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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作者后记:星光落在键盘上的那一秒 凌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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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我盯着文档里停更半个月的章节,光标像只疲惫的萤火虫,在“男主转身”四个字后面闪烁。
屏幕右下角的写作软件提示:“本次更新间隔:17天”,数字红得像道伤口。
其实每天晚上我都会打开文档,指尖悬在键盘上,却总能精准地摸到手机——先是刷数据,看着收藏量停在个位数打转;再是翻微博读者留言,最新的一条还停留在上周:“太太,还活着吗?”
我盯着那句话笑了笑,又有点想哭。
签约失败的邮件还躺在邮箱里,编辑说“故事缺乏爆点”,可我笔下的人物,明明是我藏在心底的光啊。
有次停电,我点着蜡烛写了两千字,蜡油滴在稿纸上,晕开的形状像极了小说女主掉在雪地的泪。
前几天整理旧物,翻到高中时的笔记本,扉页写着“要成为会讲故事的人”。
里面夹着张褪色的便利贴,是同桌画的小太阳,旁边写:“你的故事让我觉得不那么孤单啦”。
原来早在我怀疑“有没有人看”之前,就已经有人偷偷把我的文字藏进了铅笔盒。
昨天收到个读者私信,说她中考失利,躲在被子里看我的文,看到女主说“摔倒了就摘朵野花再爬起来”时,真的去楼下摘了朵蒲公英。
我盯着消息看了很久,突然想起第一次有人评论“大大写的拥抱让我想哭”时,我在家里转了三圈,把那句话截图存了下来,至今还在相册里。
其实我知道,数据不好、签约失败、被说“没天赋”,这些都不是放弃的理由。
真正让我动摇的,是某个深夜突然想问:“如果这辈子都只是个小透明作者,这些字是不是就白写了?”
可今天我发现,原来有些文字,早就偷偷爬出了屏幕,落在了意想不到的地方。
现在我又坐在了电脑前。
文档里“男主转身”后面,我敲下了“他从口袋里掏出颗草莓糖,糖纸在雪光里亮了一下”。
我不知道这个章节会不会有人看,不知道明天数据会不会涨,但我知道,在文字里发光的那一刻,我还是喜欢写文的。
就像此刻,星光落在键盘上,每个按键都闪着微弱的光。
我想,只要还能感受到这种光,哪怕只有一点点,我就还能再写下去。
毕竟啊,这世界上有太多事需要“信念”才能做,但也有一些事,靠“喜欢”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