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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 ...

  •   夏风煜,如果可以,我宁愿你未曾走入我的生命。可是,如果是那样,那么,夏宛叶,也将是不存在的。

      那年,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静静地站在我面前,低着头俯视我,一个刚跟别人打过架的,坐在地上的,脏兮兮的臭丫头。我前面一秒的凶狠,在遇到他的这一秒,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很好看,很高贵。我在心里用很俗气的语句形容他。
      “跟了我,可好?”
      我不敢直视他,只是喏喏道:“好。”
      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入了他的耳。
      “那么也随了我的姓,名字就叫宛叶,可好?”
      从此,夏宛叶就是我的名,很多年后,我仍觉得,是这个名字,给了我这一世的命。
      那年,我六岁,他十二岁。
      他是夏家的长子,权势人家的少爷;而我,只是个孤儿院里喜欢惹事生非又性格古怪的小丫头。不和他走,也没有人要我,何况,他就像来救我的神。
      他将是我的一切,我的神,我的信仰所在。
      如果要问六岁的孩子能记得多少,少年的记忆在漫长的岁月蹉跎中还能残存多少,那么我要说,记忆力好也算得我的一个长处,更重要的是,那么多年,我的世界只有他,我连随意忘记的资格都没有。
      初入他家,他帮我安排老师,教我各类知识,教我礼仪,我受的是小姐的待遇,不上课的时候,我就喜欢跟着他,他也纵着我。他唤我“宛叶”,我唤他“煜哥哥”。
      我缠着他,他从来不恼,总是对我温柔地笑着;他会牵着我去很多地方,在某些时候实现我不敢说出口却被他猜中的愿望;个别时候我也会像正常的小孩子一样哭闹、任性,他不会像孤儿院的阿姨那样训斥我,也不会哄我,只是静静地等我哭完或是轻轻地拥着我,当我安静下来了,他就笑着问我:“可哭够了?”
      那是记忆中最单纯美好的岁月。因为我的人生,单纯美好这样的字眼不存在于我被父母在寒冬季节扔在孤儿院门前,连哭都哭不出的婴儿时期;不存在于要为了一颗糖果打架,被阿姨关进“小黑屋”的幼儿时期,也将永远不会存在于我长大以后的任何时期。
      不过,这么多年,那段岁月,大多时候都是被我略去不想的,偶尔想起,只觉虚幻。
      我八岁那年,开始学习制药,煜对我说:“宛叶,制药对你来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学好。”
      于是我将学习上的□□成精力都用在了制药上,只因着他那一句话。
      也许是我真的有些制药天赋,不过两三年,我就已经略有小成了,我不知别人怎样,只知道,在我11岁那年,我的制药老师对煜说:“我已没有能力教她,她若能从师名家,必有大成。”
      煜笑得很温柔,很温柔,我只是站在他身边,静静地站着。
      在这三年里,我不只是学会了制药,我也学会了观察煜,我渐渐发现,煜不是个神,他不过也带着面具罢了,俊秀的外表,温柔的神色下,隐藏的是一颗冷漠的心。
      而我,也不是夏家的小姐,我有自己的责任,就是守护他,永不离弃。
      无论如何,他都是我的一切,没有他,也就没有我。也许他不是神,我才能一直看着他,安静地看着他。
      只是,那些天真单纯美好都渐渐成了笑话,可是,其实,那又有什么呢。
      我始终学不会八面玲珑,不会像煜一样,做生意,和和气气待人,虽不至称兄道弟,却也让人觉得此人可交,待到别人信了他,他转身就对底下人伸出指头,大抵是告诉下面的人,接下来的买卖,要加价了。换做是我,是一分都不愿让的,更枉提赔笑脸一事,该是我得必是我得,言之不和,转身便走,若因此得了算计,就用药师的银针解决问题,不是我胆大,性子倔,只是这些,对于我,都没有意义。
      学会了算计,又怎么样呢,算计世人,我得不到一丝一毫,算计煜,那却是万万不能。
      所以,在12岁那年,我不过是被煜送去了正常学校几天,就再也不去了。
      煜叹气,道:“不过是想让你去体会一下正常同龄人的生活,你跑回来的倒是快。”
      “你是不要我,才把我送去的么。”
      他微愣,好像没料到已经很久没和他说过任性话,没对他撒娇过的我,会说出这样的话。
      “宛叶,要知道,回来了,就回不去了。”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只留给我这样一句话和一个笑。那个笑,和以前的每一个,都不一样。
      我当时不懂他的话,很久以后,再想起,才明白,那,是他给我的最后机会吧,选择我要成为谁的机会。
      可至今,我都觉得,就算那时我知道日后种种纠葛,我依旧会选择成为夏宛叶的,夏风煜的夏宛叶,夏家的夏宛叶。因为我若不是夏宛叶,也只会是什么小红小兰小青,为菜场里的青菜涨了三毛钱而骂街,每天从口袋中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一张张捋顺,细细数上几遍,确定没少一分,才露出一个恶心的笑,眼睛里尽是低劣的算计。
      煜,你知道吗,我比你更信宿命这一回事。你的夏宛叶,卑微又骄傲。
      13岁之后的某个清晨,我洗漱完毕,对着镜子,我发现,镜子里那个女子五官精致美丽,肤色白皙,唇色偏红,正好为美丽容貌添了一抹艳色。
      原来,这就是现在的我,已经再不是那个浑身泥土,眼神倔强不讨喜的小丫头了。
      这样的夏宛叶,想要的更多,想要永远跟着夏风煜,想要有一天,能站在他身边,最后,还能站在他面前,可以告诉他——
      我喜欢你,煜。
      在我即将到14岁的时候,这样五个字,被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刻在了一张石板上,埋在了一棵老树下。
      那时的我,面对各种药剂,从容不迫,能制出大多数世间存在的药品,我的银针也用的很好,同时使几个人瞬间毙命这种事,虽没做过,可是却能做到。就是这样的我,走出实验室,走出训练场,也会哭会笑,也有着小姑娘的情怀,还有那青涩的爱恋,我也体验了。虽然我完全不像个淑女,把那五个字用力的,咬牙切齿的刻在石板上,为的永不湮灭;虽然我不像其他姑娘写写日记表心事,点点小事记心头,随随便便害羞下,日日等待被调戏,可我确是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和美好的心思的。
      虽然,虽然,这样的情感,是那样的可笑。于我于他。
      这一点,我没多久,就明白了。
      因为,在我生日那天,煜对我说:“宛叶,明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在外面,以后,你就叫我‘主人’吧”。
      “我知道了,主人。”我恭敬答道。
      不必在外面,哪里都一样,你既这样想,那么,哪里都一样。
      我是你的,我从未质疑过,无论对你来说,我是怎样的存在。
      那晚,我和他进行了契约仪式,我的手腕上有了一颗十字星,只要他召唤,十字星便会发光,灼热。
      从此以后,我就真真正正成为了他的夏宛叶,他的矛,他的盾,他的棋子。
      是夜,他温柔地搂住我,说:“宛叶,你越来越美了。”
      我不语,只是静静靠在他怀里,我的黑色长发在坐着的时候能够及地,月光洒下来的时候,发丝就像瀑布,他总说很美,从不让我剪。
      而现在我的发,在他的怀里,揉乱。
      次日,他带我见的是一个男孩,名叫陆辰奕的男孩,他有干净的眸,好看的面庞,他脆生生地叫我:“宛叶姐姐。”
      那年,他九岁。
      我的任务就是白天陪在这个男孩身边,保护他,晚上研究制药。除非主人紧急呼唤我,我每周只会回到夏家半天。
      那是个美好的孩子,原谅我,又用了这样一个太无趣的词。但,的确如此。
      他很聪明,很乖巧,很讨人喜欢。他和当年的我很不一样,他是个真正的小王子;和煜小时候肯定也不像,他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纯白的,虽然主人说男孩是他弟弟。
      不可否认,这个孩子有强大的治愈能力,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很安心。
      我不能给他再多赞美的词了,因为那些词用在当时我眼中的他身上,都是累赘。
      他很依赖我,我自己都觉得莫名,14岁以后的我,气息冷漠,我为他表演的每个小把术,下一秒就可以用来杀人;我牵着他的手,也是会杀人的,手指微动,手腕翻转,就是人命;就连我的发丝,都有一丝冷硬的气息,仿佛也可瞬间扼断敌人的咽喉。
      14岁以后的我,制的药,是杀人的药;用的针,是杀人的针。救人的药,只为主人而做,救人的针,只为主人而施。
      我是他的矛,亦是他的盾,而他,永远是我的一切。
      就是这样的我,被一个美好至极的孩子,深深地,依赖着。
      比我小时候,对煜的依赖,更深,更单纯。我总想,要是他一直都这样单纯着,美好着,就好了。
      我每次回夏家,对主人汇报完一周的情况后,总是不再多言,只是静静站在他身边,看他品茶,看他处理事务。
      他对我,态度依旧温柔,仿佛我仍是那个被他疼宠着的孩子。
      但我知道,我不是,也不想是。
      只是,我已经很难有能宣之于口的情感了。
      我和陆辰奕越来越亲近,他喜欢我,他像道光,偶尔能照亮我的心。可我,这样的我,却不需要太多希望。
      心活络了,就意味着毁灭,不是么。
      我每天陪着陆辰奕身边,只有周末半天回夏家,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直到那一天。
      “夏小姐,你回去少爷那里看一下吧。”
      那是夏家的管家。
      “主人没有召唤我。”
      无论何时,我都有自己的固执,很多年以后,我有时在想,是不是就是这种要命的固执造就了后来的种种局面,那不是煜能控制的,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那次,老管家求了很久,我始终没有答应,我说过,我很固执。
      可是,那晚,我还是回去了,没告诉任何人。
      虽然后来所有人都知道我回来了,因为主人在吐血。
      大片大片的血散在地上,红得骇人。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怎样的感受,因为有时灭顶之灾也不过是一瞬,谁需要什么感受。
      “夏风煜,你在干什么,你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16岁的我在那一天反反复复这样问他,咄咄逼人。
      他虚弱地坐在我面前,眼神中有着平日绝不会有的脆弱,他任我质问,却一言不发。
      问着问着,我就哭了。原来,我还会哭。
      “夏风煜,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你让我学制药是为了什么?我再也不走了,再也不走了,我哪儿都不要去,你若要死,就死在我面前,我下一刻就去陪你!”
      我忍了两年,到了那样的时刻,总要说些什么,没有什么不敢说,不可以说,我不要做个知道自己明天要死了还将所有秘密带到地下的人。
      他没有震惊,只是神色脆弱中带着复杂。
      他冲我张开手臂。我走过去,他紧紧搂住了我。
      “你是我的,宛叶,你是我的。”
      我那天穿的白裙染上了他的血,美而凄切。
      那时,我只知道,那个怀抱,就是我的世界,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
      而我突然有种错觉,那时的我,无所谓哭,也无所谓笑,不过都是我自己那个世界中的配角。
      那一晚,我的身体也真正地属于了他,夏风煜,我的主人,我的一切。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记忆有些模糊。
      对于煜吐血这件事的解释便是,那是他们家族的先天性遗传病,一旦患上,便活不过25岁,呕血便是最大症状。
      在那之后,我便随他来到了“银月”,一所中学,煜在这所学校内做教师,而我就埋头在“银月”的实验室,制作能够治疗煜的药。
      我不知道“银月”为什么会有比界中各制药所更尖端的设备以及种类丰富的药材;我也不知道,煜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让一整间实验室都属于我,甚至当我需要一些理论知识时,我就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书,当我在制药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我就可以从专家那里获得帮助。
      关于代价,我心里有意识,却不愿细想,制药已经耗去了我大部分精力,剩下的,我愿意全部给煜,像个孩子一样依偎在他怀里,而不是理智地和他讨论利弊问题。
      再说,我从来都决定不了什么。
      那段日子过得实在很平静,我的世界里又一次只看得到煜还有各种药剂,他偶尔去上课,上完课大多数时间都陪在我身边;在我们觉得累的时候,就坐在实验室角落的地板上,开始亲吻,拥抱。那一刻,世界变得单纯,只有彼此。
      煜依旧呕血,当我发现他的病症越来越严重,而我的药还制不好的时候,我很焦虑。
      最后我想出一个法子,便是以血喂药。用我的血,养他的药。
      这种方法伤身体,但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最重要的是,可以救他。
      他起初不肯,但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制药不是么。
      若我不能为你生为你死,那么,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这种方法的确有效,我的半成品已能控制煜的病情;同时,我也付出了代价,我的眸子和头发的颜色都渐渐变成了淡紫色。
      这样的我,虽是气息冷漠,却压不住那一抹惊艳。
      “宛叶,你越来越美了,我真不想别的男人看见你。”
      煜对我这样说,我承认,我喜欢他这样偶尔流露的占有欲,尽管他的病依然严重,尽管我已经耗了自己大半心血,但我竟开始期待我与他的未来。
      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告诉自己,有期待并不是好事,尤其是我这样的人更不应该期待什么,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地期待。
      可是,后来的一切,明白地告诉我,理智更可靠。
      我18岁那年,成药制成之时,煜却死了。
      那段可以用腥风血雨来形容的日子,我却只能用这么一句话来概括。
      我的主观情感,已无法支撑我去描述当时的各种细节,和那些日子的苦痛。
      苦痛,的确是苦痛。这些年,训练制药受的伤只是痛,痛到最后,都习以为常;煜的不可捉摸,我们的纠葛,带给我的是苦涩,久了,却也以为是常态了。
      但那种苦痛,却真真让人不愿回想。
      “银月”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校,他有着自己的秘密机构,其中一个便是制药司。“银月”会秘密雇佣很多界中有名的药师,凭着他极先进的设备和种类俱全的药品。
      被雇佣的药师,会免费得到实验室和药品的使用权,以及大量的财富或是你想要的东西,不过,你要在期限内制出有价值的药,并且“银月”将拥有药的所有权,不仅如此,为了能永远保守“银月”的秘密,药师在雇佣期内都将受到监视,雇佣结束之后,可以选择喝下能修改记忆的药水,忘记在“银月”发生的一切,坐拥财富;也可以选择喝下如果吐露这段秘密就会身亡的药水,这样的药师往往是为了保留自己对所指出的药的配方记忆和制药时所获得的经验。
      而煜,是那个想要我所制的药的所有权又不会选择这两条路的人。
      他想要药的所有权,有他的目的,他不会让我和他喝下这两种药水中的任意一种,也是有他的思量。
      而我,知道了这些,只是想着,我的药是要救他的命的,怎能为别人所用;而我的记忆,最让我留恋的这一段,我是誓不肯抛弃的;若是让我们喝下那种控制性的药水,以后日日想着煜体内有那样的东西,我都会觉得不安稳。
      可是,“银月”的背后力量着实强大。而煜,早已选好了之后的路。
      我的任何抵抗,都是徒劳。
      夏家,表面上做各类生意,而且小有权势,可正如你很难看清煜心中所想,你也不会知道夏家的真实面目。
      夏家是这个城市的守护者,没有夏家,这个城市就会混乱甚至毁灭。恕我只能言尽于此。
      就是这样,煜用他的命,珍贵的生命,换取我对药的所有权和我的自由,“银月”不怕我乱说,因为我的所谓名声,在外界,已被他们染黑,在别人眼中,我是个不配被称为药师的人,走的尽是旁门左道,手段凶狠毒辣,人人得而诛之,还有谁需要我的辩解。
      可这些,我都不在乎,在煜倒在我面前时,我的世界已然崩塌。
      只是他最后对我说的话,仍是命令。
      命令我不许随他而去,告诉我他已为我安排好之后的生活,让我知道我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救他的弟弟。
      陆辰奕,他同父异母的亲生弟弟。
      很多年前,他就有着作为一个牺牲者的觉悟,他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他的弟弟,为了夏家,为了这个城市。他用他的计谋计划了他的人生,顺带挥霍了他的生命和我的一切。
      他从未在用计上对我狠心过,虽然日后知道,就连那日他的吐血,也掺了计谋的因素,可是他仍然一次次让我游离在他的计谋之外,只是他应知道,我是他一早谋划好的,无论怎样,最终还是会回到他的掌心中,心甘情愿。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爱,他给我的一切,他某种程度上的因我而死,于我,才是最大的狠心。
      不能生也不能死,延续着这样无意义的人生,才是对我的最大残忍。
      我只能行尸走肉,没有再多东西我能给得起,也没有再少东西我能要得起。
      没有了他的以后以后,都只是以后,不是未来,也不是其他。
      我曾经埋的石板也找不到了,那么用力想保存的心思也终究消散在岁月中了,原来,真的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可成永恒。
      我的人生止于十八岁,永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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