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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   一夜难眠,第二天早上面色自然好不到哪去。晓曦对着镜子仔细描绘了半天,才出门去。到了公司,打卡时候沈馨揪了一下她的衣角问:“昨晚没睡好,还是生病了?”
      晓曦扯扯嘴角挤出一个笑脸“没。大概有点着凉,休息一下就好了。”
      “恩。这几天天气变化大,你又要跑户外,多穿点儿。”她点点头。

      沈馨是晓曦大学时隔壁宿舍的,同级不同专业,活泼开朗,对人体贴。晓曦的大学时代和同学往来并没多么密切,特别是和女生,那时候也曾经偶然听到过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不过她懒得去解释,事实上也没有很在乎,但落在别人眼里就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沈馨倒是他们那一届的风云人物——学生会干部,社团联盟的社长,人又生的美,人缘也好,她男朋友就更出色了,他们感情很好,公认的模范情侣。后来晓曦读研究生了,就再没见到过沈馨,也很少听到他们的消息。不曾想,来广告公司应聘又遇见,之后成了同事,当时她直感叹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也得亏沈馨罩着她,得以免去不少前辈们对新人的磨砺。想来沈馨那样的“白骨精”,怎么会看不出她浮肿的眼睛和脸颊,只是那样的人在表达自己时候更懂得为别人考虑、不肯戳穿她而已,仅为此,晓曦也要感谢她。

      下午照样去工地,吸了很多冷风,傍晚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市区,晓曦明智的选择了一家粥铺解决生计,回家路上又在小商贩的小车上称了几个橙子和一串香蕉。晚上没什么娱乐活动,盘算了一下周五的菜谱,把需要的原材料列了一张清单后,就恹恹的躺在床上不愿意动了。时间尚早,她倦极了反而睡不着,拿了手机玩小游戏,不一会儿就通关了,还是不困,《爱的喜悦》响了很久也没达成催眠的效果,她想着也许该换一首新曲子了。
      睡不着的后果就是她翻身起来,披了衣服就开始翻箱倒柜,平时东西都收的整整齐齐装在箱子里,这会儿两个箱子都被她掀个底朝天,东西哗哗落地时候竟然有一种搞破坏的快感,她抽了两本书码齐,坐在上面,把七零八落的东西排排坐,开始埋头整理,希望时间能过的快一点或者睡衣快点来袭。
      结果是两项愿望都没实现,她的东西多且琐碎,但好在平时理得勤快,事实上真没什么好收拾的。起身准备回去和被子亲热,脚踢到一个厚厚的本子,弯腰拾起来,端详一下是以前的日记。大学之后,网络普及了,她几乎丢了记日记的习惯。
      今夜的月亮持续了前一晚的皎洁,晓曦看着手里粉蓝色封皮的本子想,真要追忆似水年华么?可她的人生不过二十几载春秋,大多数时间用来发育、和书本较劲,有多少记忆呢?
      翻开日记后读了几页她就不那么想了。原来经年累月有许多往事真的已经蒙尘。她一向自诩记忆力绝佳,却也没记清高一的第二次月考成绩比第一次下滑了30多分,也没记清朗臣轩成为她同桌时跟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小样儿,发花痴呢这是?快把嘴角的酸奶渍擦擦,出去别说认识我哈,丢不起那人!”,更没记住高三的5月4号她曾一顿饭吃掉两个馒头一碗米饭,而原因是和骆敬轲打赌,古板的老班、终年没什么色彩变化的老班,第二天穿什么颜色的外套,结果很悲剧,她输了。
      还有很多琐事。比如:同学甲今天穿了一件很个性的牛仔裤,同学们艳羡不已,问了半天才知道是他自己拿圆规挑了线头、剪破几处、画了花纹,将破不破的创意很得同学们的赞许,却遭到老班严斥,勒令第二天不换掉就要劝退,那同学再没敢传来招摇。再比如她冬天常常感冒,吃遍所有市面上的感冒药都不管用,最后被思璇和老狼押解着去了医院打点滴,临走的时候另一床的小男生让她代为转交一封给思璇的信。等等。
      她那时候懒,学习也忙,日记并不是天天都写,内容更是长短不一,有时候就只一句话,有哲理的或者那时代流行的颓废忧伤的文字,有时候画个笑脸,在旁边写上自己要考的大学,也有几篇读书笔记。
      往日时光像旧电影胶片,一帧帧在眼前放映,她好像坐在自己的对面,一个16、7岁,一个26岁。和自己交谈,郁闷的是她觉得和自己也有了沟通障碍,无法理解那时候的自己,却也比对不出今时今日到底比之以前是好是坏?
      那些文字里不计其数、不厌其烦的提到一个人的名字。
      那会儿她读高中,他则马上大学毕业。四年里只能在每年寒暑假见到。他似乎一直忙着学校里的事,回来的时间很短。每次思璇都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她过去,或者缠着她哥哥出门,带她们去公园划船或者去游乐场,他也纵着她们,走到哪里都陪着,她们闹他,他就只温和的笑,柔她们的头发。她知道他讨厌逛街,所以买衣服或者逛女生们喜爱的小饰品店时候她都单独叫思璇出来。
      那段时光是真的投入了感情吧,那样患得患失、那般小心翼翼,这些年虽然没有联络,可不代表忘记。所以后来当他那样骂她、粗暴的对待她的时候才会有世界崩塌的感觉吧、这并不是一段值得珍藏的记忆,她不做深想。
      翻到末尾几页有几张纸掉出来,她拾起展开阅读,信纸已经泛黄发脆,熟悉的遒劲的字迹,其实无非鼓励她好好学习,努力奋斗,顺道帮忙监督着他唯一的妹妹之类的话,只字未提自己,他的大学是什么样子,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教授是不是都头发花白,课业忙不忙,校园里是不是有参天的百年大树,两个人都合抱不住那种,统统没有,没有!后来的日子,晓曦找到了很多问题的答案,却对他的生活再不感兴趣。但是当时当日,即使那样苍白的一封信也够她高兴上好久。高中时手机远不如现在普及,但她家里有固定电话,他没打过,而是选择了写信这样的传统方式,在少女的天真心事里,这,是一种特别。
      日记本的封底内页,粘了一张照片,镜头里的三个人笑的让阳光都怯了三分。她站在中间的位置,朗臣轩在左,骆敬轲在右,他们两每人一只手在她头顶,摆成小兔耳朵。拍照这事倒是清楚记得始末——朗臣轩早就计划好的,刚走出考场就拉着她和骆敬轲在校园各个角落逛,和每一栋楼、每一个花坛合影,甚至在他从来不去的学生公寓前留影,劫了路过同学的行李箱冒充住宿生,摆了一个很臭屁的pose。
      还是那张照片,骆敬轲穿着白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看似一本正经的负手而立,看着镜头笑得眉眼舒展,手却在她身后藏着、和朗臣轩一起作怪。他本来比他两都大一些,已经有成熟的韵味渐渐显现。可照片里那样的他,真正衬得上白衣胜雪,他们重逢后直到现在,晓曦再没见过他穿那样的白衬衫。他平时着永不会出错的黑灰基本色,出去玩儿也穿过轻佻的粉色、挑人的米黄色,宴会上会换上惹眼的宝蓝色或者银色,却独独再没穿过那样纯净简单的白。和朗臣轩成天臭美“白马王子”的穿着比起来,他成熟的不止是心智,还有细枝末节里体现出来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晓曦也说不清楚,不过她觉得骆敬轲是和她以前认识的那个很不一样了。其实谁能一直不变呢,不变的只有变化,这道理她很多年前就懂。只是眼下怀念着照片里他的音容笑貌,她觉得分外碍眼。
      日记到末尾,她的高中也宣告结束,而这张三个人的合影更像一张标签,贴在封底上,似乎冥冥中也预示了以后的时光,只有他们在,一直陪着她。
      本子丢回柜子里,晓曦总算呵欠连天的有了睡意,瞅瞅时间竟然又过了12点,她拽过被子,蒙头怪叫一声,才平稳了呼吸,关灯入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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