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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花来香花店 ...

  •   花来香花店。
      花店门口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美丽纯洁的玫瑰花,有百年好合的百合花,有浪漫感动的风信子,有浓情厚意的勿忘我等等。
      各种花香混合在一起都分辨不出哪种是属于它们自己独有的香气了。店门口尚且如此,何况店内?浓浓的香气四溢开来,让街道上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伫立良久,甚至还有一些女生硬拉着自己的男友进店选花。
      店内的装修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衬托出花的魅力。

      杨丽娟,花店的老板,既年轻又漂亮,身材高挑火辣,长得一副鹅蛋脸,清秀可人,浑身透露着成熟的韵味,弯弯的细眉下是如柔水般温柔的眼睛,为人端庄典雅心肠好。绝对担当的起美女二字。她手里拿着一个本子,在店里来回走着,正在检查着今天批发来的鲜花。
      “姐,我们回来了”谢天宇清朗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高大帅气的他手里提着一个黑色袋子,神清气爽,剑眉下是深邃的眼睛,嘴角长了一颗黑痣,听说长在这里的人很会说话。
      在他后面还跟着一位女生,中等身材,上身是白色T恤加醒目的深红色外套,下身是黑色的紧身休闲裤,碎长的刘海垂过眼睛,挡住了漂亮的眸子,白净清秀的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向杨丽娟打招呼:“丽娟姐”。
      杨丽娟点头答应,动作却没停下,嘴里说道:“回来啦,我把这里清完了就给你们做饭去”。
      “丽娟姐,你忙你的,我去做吧”。
      “嗯,那好吧,麻烦你了” 杨丽娟转头看看她。
      “丽娟姐,你怎么这么说呢,如果不是你,我恐怕……”说到这里像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便没再继续说下去。
      杨丽娟走过来摸摸她的头,笑着说:“傻丫头,别想那么多了,事情不都过去了吗,还提它干什么”。
      “恩,那我去做饭了”。乖巧的点点头。
      待她走进里屋后,杨丽娟对着谢天宇使了个眼神,谢天宇刚好看到,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做了个OK的手势,便也追进了里屋,嘴里还喊道:“思思,我来帮你”。
      柳思思上次昏倒的地方恰巧就是花来香花店的门口,当时杨丽娟姐弟两正准备关店,就发现了昏倒在地的她,于是便将她救起。
      她醒后对杨丽娟姐弟两不甚感激,知道他们都是好人,将内心压抑已久的委屈连带着眼泪一股脑儿的全部倾吐而出,包括她来城里的目的,和家里的一些事,当然,他并没有把张卓侮辱她的事情说出来。
      杨丽娟本是个心肠好的女人,谢天宇在听了柳思思的遭遇后也是愤愤不平,恨不得把那些酒店的人和她的父亲统统告上法庭,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没有证据,没有证人,而他父亲也已经去世了。
      姐弟两都很同情柳思思,两人对望一眼,默契的点点头。
      于是柳思思就留在了杨丽娟的花来香花店帮帮忙,而且每个月杨丽娟还会给柳思思一些钱,只是柳思思并没有接,她说:“丽娟姐,我不会要你的钱的,否则我的良心会很不安的”至此,杨丽娟也不再劝她。
      到现在,已经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柳思思也知道了一些他们的事情,起初她还以为谢天宇是杨丽娟的男朋友,因为杨丽娟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很年轻。其实杨丽娟已有25了。还没结婚,听谢天宇说她男朋友还在念大学,也姓杨。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亲姐弟。还知道杨丽娟是跟她母亲姓,谢天宇跟他父亲姓,至于其中原委她也不好过问。这些都是在和谢天宇聊天的时候他告诉她的。
      谢天宇还告诉她,杨丽娟以前还当过老师,当柳思思问起为什么又不当老师的时候,谢天宇摊摊手说:“我也不知道”。
      杨丽娟这几天也在观察柳思思的为人,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又勤快懂事,可谓人见人爱。这么好的女孩,在现在这个社会打着灯笼也不一定能找的到,所以就打算暗中撮合她和谢天宇,尽量安排多的时间让他们在一起。
      而谢天宇对柳思思可谓一见钟情,清纯的气质,清秀的脸蛋儿,心地善良,这样的女孩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性格文静,娇柔。
      这更激起了他的保护欲,就算没有他姐的暗中撮合,在不久之后他也会对柳思思展开追求或者表白的。
      在这几天里柳思思虽然也会想念张凯文,但是有谢天宇这个健谈的家伙陪着她,倒也觉得轻松愉快,很多烦心事也抛掷脑后。只是,心里仍然没有忘记要去A市的念头。
      晚上八点。笑阁楼酒店门口。
      “喂,你们不会是想到这里面去吧,那可不行,我可没那么多钱”张凯文紧张的看着赵灿几人说道。
      郑龙笑着说:“看把你紧张的,我们有说要进去吗?这酒店虽然小可也不是我们这种平民所能消费的起的,听说里面最低的消费就是两百”最后还特地补充了一句:“一个人”。
      “走吧,我们还是去一个我们消费的起的地方消费去”赵灿揽着张凯文和郑龙的肩膀说道。
      最终他们挑选了一个小菜馆,环境倒是很好,很安静,或许是因为这地方太偏僻了些,没多少人光顾,不过这里厨子的手艺很地道,苏耀说不远处还有一个臭豆腐馆子,白天老远都能闻到味道,只是他说他只对烤鸡感兴趣,别的都入不了他的“金口”。
      点了几个菜外加两斤白酒和一只烤鸡,逍遥自在的吃了起来。
      期间就属郑龙的话最多,他属于健谈开朗型,不过有一个缺点,就是喜欢夸夸其谈,老是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还对别人不屑一顾。
      由于苏耀有些结巴,也就很少说话,只顾着啃手里的鸡腿,而且啃的非常非常的干净,连骨头缝里的一丁点儿肉丝都不放过,用手摸上去除了口水还是口水,油都被他吸干了。
      啃完之后,吮吸着几根沾满油的手指,然后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眼睛一会儿看看盘子里的另一只鸡腿,一会儿又看看张凯文等人。
      郑龙看着他那表情,颇为厌烦的道:“吃吧,吃吧,妈的,吃那么多肉也没见你长肉”。随后又看向赵灿和张凯文,他俩也微微笑着点点头,表示没什么异议。在得到大家的同意后,大手一挥抓起盘子里的鸡腿就往嘴里送。
      张凯文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同一般,经常拿对方开玩笑,郑龙就是这样,豪爽、大方,平时说话骂骂咧咧,他告诉张凯文:“做兄弟就应该这样,骂骂咧咧却又不失感情”。
      他们之间的这种感情又让张凯文想起了昔日的校园生活,曾经他也有这么一帮好兄弟,只是现在却分道扬镳,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心里难免有些感慨与怀念。
      “凯子,来,喝了这杯酒以后我们几个就是好兄弟了”郑龙站起来举起酒杯豪爽的说道。“好,喝了这杯酒就是好兄弟了”张凯文也被他的豪情所感染。年轻人的血液终究是沸腾的,最能激起他们血液的就是像这样的友情。
      三人都站了起来,唯独苏耀还自顾自的啃着鸡腿,像他这样的境界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了,满脑子飘的都是肥肥的鸡腿。赵灿推了推他,他恩恩的直点头,却没下一步动作。
      郑龙心里那个气啊,呼的一把夺过鸡腿:“妈的,鸭子,你上辈子饿死的啊,拿起杯子,喝酒!”。那一瞬间的焦急让苏耀有些像是命根子被夺了一样,让张凯文看了不禁笑了出来。
      鸭子是他的绰号,在高中时候郑龙就给他戴上了。
      砰砰,杯子碰撞的声音在安静的深夜里响起。他们之间没有隔阂,没有利益,没有利用,不像有些人,在一起吃饭喝酒为的只是自身的利益,没有一句真话,都是一些奉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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