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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Episode 7 萨姆不会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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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放什么狠话出来,迪恩到底还是没有跟我打上一架。我不知道对此心存遗憾算不算是有自虐倾向,但真打起来的话,说不定我能给他点儿颜色看看呢。
跟比自己块头大的人打架,向来是我的专长。
然而今晚是没戏了。早先在酒吧里灌进肚子的黄汤早已变作汗水,从我们的毛孔里争先恐后地逃之夭夭,之后的大动干戈对于减缓新陈代谢更是毫无助益。我原本打算回自己的酒店去凑合一晚。肚子再饿,睡着也就没感觉了。然而萨姆却硬是把我拉到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给我点了一份全料汉堡,还有一杯颜色粉得可怕的草莓奶昔。
“你在发抖。”萨姆用上没商量的语气,“如果吃饱了还这样,我就要送你去医院。打赌看我会不会吧。”
哦,萨米,我还真怀念你这么霸道做主的模样呢。
“我没事,所以别瞎操心了,猛男,在医院那种地方待着才会让我更难受呢。”我假装不耐烦,不想让任何人看出此刻萨姆的关心多少触动到了我。
唉,我可不想刚逃过解释自己串通哪个天使研究出光荣魔法的麻烦,结果又落进了被发现我也有个爱操闲心的弟弟的陷阱当中呢。
麻烦,永远都会越生越多。
至少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明天一早就离开梅森市。事实上,天杀的,明天一早我会离开爱荷华州,离这鬼地方越远越好。吸血鬼的案子已经结了,我也该给自己放个假,离猎人们的麻烦远远的才好——趁卡斯蒂奥或者温彻斯特兄弟还没有彻底盯上我。
但当然了,我该把“事与愿违”改成自己的中间名才是。
不过今晚仍旧平静,这也是我们应得的。在吃汉堡的间隙,我默默听着萨姆和迪恩同一些消息灵通的猎人互通有无,调查恶魔最近的动向。兄弟俩也边吃边聊,或者说,迪恩一边吃,萨姆一边聊。
“给,吃光。”我把自己还没动过的薯条推给萨姆,知道这会让他语气夸张地抱怨卡路里,“你不吃,我也不吃。”
“哥们儿,你听见她说的了。”迪恩在萨姆面露迟疑的时候幸灾乐祸地使劲用胳膊肘撞了撞弟弟的肋下,“在这里就别想着吃草了,萨米,他们不卖。”
萨姆只好捻起一根薯条小口、小口地吃着,一副活受罪的模样。
但不管萨姆这个大脚野人究竟有多讨厌高油高盐的垃圾食品,反正我一个汉堡下肚之后,的确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
“谢谢款待,小伙子们。”我吁了口气,心满意足地开始喝奶昔。
“甭客气。”迪恩挥了挥手,嘴里还有半个汉堡在嚼着。
萨姆嫌弃地看了迪恩一眼,“迪恩,你可以把东西咽下去再说话。”
迪恩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这么鸡蛋里挑骨头了?哦,对了,你一直是个龟毛怪来着。”
“我只是说,”萨姆无奈地嘀咕,朝我摆摆手示意一下,“我们桌上还有淑女。”
迪恩差点把嘴里的汉堡喷出来,趁他使劲咳嗽的功夫,我放下那杯奶昔,拉过迪恩盛着薯条的盘子,倒了一堆酱油上去,然后推回给他。
“嘿,你他妈干嘛?”迪恩又惊又气地喊了一声,然后在萨姆的哈哈大笑声中瞪了我们两人各一眼,“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拿浪费粮食当玩笑了?萨姆,看着我,合格的猎人从不浪费粮食。这不好笑。”
“没人拦着你吃。”我重新拿起奶昔喝了一口,说道,“你不吃我吃,没人会浪费的。”
迪恩想说什么,但最后也没张开嘴,于是这一口气憋回去鼓起了脸。
我故意对萨姆说:“他真可爱。”
不管有没有酱油薯条,这桌垃圾食品最后都没剩下什么,搞不好迪恩还觉得薯条加酱油的味道挺不错呢。兄弟俩也没再问我有关光荣魔法的事情,而我也不打算解释。
但在快餐店门口分手前,萨姆的确问了我接下来打算去哪儿。
尽管我曾撂下过“分道扬镳”的狠话,但经过生死一战,我们三个都非常默契地假装忘记了约定中的那一部分。
“奥克拉荷马。”我随口胡诌,心中对和这哥俩就此分别感到不舍,但这更是尽快分别的充分理由,“注意安全,保持联络?”
“保持联络。”萨姆把手插进上衣口袋里,那副模样和我弟弟完全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定要保重啊,丹。”
我在沿街走下去的时候抬起手头也不回地朝他们挥了挥,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英帕拉的引擎轰隆隆响起来,车子驶向和我完全不同的方向。
就是这样,到最后,一个人只能带着自己旅行。
我并没有真的去奥克拉荷马,虽然认真找找的话,我相信自己肯定能找到一两个案子。但不出预料的话,萨姆和迪恩一定会抽空查阅奥克拉荷马的新闻,揣测我会跟进哪个案子,搞不好还会托付某个附近的猎人注意我的行踪。
所以还是算了。保持低调,这是最近一段时间里我的生存之道。
因此,九月劳工节过后,我在怀俄明的一个农场里找了份零工。不算是我做过最好的工作,但有的吃、有的睡,白天繁重的体力劳动还能让我晚上倒头就睡,所以没什么可抱怨的。真的。
萨姆也和我联络过几次,偶尔问及对恶魔动向的调查,统统都被我敷衍了过去。
看起来,那兄弟俩正在全力调查六尺之下的腌臜事,如果说我不好奇,那是扯谎,但我绝不想被牵扯进去。绝不。
因为路西法,如果我偶尔也能坦诚一回的话。
但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个世界的路西法会认得我,认得丹·温彻斯特。可即便如此,我也还是觉得小心为上比较好。
毕竟我已经吃够了胆大妄为的苦果,不需要更多不计后果的鲁莽行径来给自己的战绩添光增彩。说真的,父亲会为我骄傲的。尽管这一整件和路西法牵扯到一起还把自己搞到平行宇宙的倒霉事,绝对会让老爸气得活活打断我的腿。
但我的腿也不是第一次断了,就是这么一说。
我工作的农场和这片教区内所有的农场一样,都以农场主的姓氏命名,叫做普卢克斯农场。我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先跟倒霉的铸铁炉较一番劲,把火点起来之后就煮上咖啡。和我一同工作的挤奶女工一共有三个,我们从五点半开始挤牛奶,而熟悉一整套安抚、清洁的流程之后,我得说,这份工作还挺具有抚慰情绪的功效的。
当然,刚开始还没习惯的时候也挺让人恶心就是了。
通常情况下,七点我们就能把热热的牛奶过滤进奶罐里晾凉,之后喂鸡、喂猪的活计由另外两个女工负责,我和名叫吕蓓卡的女工则去给女主人帮忙,为这一大家子准备早饭。
农场里这栋住人的大房子还没气派到能称之为庄园,但每个房间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窗明几净、整洁舒适。客厅里的家具陈设大多是木制,桌椅板凳结实耐用,一点儿也不花哨。宽敞的厨房里总是能闻到烤面包或者烤饼干的香气。走廊过道上没有挂什么风景画,只有三五个一组的相框,照片多是在附近拍摄的,偶尔还有家庭成员入镜。没有摆拍,因此也格外具有生活气息。
当然,我并没有把这地方当成自己家,但作为一个临时工作地点,我的确喜欢这里。
一白天的忙碌过后,我和同住在农场里的临时工们还会一起挤在后屋的门廊下,吹着晚风,就着炖菜和土豆大快朵颐。院子里的欧蓍草初秋便已结了果,长势相当不错。
这种外号魔鬼荨麻的东西曾被我用来占卜,没有水晶好使,但也可能是我学艺不精。
西部的秋天并不会冷得太快,要是遇上那些闷热的傍晚,女主人就会给我们送一大壶冰茶出来,然后叮嘱年纪最小的伊凡注意吃相。
这当然不是一天的结束,晚上还要再挤一次奶,然后打扫卫生、检查门窗,在农场四周骑马巡逻。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时段,浑身酸痛,又因为辛苦劳作而心满意足。
如果我还有活着退休的一天的话,找个这样的农场生活倒是不赖。真的,我可以想象,我,还有萨米……
这种想象通常会到此戛然而止。因为这就是美梦终结的时刻了,毕竟萨姆不会想要这样的生活。
早在爸刚过世那阵子,我曾埋怨过这该死的猎魔工作,埋怨它究竟让我们失去了多少,甚至因此痛恨这份工作。在当时,让我一直坚持在猎魔的路上走下去的是我弟弟,而非这份工作本身。我在每一件案子中都拼尽全力,一部分原因是我知道有些人的性命就指着这个了,另一部分原因则是,除了这样做,我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能维持这个只剩一半的家庭不再变得更加支离破碎。
我相信,如果自己不再猎魔,假以时日,萨姆必然会回到原有的生活轨迹中去。大学、女友,成功人生。他当然不会完全推开自己的亲生姐姐,我想自己还会在感恩节、圣诞节收到贺卡,但正常人家的兄妹姐弟在长大之后就是这样。
他们渐行渐远。
可我不想和萨姆渐行渐远。他就是我的全部了。于是,我抓住惟一能抓住的,拼命猎魔。烂事一件接着一件,因为世道就是如此。渐渐地,这份工作在我和萨米的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摇摇欲坠的平衡,或者说,这份工作成了我们摇摇欲坠的生活的全部。
我恨这份工作,但也是这份工作能让我在求之不得的生活边缘拥抱仅有的温暖。
没了它,我是什么呢?
随着秋意渐浓,我在农场的工作中也越来越得心应手。女主人很看得上我踏实干活的劲头。至于她老公,我想,对于那位脖子晒得黑红、只信奉耶稣和全美步枪协会的农场主来说,不冲我吐口水就已经是对我的赏识了。
碰上休息日,我也会到镇上去喝喝咖啡,四处闲逛。从农场到镇上徒步的话要一两个小时,风景不赖,只是这样的旅程太过寂寞了,独自一人更是容易胡思乱想。好在养马的艾萨克偶尔会让临时工们搭个顺风车。
镇上有个不大的图书馆,还有一些布料铺子、五金店。出于习惯,我用手头能买到的东西拼凑了些防身的工具——早先猎魔用的那些枪和砍刀都被我埋在了农场旁公路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尽管这里是怀俄明,农场里也有一两杆猎枪可供主人打猎或者保护动物,但一个临时工背着一把大枪上门应聘也有些太过头了。
我只希望别有用到这些武器的机会。这是片宁静祥和的区域,大部分都是农户和猎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附近的镇子也民风淳朴,不像大城市那样鱼龙混杂。我想我真的度过了一段不错的安宁时光。
直到有一天,镇上发生了凶杀案,然后FBI就来了。
还有德瑞克·摩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