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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爬树的伤疤与藏起来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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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巷的时光像梧桐树下的影子,被日头拉得长长的。林溪、陆则、苏晓晓,后来加上被陆则“收拾”过的赵磊,四个孩子成了巷子里的固定风景。
林溪爬树总爱逞能,十岁那年非要去够最高的那根枝桠,脚下一滑,整个人朝下跌。陆则眼疾手快地冲过去,林溪结结实实地砸在他背上,两个人滚作一团。陆则的胳膊被树干蹭掉一大块皮,渗出血珠,林溪的膝盖也磕青了。苏晓晓吓得直哭,赵磊跑去叫大人,陆则却咬着牙说:“别哭,我没事。”他把口袋里的大白兔奶糖掏出来,剥开糖纸塞进林溪嘴里,自己胳膊上的血顺着指尖滴在青石板上,洇出小小的红痕。
后来那道疤在陆则胳膊上留了很久,像条浅浅的蚯蚓。林溪每次看到,都要把自己的袖子撸起来,露出膝盖上早已淡去的青痕:“你看,我们都有勋章。”陆则总是别过脸,耳根悄悄泛红。
苏晓晓心思最细,十三岁那年,她发现陆则总在林溪的铅笔盒里偷偷塞巧克力。有次被林溪撞见,陆则手忙脚乱地把巧克力往身后藏,林溪却一把抢过来,掰了半块塞进他嘴里:“我不爱吃黑巧克力,太苦。”其实她知道,陆则也不爱吃,只是记得她上次说“想尝尝黑巧克力是什么味”。
赵磊是个直肠子,十五岁那年看到隔壁班男生给林溪递情书,直接把那男生堵在操场角落:“离林溪远点,她是陆则的人。”陆则知道后,第一次跟赵磊红了脸:“别胡说。”可那天放学,他却把那封粉色信封扔进垃圾桶,手指捏得发白。
林溪其实都看在眼里。她看到陆则在她解不出数学题时,悄悄把写满解题步骤的草稿纸推过来;看到他在下雨天,把伞往她这边倾斜,自己半边肩膀都湿透了;看到他听到苏晓晓打趣“你们俩凑一对得了”时,假装生气地转身,却在没人的地方偷偷笑。
只是那时的喜欢,像藏在梧桐叶下的露珠,谁都没说破,却在晨光里闪着怯生生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