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全文 尽管曾经被 ...
-
尽管曾经被众多家长们唾弃着,混搭风作为一种流行时尚仍然在潜移默化着人们的生活。所谓的里长外短,抑或是上长下短之类的,我们不仅见怪不怪,也往往因为习以为常而学会渐渐欣赏起来。
有趣的是,在文学作品中,我们往往也会寻找到“混搭”的形迹影踪。诸如用轻松活泼的笔触描写相对沉重的故事,抑或是在嬉笑怒骂中冷讽人生百态等等。自然,有写得颇为成功令人拍案叫绝的,自然也有写得相形逊色令人扼腕的。
譬如,喻斑斓的《撮心小住》。
老实说,关于这部作品的评论,笔者来回写了不下四遍,从第一遍的鲜花,到第二遍的小砖,到第三遍的“晚霞与鲜花一色、砖头共瓦片齐飞”,以至于现在拍砖占绝大部分的成品。不可否认有朋友意见的影响,但是《撮心小住》禁不起反复推敲的弱势,却也是不言自明的。
《撮心小住》,并不是“写”的不好,相反,笔者十分欣赏喻斑斓的文字。用抒情一些的言语形容,那便是恰似站在二十一世纪钢铁森林的这一角,体会百年前绑麻花辫女学生走在丁香小巷的诗意。有一句话,是我无论修改了几遍评论都舍不得删去的。我曾经听贾平凹评论张爱玲“一生都在写红楼、写曹雪芹”,“写得不是整本的红楼,而是一个一个的红楼段子”。在我看来,喻斑斓的《撮心小住》,写的就是一段一段的,小资情结。
喻斑斓的小资情结并不是单单自文字的矫揉造作而体现的,相反的,你若真要体会那般的小资,便要嚼透了她的故事,从骨子里头去吮出来。全文中最为明显的一段,便是开场男主角的登场——
“每天一早离开那张五尺宽的床,站在镜子面前考虑穿什么颜色的衬衫,配哪种古龙水;看见保安总是熟练一挥手,然后一个潇洒的转弯把车嵌进最显眼的停车位;走到设计部便对秘书小姐温柔一笑,却对一旁的法国人视而不见;然后晃着钥匙圈走进办公室,等到有灵感的时候就埋头工作,灵感走了就下楼吸烟;下了班去酒吧,向漂亮女人献殷勤,却不记得她们的名字;周末睡到下午三点,喝完咖啡就去健身房,还有听不完的小道消息;每月对信用卡帐单疑惑,会有要记帐的冲动,虽然三天后故态复萌,依然乐此不疲去刷卡;定期和死党聚会,发表对钱和女人的感想;定期一次□□,事后手机里总要多几个拒接电话。”——童玉棠,这样一个“十八岁,身体健康,相貌堂堂,有钱却不炫耀,多情却不滥情”的花花公子,如何能不说他小资?
截然相反的,作为女主角登场的恭晓居,却是灰姑娘中主人公的精确写照——“马尾辫,前面过长的刘海挡住了眼睛,黄黄的发梢,估计开了叉;肤色还算明净,就是不够白皙,还沾了一脸尘土;小家碧玉式的裙子下却是一双白球鞋。”和男主角十分不称的形象,显然这是个现代板的都市仙德瑞拉,然而喻斑斓却将那畏缩的哀怨的自卑的心性抽去,换上一个更为小资的符合现代熟女的自傲性格——说再见就再见了的,那段属于少女纯情的初恋。
到此结束,那么《撮心小住》尚可算一篇可爱的小品文,短而趣致十足,适合悠闲的下午茶时间展卷一阅,那种微酸的了然的情感,似有若无,含苞待放,香甜馥人。
只可惜,作者铁了心的,要将灰姑娘的故事进行到底。
后来的情节也不是说写得不好,作为名不副实的第三者的未婚夫的出现,男子野性的直觉苏醒,领域被侵犯的独占欲导致其不顾一切的跳下婚姻的陷阱。而女人呢?怀抱着初恋的神圣情感而献身,继而一举攻下男人的心房或是新房,连同其家人和儿子的情感也一手包办,最后则是男人终于清醒的大结局——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至此,《撮心小住》终于从一部雅趣小说步入俗文行列,其前进的步伐可比磁悬浮列车的启动速度,一去不复返。
不是不喜欢团圆大结局的,没多少人会自虐的转去寻求悲剧的情节以满足“美”的需求,毕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能轻松一点何乐而不为?然而俗话说得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小资之所以为小资自因为其特殊的历史和文化定义——必然出生于民国之后,却永远无法足够成熟到跨入新时代。它要攀附在那个时代的灯红酒绿中才能耀眼,它左边牵的是皇朝的糜烂右边揽的是世纪的巨变,这是只有在中文中才有的,带着少许讽刺少许惊羡的定义。也往往因为此,小资只能成为某个小众圈子的奢侈品,而无法掀起一阵全□□动。它必须是高高在上才能被人以目光来追捧,它必须是孤独的、不完美的、怅然的。
喻斑斓的文字太过小资,小资的不适合拿来匹配一段俗不可耐的情节。这简直就像是穿着大红大绿的秧歌装扮站在酒吧里低吟浅唱,错配了衣裳也错配了情感。至于情节,我至今仍就不能理解为何一段情节,居然可以将主角的灵魂色彩消磨得如此之快。在前半段或可看出的独特风采——一个以小资作为生活,一个以小资作为灵魂——在故事的后半段全然泯灭在市场阿姨讨价还价的口水中。男主角对于女主角的情感爆发的如此之快,活像是在黑人蓝调中突然扬起的命运交响曲。至于对于此种感情的合理解释,无非是在一起住的时候成功担任了钟点工的角色。若要说温柔体贴煮菜烧饭,相信只要童大少勾一勾手指头就有一大批志愿者;若要说自始至终的深情相待,我更相信只要是女人没有不感情丰沛的。那么她恭晓居何德何能获得童玉棠的倾心?更不要说连漫画女主角善良的近乎愚蠢的优点都没能在恭晓居身上发现了——她同其他女子一样会动心计。
将文章从头至尾翻来覆去了好几遍,只得到“她令他习以为常”这几个字,不禁仰天长叹果然将孤男寡女关在一室是最好的撮合方法,原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动心是从空气中的荷尔蒙最先开始的。总之,全文的情感交汇在最后顺畅的几近不可思议,看到男主角承认自己的感情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如看见ET自外太空降临,而童玉棠之于恭晓居便如耶和华之于圣母玛丽亚——我施爱予你,你便要回报我,无论你是否已经谈婚论嫁抑或曾经受伤;并且你要在未来的日子等待我想通了才娶你,并帮我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同时替我抚养我的孩子直到我意识到我是父亲。假若没有作者在气氛营造和文字上的功底,《撮心小住》可以说是另一个版本的《圣经》——一个女子如何成为男子人生道路上明灯的《圣经》。自然,那就太可笑了。
好的故事,应该是可以令读者百读不厌的。一次次“炒冷饭”也能或者让人心产生不同生感慨的妙文,《撮心小住》看了几遍的感慨居然是一部可笑的《圣经》,就像穿着西装外套里头配着刺眼的路边摊牌子T恤一般,经不起仔细推敲。无论衣服上的混搭,抑或是写作中的求变,大抵都要遵循最起码的规则,再再退一万步,也不可叫人心生格格不入之感。《撮心小住》,论文字架构可算精美,写出的却是个让人连回味都懒的故事,可惜、可叹,复可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