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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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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七七的生命里有两个少年,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题记。
1
我,落七七,今年18岁,一头粟色直发,当然有时它是卷发,有时是流行的波波头。如果你看到一个塞耳机,听朋克,嚼香口胶,穿着邋遢牛仔裤,说话乖张的女孩,没错,她就是我落七七。
认识陌季杨是初一那年。九月初秋,就像诗歌里唱的,天正蓝,云正白,花开正好的十四岁雨季。
“七七,你怎么跟那个家伙同桌?”丽娟是我的发小,她在嗔怪我,“听说他是个小痞子。”
陌季杨长得瘦而高,皮肤晒得黝黑,笑起来一口闪亮的大板牙,就像卡通里的灰太狼,有点小坏,有点欠扁。但他长得并不难看,如果他皮肤再白一点,笑容再腼腆一点,就能像95年版《神雕侠侣》里的古天乐。
我并不觉得陌季杨坏。当然,这点我没告诉丽娟,她自恃我的知已,以她那零度智商,准会理解成我暗恋人家。
落七七,我是公认的坏学生,你为什么要和我做同桌?
我至今保留着那张泛黄的纸条。借着四眼老师写板书的空隙,一张便签,五分钟的笔谈,陌季杨轻而易举和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相识相知。
因为你笑起来好看啊,笑得好看的人坏不到哪去。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真想把当年那个笨得可以的落七七一掌拍死。
2
“城里来的落七七和陌季杨谈恋爱喽!”
我大声的朗诵着英文,假装勤奋,假装对教室里的起哄声充耳不闻,但天知道假装是一件多费力的事,早就听说过农村的学生素质不高,父母长年经商在外,无瑕照顾我,把我丢给年迈的外婆,我一下从城里搬过农村,变成了一所三流中学的借读生。不过也只三年时间,等着瞧吧,我迟早会离开这里。
“陈名,王正义,你们两个扰乱课堂秩序,给我出去罚站。”
空气里响起一个清朗的声音,一向脾气温和的班长站了起来,语气平淡,却有不容抗拒的威严,一片嘘声中,唱双簧的两个人自动耸拉着脑袋出去了。
“好了,大家继续学习,不要受他人干扰。”
经典的口吻,经典的微笑,招牌式的眉眼笑眯眯,不经意视线瞥过来,我慌乱错开,那道明亮清澈的目光,令人不敢久视。像被看穿了秘密,我心跳如雷。
那一年,班长谢小白是个眉眼清淡,脾气温和的白衣少年。
3
阳光像一记鞭子,狠狠抽在人脸上,天气很炽热,知了不时聒躁,路边一排柳树像被烤干了水份,向地面四处耸拉着枝叶。我喘着气,前面的五十米怕眼看跑不下去了,每做一次百米训练,无异爬一次万里长城,我向魔鬼教练装过肚子痛,装过脚痛,所有老桥段用尽,这次干脆四肢着地,诈昏摔倒在地上。
“陌季杨,你这个笨蛋!”
陌季杨咧着嘴巴,看得出他很惊讶,像见到了天开一样。我一边骂他,一边又在心理偷偷庆幸,幸好他没来得及把我扛到校医处,我在无人的校荫道迅速从他背上溜下来,像一条狡猾的泥鳅,见我一下从病恹恹变得活蹦乱跳,陌季杨半天没反应过来,他确实是被郁闷着了。
接下来我得到了一枝冰棒的安慰。陌季杨实在笨得可以,也多亏他的笨,才得以让我脱离体育教练的魔掌。想起他湿透的后背,扛走我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更想起平白得到的冰棍,突然觉得他很好欺负,我忍不住开心的笑起来。
“陌季杨,你刚才真是可爱死了,哈哈哈!”
“是....是吗?”
陌季杨居然结巴起来,黝黑的脸和雪白的冰棍在阳光下同时流出了汗,场面突然十分诡异。
空气里响着“咔嚓咔嚓”的啃咬声,两人闷头苦吃冰棍,我不看他,他不看我,只为掩盖内心的团尴。
落七七,你变坏了,心理突然响起了天使的声音。
落七七,你不是故意的!这是魔鬼的声音。
4
谢小白将那张大字报从黑板上扯下来,无视四周的窃窃私语,我转过头,手指哗啦哗拉翻着书,再次假扮失聪。
我知道学校很多人议论我,明的暗的,男的女的。无非我是来自城里,个性乖张,标新立异,家里很有钱,上课听歌画漫画,成绩还中等偏上,藉着借读生身份,老师也拿我没办法。
我也知道很多女生嫉妒我,包括丽娟,放学她不再等我一起走,路上碰到也故意绕道,看我的眼神开始变得猜忌。
也罢,我本就不想多解释。关于班长情书泄密的事,原本就不是我干的。用同样尖锐眼光看我的,还有陌季杨,他整整一个星期没和我搭话。好吧,既然你和他们一样,你也这样认为,那么就成全你们,顺理成章的,我答应谢小白做他的女朋友,和他公然成了出入成双让人眼红的一对。
“那封情书....是真的吗?”
陌季杨在路上拦住我。再转几个弯就是外婆的家,他终是忍不住了,他竟一路偷偷跟着我。 “你别多心,我和你外婆住同一个村。”
陌季杨攥紧我的手,似乎鼓足了勇气,双眼瞪得圆圆的,他想努力显得严肃,眼底却流露出了焦灼,“七七....快告诉我!”
“是又怎么样?”我甩开他的手,莫名的厌烦起他来,我就是不想告诉他,虽然谢小白连我的手都没碰过,他似乎更享受精神的柏拉图,对我事事迁就,背着男朋友的虚名。但这何尝不是早恋?只要所有人以为是就可以了。
5
“不可以!落七七,你答应过做我女朋友的!”
“凭什么?”我哈哈笑起来,笑得很大声,笑得很讽刺。我永远忘记不了那一天,陌季杨坐在高高的双杠架上,左腿升直,右腿弓着,皮肤是晒得好看的古铜色,漆黑的头发在风里翻飞得像一面张扬的旗帜。那时候,所有人都在笑话我被风吹跑的帆布帽,只有他跳下来,蹬蹬蹬,一鼓作气追回了那顶帽子,并拿到我面前,说,“我的兄弟们就那样,别和他们计较哈!”
如果说一开始单纯只是好感,那么后来的纸上交谈,诈昏事件,再后来他当着一帮兄弟的面向我表白,就不仅仅只是喜欢了。
“落七七,做我女朋友!”
“好啊。”
我答应得真简单。丽娟都不相信我喜欢上了一个小痞子,她说,他有什么好?是的,别人眼中他千般不好,万般不好,打架闹事,吊儿郎当,不务正业,考试成绩永远倒数第一名。但我就是觉得他好,他大情大性,他淳朴义气,他笑容磊落,这些我都喜欢,并做为优点统统接受。
情到浓时方知觉,喜欢一个人竟也是可以没原因的。
可是,后来谁会料想到这是个打赌?如果不是无意听到,他亲口和他兄弟的对话,我怎会相信他追求我仅仅是因为一个赌局?我只是他炫耀的资本。
“不,不是这样的.....一开始是假的,后来.....”
我不想听他解释,什么都可以被原谅,唯独欺骗不可以,何况是感情的欺骗。
“就当我们是个美丽的错误。请你记住,我,落七七,现在是谢小白的女朋友。”
“七七,你会后悔的!”后面陌季杨还在喊话,我越走越快,除了呼啸的北风声和脚步声,什么再也听不到了。
这个冬天,到底是过早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