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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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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案牍库的门槛高三寸七分——沈昭量过,正好卡住女子的弓鞋。
"按规矩,案牍吏需着皂靴。" 主事将一双旧靴踢到她面前,"但《服制》有载,女子穿男装者,杖八十。"
同僚们的哄笑声中,沈昭赤脚踏上青砖。腊月的寒气顺着脚心往上爬,像无数根冰针扎进骨髓。
她跪坐在矮几前抄录案卷时,听见背后议论:
"听说她靠给崔大人暖床才……"
"嘘,《大明律》'官吏宿娼'要革职的!"
"那算娼?顶多算个玩意儿……"
砚台里的朱砂突然晃出一滴,正落在"良贱相殴"的"贱"字上。
沈昭发现,刑部最锋利的刀不是廷杖,而是笔墨。
某日她收到一叠"待誊录"的案卷——翻开才发现,全是女子诉状:
- 某寡妇被小叔夺产,诉状批"妇道当静"
- 某婢女告主□□,卷尾朱批"贱婢勾引"
她连夜将这些案子重抄三份:
一份按原样上交,
一份藏入袖中,
最后一份用米汤写在《女诫》夹页——遇水则显。
崔珩在《大明律》铁碑后找到她时,沈昭正用簪子刻字。
"知道私自篡改案卷是什么罪么?"他阴影笼罩下来。
沈昭头也不抬:"斩立决。"她指尖摩挲着新刻的凹痕,"但《名例律》说,'官文书误,当以墨涂注'——奴婢只是在'纠正错误'。"
月光照出碑上新鲜的刻痕:
"诸主奸婢,未成者杖一百,成者绞。"
——这是《大明律》原文,但被永乐年间的一条"例"变相废止。
崔珩突然抓住她流血的手指按在碑上:"你以为刻上去就有用?这碑上的律条,三成已名存实亡。"
血顺着"绞"字往下流,沈昭笑了:"那大人为何还在修订《问刑条例》?"
端午那日,案牍库突然走水。
沈昭冲进浓烟时,看见几个书办正将一箱案卷投入火中——那正是她标记过的女子诉状。
"住手!"她扑上去抢,被一脚踹中心窝。
书办踩住她手指:"尚书大人说了,这些'淫词妄语'留着也是祸害!"
火光中,沈昭瞥见箱角露出的《女诫》——她抄的米汤诉状正在高温下显现。
灰飞烟灭的黎明,崔珩扔来一套青色官服。
"从今日起,你以'书办'名义入秋审处。"他背对着她,"但记住三点:"
一、不得穿此衣过仪门;
二、奏疏须由他人代呈;
三、若有人问起,就说是我崔家的婢女。"
沈昭抚过官服补子上的练鹊纹——这是未入流小吏的服饰,却比宫装贵重万分。
窗外传来钟声,崔珩最后说道:
"你刻在碑上的那条律文……已纳入新修条例。"
晨光刺破窗纸时,沈昭发现官服袖中藏着一物:
——她那本被烧焦边的《女诫》,有人用朱笔在空白处补全了所有被焚的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