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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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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刘天英的场景吗?在那四位被称作“四大天王”的少年里,他是我最先遇见的一个。
晨光穿窗而入,锐利地倾泻下来,落在他方正的额头上,那双俯视着我的眼眸,是深邃的靛蓝色。
那双蓝眼睛带来的冲击感,至今仍清晰可辨。我僵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甚至怀疑方才所见的靛蓝眼眸不过是幻觉。如今回想起来,那无疑是一场令人刻骨铭心的初遇。
禹主仁天生带着笑意,性子爽朗又平易近人,在班里向来备受同学们的喜爱。事实上,我最后最亲近的也是他,我们熟络的速度快得惊人——仅仅相处了两天,他便甜甜地叫我“妈妈”,随后蹦蹦跳跳地扑进我怀里撒娇。面对这样的亲昵,我根本无法拒绝。
权恩亨也总是笑意盈盈,身为班长,我们自然多了许多交集。比如我常会局促地找他:“权恩亨,去医务室之前……有点事想麻烦你……”后来在和白柔敏产生分歧时,他坚定地站在我这边,那份坦荡让我对他生出了真切的好感。
在此之前,我一直下意识地躲避着权恩亨。他有着惹眼的红发与绿灰色眼眸,模样耀眼夺目,且对潘如龄有着显而易见的好感。可如今想来,这般躲避实在多余——我们不过是同班同学,何必刻意疏远,闹得彼此尴尬?
况且看着故事的走向便知,以权恩亨为首的四人注定会与潘如龄走得亲近,而潘如龄又总黏着我。既然如此,不如坦然相处,彼此成为舒服自在的朋友,也未尝不可。既然已经放弃了对平凡生活的奢望,再和权恩亨相处时,便少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对话也愈发轻松。
炎热的六月,学校举办运动会的那个月,权恩亨坐在潘如龄正前方,而我在他们对角线的位置。每到休息时间,我们三人便会凑在一起聊天,也正因如此,我时常能窥见权恩亨不为人知的一面。最典型的,莫过于那件事。
“我昨天被妈妈骂了,因为吃了水果没立刻清理果皮……其实晚点收拾也没有关系吧??”
“阿姨应该是担心会招来果蝇。”
“嗯?”
“夏天很容易滋生蚊虫,所以得尽快清除垃圾,还要把垃圾桶的盖子盖好。用果酱和洗衣剂汇合后的液体,可以轻易抓住那些苍蝇。尽管有点不太美观……”
“啊,还有……要是不想让虫子进来的话,可以在水里放些桂皮粉……”
我皱着眉暗自思忖,很难想象这话出自一个十四岁男孩之口,反倒像位细心的全职主妇。后来才知晓,权恩亨的妈妈在他五岁时便离世了,所以从那时起家里的大小家务几乎全由他一手包揽。或许正因如此,他偶尔才会流露出这般“操心妈妈”的模样,尤其是在告诫殷志浩和刘天英别沉迷游戏时,那份叮嘱格外真切。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权恩亨的父亲在刘天英家做司机,这份渊源让两人对彼此的境遇了如指掌。权恩亨总说:“刘天英其实是个温柔的人,心肠很好的……”可我始终无法与刘天英亲近,别说深谈,就连正经说上一句话都难。或许是初印象太过深刻,又或许,只是因为他骨子里的疏离与生硬。
事实上,当年同班的女生,没有一个人敢主动和刘天英说话。他坐在靠窗的第三排,每当我听课听得燥热难耐,转头望向他时,都觉得他周身萦绕的清冷气息,能顺着风拂来一丝凉意。他擅长体育与演讲,却总给人一种“非人类”的距离感——是因他那如冰块雕琢般苍白的皮肤,还是那双泛着冷光的靛蓝眼眸?
如今想来依旧觉得奇妙,最先主动靠近我的,偏偏是刘天英。
某个盛夏,暑气蒸腾得让人连去食堂的力气都没有。我让潘如龄去小卖部买了披萨汉堡,刚放在桌上就没了胃口,干脆趴在桌上。有同学路过,轻拍我的头问我是否不舒服,我只含糊答道“太热了,不想吃”,对方便念叨了句“伙食费浪费了”便走开了。接下来的几十分钟里,我在燥热中反复睡去又醒来,循环了不下十次。
同学们都出去活动了,空荡的教室里,只剩时钟秒针滴答作响,偶尔有微风穿过百叶窗,带来细碎的晃动声。日光透过窗户洒满教室,即便没开一盏日光灯,室内也亮得通透。我侧着脸趴在课本上,望着窗外澄澈的蓝天,忍不住又低叹一声,闭上了眼睛。正喃喃抱怨着酷热,额头忽然传来一阵清凉。
是饮料吗?我下意识以为是潘如龄回来了。可睁开眼,却发现覆在额头上的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心头猛地一震。男女的手本就有着明显的差别,我悄悄抬眼,竟一时不敢相信这是男生的手——那双手干净得过分,指尖泛着微凉。
再抬头时,便看见刘天英跨坐在我正前方的椅子上,垂眸注视着我,我的心跳几乎在那一瞬间停滞。不知为何,当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暗了下去,唯有他注视的那片区域,亮得格外清晰。片刻后,他动了动唇,声音清冷:“没发烧啊……”
本来就没有。我心里暗自嘀咕,我又没生病,不过是热得难受罢了。很快,覆在额头上的冰凉手指移开了,我眯着眼望着他,忍不住想:刘天英莫不是为了贴合小说里的高冷人设,连体温都这般清冷?
他的手虽离开了,鼻尖却萦绕着一缕淡淡的清香,清爽又干净。我猛地睁开眼,脑海中骤然浮现一句熟悉的小说台词——《网络小说的法则》第五条:男主角身上必会散发清爽的香气,譬如,从他身边经过时,总会闻到一缕裹挟着清冽柔和的气息。“这股清香是?”我无意识地喃喃自语。
光是想起这句台词,脸颊就控制不住地发烫。我咬着后槽牙暗自腹诽:拜托,不会真的是所谓的“清凉的水香”吧?那写这本小说的作者,怕不是个小学生。
可脸颊的热度迟迟不退,我终究放弃了睡觉,撑着胳膊坐起身,却又一次愣住了。
我以为他早已回到自己的座位,可刘天英依旧跨坐在我前排的椅子上,目光直直地望着我。这般近距离对视,才发现他那双靛蓝色的眼眸,竟比平时柔和了许多。权恩亨呢?他们向来形影不离。或许是看穿了我的疑惑,刘天英率先开口,下巴朝潘如龄的座位指了指:“跟潘如龄一起去小卖部了。”
“那你怎么……”我刚想问他为何留在这儿,他便打断我,语气平淡:“太热了,懒得动。”
“啊……”这简单的回答,比我预想中亲切了太多。我本以为他要么只字不答,要么干脆无视我,是我把他想得太过冷漠了。原来,他也只是个普通的少年。一想到自己曾以为这位主角绝不会和我说一句话,我便有些羞愧,默默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刘天英瞥了我一眼,便将目光转向了别处,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尴尬。
午后的阳光催人昏昏欲睡,空气也比往常更显稀薄。我再次抬眼望向刘天英,他依旧维持着原来的姿势,没有要回座位的意思。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另一只手握着白色的MP3,耳朵里一如既往地塞着白色耳机。
阳光落在他乌黑的发顶,碎成点点光斑,发丝间竟隐隐泛着极淡的蓝光。我望着他端正的额头、清晰的眉眼与高挺的鼻梁,心底不禁疑惑:他为什么不回自己的座位?
下一秒,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抬眼与我对视。那双依旧泛着冷意的靛蓝眼眸,看得我心头一紧。别再看了,快移开目光……我正慌乱着,他忽然伸手,摘下了我右耳的耳机,递到我面前,开口问道:“要听吗?”
我愣在原地,来不及思索便鬼使神差地接过耳机,戴在了耳朵上。流淌而出的旋律十分熟悉——是林肯公园的《Faint》,吉他伴奏激烈又强劲的硬核摇滚。我实在无法将这般炽烈的音乐,与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刘天英联系在一起,惊讶地望向他。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挑眉耸肩,伸手便要收回耳机。我连忙抬手制止:“等等!”
他动作一顿,眼中带着疑惑。“我也喜欢林肯公园。”我连忙说道。
听闻这话,刘天英的眼眸微微睁大了些。下一刻,在明媚的夏日阳光下,他清冷的眉眼稍稍柔和,漾开一丝极淡的、近乎微笑的弧度。那弧度太浅,模糊得难以称之为微笑,可相较于他平日里的冷淡,已是极致的温柔。
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互相推荐歌手与歌曲。潘如龄和权恩亨从小卖部回来时,看到我们一起听林肯公园的样子,满脸诧异。不止他们,班上其他同学也纷纷投来震惊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本不该同行的生物凑在了一起,就像绵羊与灰狼并肩谈论心事般不可思议。
后来,权恩亨提起刘天英主动摘耳机给我的模样,语气了然地说:“我就知道,他本来就对你有好感。”
“……?”我满脸茫然,像只被惊雷劈中的兔子。
“看你这表情,”权恩亨被我逗笑,语气带着调侃,“我没开玩笑。”他说着,轻轻拍了拍我的刘海。我转头望向刘天英,他与我目光相撞,只是淡淡耸肩,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又转回头,心头满是慌乱与悸动。
说到底,若说我与潘如龄熟络的速度是五分,那与刘天英便是一分。总之,我以为绝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刘天英,竟然主动接近了我,我们就这样,慢慢地、一点点地,以最温柔的方式,渐渐靠近,成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