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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

  •   宁国启圣十五年,宁阳,万繁街。

      “卖糖葫芦勒,难吃不要钱诶!”

      “官爷今儿有兴致来咱这儿逛逛吗,我们家新来的一批姑娘呀,包您满意。”

      “哪来的小乞丐,滚滚滚,别在这挡我生意!”

      “嘿,你听说了吗?最近那位又抓到了一个采花贼,两个月前他抓到的那个偷钱的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应该下牢了吧,真是大快人心,不过咱还是少提,万一被上面的人知道就完了。”

      “说的也是,可这孩子做的好事也不少,但遭点罪也很多啊。”

      “是啊,可惜了,不说这个,前两个月当上状元的那个听说成为了翰林院的修撰!”

      “听说祝状元上月为赈灾写的诗传遍了茶楼,连丞相大人都夸他写得好!”
      “对对对,我还听说他特别爱去留春楼,要不我们过去瞧瞧?”
      “走走走!”
      “……”

      各种糕点的香气交织在一起,时不时响起的吆喝声、叫骂声混杂其中。

      精致的马车从街中央穿过,主人家的尊贵尽显,两侧还有挑担的农夫正在缓缓走着,牵着骆驼的商人卖力吆喝和憨态可掬的小孩子们打打闹闹。

      这些连着周围各式各样的店铺,融聚在一起,共同成就了这繁荣的都城——宁阳。

      再过不久,便是当今圣上淳仁帝的寿辰了。这让本就人群熙攘的宁阳变得更加热闹。

      祝识归今日刚发了月钱,眼下荷包正鼓着。作为今年的状元郎,他被吏部尚书安排到了翰林院当修撰,现已上任了两月,今天便是月末。
      这位祝状元步履轻快地走在这纷扰的街上,直直朝留春楼走去。

      顺便在路上随手买了串糖葫芦,递给一个小孩。本不欲停留,只因那小孩瞅着那糖葫芦的神情实在是可怜兮兮,眼巴巴的。
      脚步一顿,下意识掏荷包,就给她买了。
      嗯,还顺便纠正了一下小贩的错字,“糖葫芦的胡得戴上草帽才不会被晒化。”
      小贩挠头笑笑,“谢谢你啊小伙子。”

      祝识归摆摆手,看小孩吃着挺香的样子,难怪那商贩有底气的说出“难吃不要钱”那句话。

      留春楼,宁阳最大的餐馆。

      因其名字深得他心,于是他经常来这里吃饭,连店中的小二在短短两月中都记住了他。
      状元郎一路上都挂着笑,如今却笑不出来了——留春楼在宁阳算是个活招牌,在陛下寿辰的这种特殊时期,早已人满为患,别说吃饭,想进去都难。

      连过了晌午都这么多人吗?!

      他试着往前走了走,却又被人潮挤了出来,手肘撞到了坚硬的酒坛,衣摆都蹭脏了不少,还有酒香菜香和汗味混在一起,邻桌发出的划拳声,盖过了说书人。

      正当他想换个地儿时,有人早就眼尖认出了他。一传十十传百……

      之后场面就不受控制了。

      “祝公子,我家闺女的八字看一下呀!”
      “祝公子来留春楼这么久了,作诗一首呗!我为您磨墨!”
      “祝公子长得真俊~”
      “祝公子快来给那些外地的瞧瞧!”
      “祝公子……”
      “……”
      大家伙儿一边说笑,一边朝两边撤出点空隙让他进来。

      盛情难却,祝识归笑着接下,实则脚都快要悬空,整个人被挤得扁扁的,被迫在楼下逗留了一会儿。
      上二楼后,虽然没有一楼挤,但也没地方坐。

      可俗话说得好,来都来了。

      于是祝识归环顾了一圈,看到一张只有个年轻人坐的桌子。他想了想,抬脚走去。
      ——
      裴初昼在百无聊赖的等菜,他一手托腮撑在窗沿上吹风,另一只随意的搭在桌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擦着桌面。坐姿也极其嚣张,大马金刀的,彰显着他此时的不耐。

      裴初昼正看着街对面的糖葫芦发呆呢,从窗边看,那几个红彤彤的果子串成的玩意儿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好像叫糖葫芦,外面还裹了一层色泽诱人的糖浆,他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正胡思乱想着,冷不丁听见了一道声音,那声音似清澈甘冽的潺潺细流,好听得一下子就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缓缓地回过头,映在他眼中的是一位俊朗的公子,眼睛亮亮的,还有对卧蚕,笑起来让人感觉春风拂过耳旁。
      祝识归见他愣着没说话,顺着他的眼神往街上看去,就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站在那,难道想吃糖葫芦?

      见裴初昼回过神来,又耐心的问了他一遍能否共用一下饭桌。
      这不是刚刚那位给小孩儿买糖葫芦的人吗,裴初昼微讶,随后想想便同意了,反正他刚来宁阳,人生地不熟,有个人聊聊也好。

      “萍水相逢亦是缘,不知仁兄贵姓?”祝识归行了一揖,缓缓落座,对裴初昼问道。
      “初来乍到,贵姓算不上,姓裴,裴初昼。”裴初昼睁开了因困倦微眯的双眼,他前不久才赶到宁阳,舟车劳顿,现在有点疲惫,带着语气都懒懒散散。
      “来者即客,在下姓祝,祝识归。”祝识归轻声说道。
      两人都觉得没必要介绍的那么详细,毕竟就一顿饭的时间,点头之交而已。

      裴初昼看着他喝完一杯茶后,还是决定开口问道:“祝兄,你在这儿可曾见过一个穿着桃粉衣裳的老人家?打扮得跟个小姑娘似的那种,就,穿得十分得年轻,背影像个闺阁小姐。”他尽可能地形容得更形象一点,但好像失败了。

      祝识归认真思考了一下,“抱歉,未曾见过,如果我见过,估计会印象深刻吧,她是你的亲人吗?”
      “嗯,她是我奶奶。”裴初昼一开始也没抱着寻到的希望,毕竟他奶奶神出鬼没的,净找些偏僻的地方找草药,万一这次来宁阳了呢?这不,已经两个多月没回家了,他急了才出来找人。

      能这么容易就找到才奇怪。

      春日午后的阳光总是温柔的,还带着一丝丝慵懒味儿,使得正聊天的两人都放松了不少。
      “这顿我请,裴兄别客气。”祝识归自觉请客,“有什么忌口吗?”见裴初昼摇摇头,他就点了几样特色菜。

      这次菜很快就上齐了,裴初昼看着这上菜速度,心中突然发酸,指尖在桌面轻叩两下,为什么他的等了这么久!他自嘲地勾勾唇,强撑着自己端正的表情。

      “祝大人这是哪里话,我自然不会在乎。”裴初昼只得无奈一笑,吩咐小二将自己的菜退掉。
      见祝识归投来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楼下声音太大,想不听到都难,没想到你这么受欢迎。”

      祝识归了然般点了点头,又看了看他,随意聊聊,说:“裴兄不像是宁阳人,可是从外地来?”

      他提出这样的疑问很正常,毕竟裴初昼那样高挺的鼻梁和立体的面容看上去实在有点奇特。当然,奇特,在这里并不是贬义,相反,因为他生着剑眉星眸桃花眼,长得那叫一个惊艳。

      裴初昼不语,反而给他亮了亮腕间的银镯,那上面刻着神秘而美丽的花纹,还有一个流苏样式的细链,小铃铛点缀其间。随着他的动作,银铃发出细碎的声响。
      “裴兄是亟州人?”明明口气是疑问句,但祝识归说出来却相当自信。

      见裴初昼惊讶地一挑眉,他继续说道:“我曾在《亟州特色》这本书中见过这种银饰,不过样式不及你佩戴的这个,今天竟有幸大饱眼福,开眼了。”
      “嗯,我是苗族的,这种银饰在我们那儿很常见,都是我们自己做的。”
      “那裴兄这次来不仅是为了寻亲吧?可要去祝寿?”
      “对,不过寿辰那日我穿的衣裳,怕是祝兄见了都认不出,而且祝寿只是顺便而已,找我奶奶才是顶要紧的。”见裴初昼不想多说的样子,祝识归也没多问,疑惑在心中却蔓延开来。

      话说回来,早在先帝上位时便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这些年少数民族早已遍及各地,不过这还是祝识归第一次亲眼见到如此特别的饰品,属实有点撼动他对少数民族的固有认知。

      而且在他的印象中,苗族似乎比其他民族更低调些,只能在耍杂技或药店中才能看见苗人的身影,怎会有如此精细的技艺?

      但现在祝识归却有点自我怀疑了,毕竟此人年纪轻轻,看着懒散,但举手投足间却有着上位者般的气势,实在不像是只会耍……
      祝识归眨了眨眼,没继续想下去。

      裴初昼托着下巴撑在桌面上,懒懒的看着他发呆的样子,眼含喜悦,连带着身上的配饰跟着闪烁起来,“别人都以为我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祝兄,有幸遇见你,太让我感动了。”

      毕竟他常年黑衣在身,又佩戴许多银子打造出来的饰品。有的呈水滴状,穿成一圈套腰上,有的会放在肩、手臂处,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熠熠生辉,璀璨夺目。特别惹眼,让人下意识认为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出来体验平民生活,而不会去想这可能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

      “哦?那我还挺荣幸的啊。”祝识归本就酷爱读书,正好专业对口。不过他若是对这方面的涉猎再多一点,也许就会发现那副银镯并非裴初昼口中说的那么简单。

      过了会儿,小二也很上道的给祝识归来了一壶远山望,这是祝识归很喜欢的茶,清香悠远,冷冽回甘。

      “祝大人不来点酒?”裴初昼给自己倒了一杯,又正欲给他倒一杯,问道。
      “不了,我不太喜欢喝酒,比起酒,我更喜欢茶。”祝识归付之一笑,“我酒量不太行,喝完容易头疼。”
      裴初昼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你身上这些银饰会经常换吗,要不要很多银子?”祝识归顺便喝了口茶。
      “不会经常换,而且大山里有很多银矿石,光是头上戴的就要采一百多斤,经过锻造以后就只剩十几斤,不过花冠太重了,除非在重要的场合,否则很少拿出来戴。至于身上的,没认真记过。”裴初昼的语气难掩自豪,连眉宇间都藏着得意。

      “竟要这么多,”祝识归惊了,“难怪这么精美华丽。”
      “也还好,以后祝兄若想买银饰,来亟州就是你的不二之选,而且这里的人大多热情好客,而且如果你去苗人的铺子上买,只要说自己认识苗族的朋友,就可以让你少花钱。”裴初昼暗搓搓宣传,也不知道是在宣传自己的家乡,还是在宣传自己。
      “好,若得闲暇,定当造访,一览银饰风华。”
      ……
      “原本想带你参观参观宁阳,但鉴于我自己都还没熟悉这里的大街小巷……”
      “无妨,以后总有机会。”

      这顿饭吃的出奇和谐,出于基本的礼貌,祝识归结完饭钱、客套的说了句“回见”就什么也没说了。
      “好啊,我很期待。”临走前,裴初昼对他狡黠一笑,竟应下的那句话,“谢祝兄招待,我对宁阳甚是欢喜,以后常聚。”
      祝识归看着他,笑意淡淡的晕开在眼尾,但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太过放在心上,毕竟……

      自己还急着回去继续整理书籍呢!

      他快走回去,干完手中的活后,原本想赶紧回去休息,但不知为何,他鬼迷心窍地留了下来,开始找关于亟州的书。
      由于天色渐暗,他就找来了零星几本。

      当祝识归看到银花冠的制作过程时不禁瞪大了双眼,首先就是裴初昼说的炼银,然后就要设计花纹,一件银花冠上的花纹就要八种之多!而且每种至少准备二三十个。

      他一边感叹着制作工艺繁复,一边往下翻,慢慢的,他在这页停留了很久。

      “苗族先前是迁徙民族,把身上的钱财打制成银饰,方便在战火来临时随时可以离开……”祝识归不自觉念道,“在他们眼里铭刻这些花纹并非雕花,而是刻灵,铭刻图腾,就可以恭请他们的祖先神灵,身着盛装就意味着先灵附体,可以获得庇佑。”

      “刻灵吗?还蛮有意思的。”祝识归无声笑了笑,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纸面,突然他指尖微微一顿,紧接着,轻吸了一口气。
      “这些银饰是他们有着信仰般的存在。”

      读完,祝识归的心跳动的越来越快,仿佛与那些冷寂的横竖撇捺产生内心深处的共鸣,就像一座巨大的石钟被重重一敲,留下来的余波仍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散。

      他肃然起敬。原来还有这么多含义在这银花冠里面啊,是自己才疏学浅了。

      祝识归又看到了那冠上的两只硕大的角,结果图解里写着这是鸟羽和鸟的翅膀。

      祝识归:好吧,我以后争取多方面知识的涉猎。
      “这寓意这飞翔,是对光明的向往。”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点好奇裴初昼的名字了,他还不确定裴初昼的字是不是他心中所想的那两个字,如果有缘,下次碰到就问问吧。祝识归暗自决定。

      他又回想到裴初昼谈起这些银饰的神采飞扬,似乎也能懂得一丝他的自豪与信仰。
      不知看了多久,案上的蜡烛几乎要燃烧殆尽,祝识归收拾好桌面,把烛火吹灭,慢慢悠悠地踱步回去。

      月光把他的影子拉成长长的一条,似是挽留,但最终还是放了手,任由他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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