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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来 又到了做“ ...

  •   又到了做“钟点工”的日子。晚饭吃到一半,林煦同的手机在桌上震了震,屏幕亮起,是学妹的微信头像在闪烁。

      “抱歉,我接个电话。”她对陈令示意了一下,拿着手机走到阳台。晚风卷着楼下的花香飘进来,她的声音隔着玻璃传过来,比平时多了几分坚定:“材料都准备齐了吗?你这大半年的报告分配量、他的量,还有下班时间记录,都整理成Excel了吧?打印出来,明天先找科里管分配的——他不管就去找科主任,再不行就去教育处。你都想退学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好不容易考上的研究生,凭什么因为别人放弃?”

      顿了顿,又说了几句安抚的话,才挂了电话。

      陈令坐在餐桌旁,看着她转身回来时眉宇间还没散去的锐利,心里忽然觉得有趣——平时在他面前总是带着点拘谨的人,原来也有这样刺头的一面。那些温顺和服从,大概都只是“债务人”面对“债权人”时的伪装。

      “什么事?”他抬眼问,语气比平时柔和了些。

      “一个研一的学妹,规培时遇到点不公平的事。”林煦同简单带过。

      “要是按你说的做了,还是没用呢?”陈令饶有兴致地问。

      “那就继续争取。”林煦同坐回椅子上,拿起筷子,语气坦然,“毕竟是顶尖的医院和医学院,总不能连一点体面都不讲。换作是我,绝不会因为这种事退学。”

      陈令低笑一声:“看不出来,你还挺有事业心。”

      “不算事业心吧。”林煦同夹了口西兰花,慢慢嚼着,“只是觉得做人总得有点追求,该坚持的就得坚持。”

      “哦?你为什么学医?”

      林煦同笑了笑:“当年高考分数卡在P大本部线外,刚好医学部能上。想着当医生虽然发不了大财,但胜在稳定,就这么选了。”

      十年过去,她不是没崩溃过——期末季五天考八门时对着书本哭,急诊连值24小时班时的骂骂咧咧,但更多时候,是被那份“满足感”填满。研一时收到的第一封患者感谢信,她至今压在书桌玻璃下,纸页都泛了黄。

      “挺好。”陈令的嘴角弯起个浅弧,忽然补充,“给你和你学妹提个醒,在职场上做事,记得留痕。”

      林煦同眼睛一亮:“对哦!差点忘了这个!”她立刻抓起手机,给学妹发消息,让她明天找上级前先发封带附件的邮件,把证据链理清楚。

      也许是时间还早,也许是真心感激这个提醒,林煦同转身去厨房看了看材料,决定给这位甲方做一点饭后甜品。

      林煦同在锅里盛了碗陈皮莲子红豆沙,连带着自己那碗一起端出来。

      “陈总,尝尝我的拿手绝活。”她把碗往他面前推了推,语气里带着点小得意。

      陈令挑眉:“看不出来你对这个也有研究。”

      “广东人嘛,煮糖水是必修课。”林煦同捧着自己那碗,笑得眼睛弯起来,“但要煮得好,就得看修为了。”

      陈令舀了一勺送进嘴里,红豆沙绵密,陈皮的清香混着莲子的清甜,层次很足。他刚咽下,就对上林煦同亮晶晶的眼神——那眼神写满了期待,仿佛在说:“快夸我!是不是超好喝!”

      “嗯,确实不错。”陈令忍不住笑出声,给了个实在的评价。

      “那是!我爸妈亲传的秘方!”林煦同立刻得意起来,又喝了一大口,“红豆要煮到出沙又不烂,陈皮的香还得刚好渗进去,可不是随便煮煮就行的。”

      她从小就爱琢磨吃的,心情不好时钻进厨房折腾两小时,出来捧着一锅美食,什么烦恼都忘了。吃到合心意的食物,眼睛会不自觉睁大,嘴角翘得很高,藏都藏不住。

      “有人跟你说过,你吃饭的样子很下饭吗?”陈令忽然开口,语气听不出情绪。

      林煦同歪着头想了想,掰着手指算:“有啊,我爸、我妈、我哥,我以前的男朋友们。”

      “还有我。”陈令看着她,眼神在灯光下显得格外亮。

      林煦同手里的勺子“当啷”一声碰到碗沿——危险!危险!这个男人在干什么?!撩她吗?!她猛地攥紧勺子,在心里疯狂呐喊:冷静!他是甲方!是债主!就算长得帅也不行!绝对不行!

      “我的意思是——”陈令看着她紧绷的样子,忽然低笑一声,指了指自己的嘴角,“你嘴角沾着的红豆沙都干了,自己还没发现,未免太投入了。”

      林煦同这才反应过来,慌忙抬手去擦嘴角,指尖触到一点黏腻的沙粒。她尴尬地笑起来:“哈哈,不好意思陈总,让您见笑了。”

      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总算落地,后背竟惊出一层薄汗,她低下头,飞快地把碗碟摞起来,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
      送林煦同回医院后,陈令驱车返程,车窗降下一半,晚风的声音掠过耳畔。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收紧,思绪却飘回了那个夜晚——

      X酒吧的包厢里,他和几个朋友正闲聊。酒吧是宋炀开的,据说在P城的大学生圈子里很火。

      “各位请看,这是单面可视玻璃,里面能看见外面,外面瞅着就是面镜子。”

      宋炀得意地介绍,拿着遥控器的手晃了晃,按下按钮的瞬间,原本映着包厢灯光的镜面悄然变透明,大厅里的喧嚣和人影一下子涌了进来,连音乐声都清晰了几分。陈令的目光却越过攒动的人群,落在离包厢最近的那张桌子上,像被什么勾住了似的,渐渐沉进回忆里……

      陈令生在P城,长在P城,直到高一那年,家里出了些变故,才转去S市借读。他去的是S市最好的中学,也是林煦同和她哥哥林昀和的母校。

      虽说是住校,他的待遇却和别人不同——学校单独给他留了间寝室,前后两间都空着,怕旁人打扰;一日三餐由保姆做好,准时送到学校。

      那时他和林昀和是年级里的名人,每次考试都稳居前三,尤其是数学,两人的水平不相上下,都被选进了竞赛班,是教练眼里最有希望冲进省队的苗子。

      竞赛课总是拖到很晚,等下课后去食堂,剩下的都是些残羹冷炙。林母心疼儿子,每天都会在家做好便当送到学校。那时候林煦同正沉迷电脑游戏,林母为了让她少玩会儿,总把她一起带来。

      食堂角落的桌子上,林母会陪着两个孩子把便当吃完。她一边给林昀和夹菜,一边说些家里的事;林煦同则多半趴在桌上写题,或者背单词,偶尔抬头东张西望。

      “哥,这页题好烦,你帮我算完呗。”林煦同皱着眉推过练习册,上面是密密麻麻的代数题。

      “自己做。”林昀和头也不抬。

      “我头疼!”林煦同拽着他的胳膊晃,声音拖得长长的,带着点耍赖的娇憨,“就这一次,好不好嘛?”

      林昀和被晃得没办法,只好接过本子和笔:“下不为例。”

      “我就知道哥最好了!爱你哟!”林煦同立刻眉开眼笑。

      陈令坐在后方,默默扒着饭,看着女孩亮晶晶的眼睛,忽然觉得食堂里的白炽灯好像也没那么刺眼了。

      那时候林煦同的班上正流行学魔术,她跟着同学学了个扑克牌小把戏,晚上就迫不及待地在哥哥面前献宝。

      “看好了啊!”她把牌在桌上铺开,手一挥,故作神秘地说,“桌上的牌是不是不见了?因为——它在我手里呢!”她得意地举起藏在手心的牌,自己先鼓起掌来,笑声清脆,“厉害吧厉害吧!”

      林昀和瞥了她一眼,毫不留情地戳穿:“露馅了,牌一直藏在你左手袖子里。”

      “你好烦啊!”林煦同气鼓鼓地去打他的胳膊,却被林昀和笑着躲开,兄妹俩闹作一团。

      陈令被这十多年前的回忆勾得有些恍惚,抬手拿起桌上那杯没动过的威士忌,仰头闷了小半杯。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却没压下心头那点莫名的躁动。

      “妈呀!谁来救救我!头要炸了!”一阵熟悉的声音突然闯进来,把他的思绪拽回包厢。

      隔着单面玻璃望出去,离得最近的那一桌,林煦同正和朋友们玩大话骰。她皱着眉揉着太阳穴,面前已经空了好几个啤酒瓶——看这架势,怕是连输了好几局。

      “老天爷!你手里一个五都没有,怎么敢叫十三个五啊!”林煦同瞪着上家,语气里满是怨念,逗得周围人都笑起来。

      陈令的目光落在她脸上,一眼就认了出来。十多年没见,她好像没怎么变,还是这么活泼,这么……单纯,连犯蠢的样子都和当年如出一辙。

      那时候他总在食堂撞见他们兄妹。保姆送了晚饭来,他懒得回寝室,就坐在离他们不远的位置。他和林昀和成绩不相上下,却像隔着层无形的墙,在私下从没有过一句交谈。

      陈令偶尔一抬眼,就能看见林母给儿子夹菜,听见他们聊家里的琐事,看见林煦同趴在桌上跟哥哥抢零食,或者像只小麻雀似的叽叽喳喳。

      那时的陈令会羡慕林昀和。羡慕他有父母每天送饭,有说不完的家常,还有个吵吵闹闹的妹妹。那种鲜活的、带着烟火气的幸福,有时会像细小的针,轻轻刺痛他。

      他望着玻璃外那个仰头大笑的身影,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十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当时的“小孩”还能笑得这么没心没肺?

      “我明天还得陪导师见锐医生物的人,不能再喝了。”林煦同摆了摆手,皱着眉推开递来的啤酒——主要是这啤酒实在难喝,

      “给你们表演个倒立走路吧!”

      然后,就有了她失手撞碎酒瓶的那一幕。

      陈令看着玻璃外手忙脚乱的林煦同,转头对宋炀和助理交代了两句——关于那瓶酒,还有明天和锐医生物的会面。

      他端起酒杯轻轻晃了晃,嘴角勾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

      嗯,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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