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7、获得爱 时 ...
-
时锦吃完饭之后就跟着傅兰倾去公司了,他好几天没去了,乍一见到熟悉的同事,还有点陌生。
时锦面带微笑的跟每一个对视的同事点头,只是他忽略了他前面跟着的是他们公司的顶级大boss,同事们都不敢跟总裁对视,躲的一个比一个快。
“你好有威信哦,bb。”时锦调侃,他拉着男人的手,指尖暧昧的从他的无名指上划过。
交叠的无名指上带了两枚闪闪发亮的银戒指,上面镶了一圈不规则的细碎钻石,极其大气又优雅的款式,今年品牌刚出的款式,都在年轻夫妇里卖爆了。
其实他自己更想选黄金材质,毕竟钱都花了,花同等价钱买个更保值的不好吗,傅兰倾喜欢独一无二,在这种事情上也免不了俗气。
时锦显然不这么想,他觉得这个设计精巧,怎么看都怎么好看。
戒指刚到家的时,时锦就迫不及待戴上了,连洗澡都不摘下来。
内圈里刻两人的名字缩写,SvsF。
傅兰倾撩了下耳后的头发,无名指上的钻戒亮的反光,戴在他手指上格外的明显,表情淡淡的。
傅兰倾凑到刚才在笑的青年的耳朵边,呼吸扑到他渐渐发红的耳朵上,在轻咬一口后面不改色的吐出几句略带颜色的浑话,满意的看到面前的人因为震撼而往后退了一步,“你……”
傅兰倾扬长而去,直直走向电梯口,按了电梯之后双手插兜,等着总裁专用电梯降下来。
他今天没穿西装,简单的白衬衫,还有深色牛仔裤,衬衫一段扎进了裤腰里,极细的一截腰,腰细腿长在这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傅兰倾身上总有一种禁欲感,这种感觉特招人,他妖艳的脸都显得没那么有诱惑力了,那狐狸眼一扬,嘴唇一扯,讥讽刻薄的模样能迷死个人。
时锦脸色已经不能用红来形容了,他简直要被煮熟了。
他没有想过会得到一句惊天动地的话,连带着他的脚都软软的,走路都飘了。
时锦连忙凑上去,刚才被咬的地方还红红的,他呲个嘴巴,电梯口那么大的地方,哪都不站,就往人家身上蹭。
傅兰倾就这样站着,远看跟棵松似的,除去赖在他肩膀上的某个人形挂件,还真挺一本正经玉树临风的。
傅兰倾今天鼻梁上挂着副金丝眼镜,乍一看还挺斯文,仔细一看,就会被他镜框后的狐狸眼吸引住。
时锦很喜欢他身上的反差感,这种感觉像一杯被岁月酝酿过后的红酒啊,他的同龄人们要么都是果汁,要么就是豆浆,虽然一样的可口,但后者远不及前者有吸引力。
正当时锦黏糊糊的粘在恋人身上的时候,电梯在他们面前停下,电梯门开,里面是一个穿着棕色大衣的年轻人。
年轻人看到他们愣下,然后弯眉笑,接着走出电梯。
年轻人笑得特别惹人怜爱,是少见的即使是男人也不女气的类型,带着点卑微讨好的意味。
傅兰倾和时锦对刚才的青年印象不深,只是对他眉眼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顾景深?”电梯快到地方的时候,时锦感觉到靠着的人动了一下,紧接着另外一边掏出了个什么东西。
时锦懒洋洋的看一眼,傅兰倾打开手机,从已拉黑的地方找出个人,点击他的朋友圈,冷不丁冒出一句。
时锦回忆,刚才那个年轻人的眉眼确实和顾景深有点像,不过想来仅仅就是眉眼了,他的气质完全不像从小富养出来的,真正被富养长大的孩子笑容不会带着卑微和讨好感。
时锦平时的朋友一个赛得过一个神气,身上有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就算没有,他们也会吸收身边人的,这种繁盛又诡异的感觉,身边的人越虚弱,他们脸上的气色越红润。
傅兰倾思考,从脑海里找出另一件最近圈子里发生的事。
顾家最近把流落在外的私生子认回来了,据说那个私生子还比顾景深要大上几岁,长的也讨喜,能力也不错,已经有圈里面的小部分家庭考虑把女儿嫁给他了。
想必刚才那个年轻人就是顾家刚认回来的私生子吧,长相有点像,气质也符合他们对私生子的印象,只不过能认回来,说明他们的优秀价值已经超越了带来的损失,才能被父亲破例认祖归宗。
时锦在圈子里见过的那几个,没几个不把尾巴往天上翘的,要么就是假惺惺的脸上带了张假面。
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好对付的人,这种藏得更深的反倒是更棘手的。
不过……
“他为什么从我们的公司下来?”
傅兰倾眯了眯眼睛,眼里闪过一道精光,“应该是要谈合作的。”大早上过来,结果等到早上10点钟,发现向来劳模的总裁还有小少爷都没来公司,这个点又要回去改方案了。
顾家现在已经撕破了脸皮,私生子和婚生子这下真的是正面对上了,尤其是父亲还支持私生子的这一方。有传闻说顾艾唐是顾总年轻时跟他的白月光真爱所生的孩子,地位当然和其他的私生子不同。
毕竟是传闻,当年经历过这个时期的人,见识过顾总和那个女孩纯真的校园时期,没有人会相信那个善良坚韧的少女会去做别人的情妇。
电梯里现在还有那个年轻人身上的香水,味道久久弥漫不散,连摁电梯的按钮上都沾了味道。
时锦在空中嗅嗅,发现这香味特熟悉,这个味道,在许多女孩身上闻到过:“这个香水味好闻。”
傅兰倾平时也喷香水,知道这个香水的牌子。
这个牌子挺老的了,是20年前创立的一个小牌子,当年在名媛圈里特别的火,价格不贵却特别好闻,叫做“少女的初恋”,主香调是木质,后调是花香。
现在已经绝版了,傅兰倾花大价钱买到一小瓶,听名字以为会是十分甜蜜,闻着一股辛辣的感觉,后知后觉到它的柔和出乎意料的清爽。
这个香水留香十分的久,过了两三天还能闻到后调,淡淡的像自带的体香,所以才叫“少女的初恋”吗。
傅兰倾:“他们两个之间打起来的话,你想我帮谁?”
时锦毫无兴趣,他早就不喜欢顾景深了:“如果他俩真的能打起来,我们就在旁边观战就好,脏水别溅到我们这里,必要的时候上去咬两口肉也是可以的,反正他们这么弱。”
傅兰倾笑了笑,“你能有这样的想法,很好。”
这样才不会被残忍的商界淘汰,与其坐以待毙,被别人吞噬掉,还不如自己主动去吞噬可得到的资源,必要的时候掠夺也是一种本事。
时锦:“优胜劣汰本来就是自然界的长叹,真不懂为什么人类进化才短短几万年,就有了自己凌驾于自然的想法,说到底我们都是动物,动物的骨子里就是藏着优胜劣汰的法则,大鱼吃掉小鱼,小鱼吃掉浮游生物,一层层迭代下来。”
“弱的淘汰,强的进阶,才有了社会。”
傅兰倾评价:“你的想法很冷血。”
不符合社会里互相帮助的原则,强的帮助弱的仿佛天经地义,弱的被强的吃掉也是正常的,很少有人反过来想弱的吞噬掉强的何尝不是一种本事。
“你是从哪里看到这些的?”
时锦脸上露出一丝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腼腆,这个时候的他带了点书卷气,“我从一本金融书上看到的。”
傅兰倾摸摸对方的脑袋,夸奖道:“不错,都会看书了。”
时锦之前不爱看书,他喜欢打游戏,怎么叫他,他都不听。
后来傅兰倾想了个法子,才让他对读书起了兴趣。
时锦抓住他的手放下,“别老是摸我的头。”
傅兰倾噗笑,“是怕长不高吗?”
时锦的头发手感摸起来特别的好,傅兰倾总是没完没了的摸他的头发,被他打过一回手之后就没再摸了。
时锦青春期过去,他们倒是恢复了这种摸摸头的友爱形式。
时锦抓着男人的头发亲口他鲜红的嘴唇,“我现在就比你矮一点点,踮起脚尖就比你高了。”
傅兰倾的头发质感也同样的好,如丝绸一般,时锦也很喜欢摸,油亮油亮的,在手里把玩着打圈,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发质。
傅兰倾今天上了一点口红,质量没那么好,只是亲一下那个口红就沾到了时锦嘴巴上。
因为他嘴唇本来就红,沾点口红不明显。
傅兰倾大拇指抹去他唇角的口红,“你现在好喜欢吃别人嘴巴上的口红,你看擦都擦不掉。”
擦不掉是骗人的,这种口红的质感一抹就掉,大拇指轻轻摩擦着他的唇,反复摩擦也蹭红了。
时锦:“我就吃过你一个人嘴巴上的。”
时锦在国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对他示好的留学生多了去了,本地的也有,什么类型的都有,清纯的,火辣的,性感的,唯独不是他想要谈的那个人,所以他从来不谈。
因为不是那个人就没有意义了。
如果说谈恋爱只是为了获得爱,那么他除了眼前这个人的爱,其他的都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