁那年,海城的中小学,可能也包括大学,突然开始流行起手工制品。

      寒假结束的那个新学期,林乐施去学校,走进教室,被交好的同学团团围住,她发现了新天地。

      他们之中,有人拿着颜色漂亮的手工包,还有白毛绿眼睛小猫咪的十字绣,在陶艺体验课上烧的杯子……

      “我妈妈说,手工的才是最高级的,也是最贵的。”

      落座后,同桌拉开外套,美滋滋给林乐施展示她的新毛衣,纯白的,摸上去软糯糯,上面还有一只憨态可掬的小鹿。

      她好意地问:“你呢,有穿新毛衣来吗?”

      林乐施摇头,坦诚:“我妈妈不会织毛衣。”她和哥哥身上穿的,大多是家里亲戚哥哥姐姐淘汰下来的。

      她还好,哥哥这人洁癖,不爱穿别人穿过的,尤其是他现在个子蹿得飞快,母亲说,家里那些哥哥姐姐再多,也没人有他能穿的衣服。

      冬天,林奕庭经常一件单衣和外套,他说不冷,她摸他的手,总是暖和的。

      同桌眨了眨眼睛,有些词穷。

      林乐施想到什么,从书包里拿出餐盒,打开来,直起腰板:“ 但是我哥哥给我做了爱心午餐。”

      同桌凑过来看,“哇”一声,餐盘里赫然是一只可爱小兔。

      巧克力点眼睛,番茄酱的红鼻头,肉松铺了一层看上去毛茸茸的,还盖着蛋皮做的小毯子。

      “好可爱!”同桌羡慕地说,“你妈妈手好巧!我家都是我爸做饭,他手可笨了。”

      林乐施骄傲地挺起胸:“不是我妈,是我哥哥做的。”

      同桌女孩的表情立马肃然起敬,世上还有这种好哥哥?怎么她的哥哥,只会跟她抢遥控器,以及在她照镜子的时候损她丑?

      很奇怪吗?林乐施不以为意,爸妈很少在家,她从小就是吃哥哥做的饭长大的,她的食欲和口味,全部都由他一手培育,有时她觉得,她是由他养成的。

      可惜这样漂亮的爱心餐太费时间,而林奕庭升入高中,越来越忙,他现在住校,一周只能回家一次。

      这一餐做得漂亮,是他为她开学加油。

      林乐施不会做手工,幸好,学校有开设手工课。

      课上,老师发给每个人丝绒布,针线和填充棉,颜色是随机分配的,老师要大家发挥创意,根据自己的颜色设计思路,决定要做什么。

      她拿到的是红色,当即决定,要做一只苹果,等哥哥这周末回家送给他。

      然而她手笨,从小没做过家务,手更是没做过精细活,几次戳到自己,布被毁得破破烂烂,不能用了。

      下课后,她哭丧着脸追上老师,手里捏着哥哥给的零花钱,想买新的手工布料。

      年轻女老师弯着腰问她:“乐施要做什么?”

      “苹果!”

      “苹果好啊,要送给谁呢?”

      “我哥哥!”

      林乐施苹果一般的脸庞让人心软。放学后,老师带林乐施去办公室,一对一的,手把手地教她。

      这一次,尽管还是笨拙,可她总算完成,人生中送给哥哥的第一件生日礼物。

      不是什么“亲亲脸”“唱一首生日歌”这种胡闹的礼物。

      是她拼尽耐心,一针一线,认认真真,花费两个小时做给他的手工苹果。

      虽然针脚有些乱,苹果不够圆润,她投降,她尽力了,碰一碰褐色细梗旁边点缀的绿叶,心中期盼他的生日早些到来。

      老师同她一起出校门,忽然想起:“你哥哥是不是林奕庭?”

      “老师怎么知道?”林乐施眼睛亮亮的。

      光是听见哥哥的名字也足以令她高兴。

      老师带着感慨:“他很优秀啊,成绩好,好多女孩子喜欢他。记得有年圣诞节,他从楼下经过,女孩子在楼上,把礼物往下扔。”

      想起那天的礼物雨,老师忍俊不禁。

      林乐施习惯了旁人对兄长的夸赞,她亦习惯他的光环,为此沾沾自喜,心头鼓胀,脸颊爬上热意,不觉二月料峭春寒。

      哥哥一定喜欢我的礼物。她心想。

      果然,他生日那天,捧着丑苹果,笑眯眯说非常喜欢。

      只是她没想到,他竟一直留到现在。

      还留着干什么呢?现在人都说,苹果是最无聊的水果,可有可无,水分虽多,却太酸牙。超市里,琳琅满目的替代品,都好过一个早该被岁月掩埋,不堪入目的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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