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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叶荞的童年就像是个晶莹剔透的糖罐,隔着玻璃瓶能看到里面的炫彩。但每当打开盖子随便拆开一颗糖放进嘴里都酸的要命。后来她发现,她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糖果屋里,属于她的空间被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糖。
      她住的地方是个小镇,那里有着不属于这个年代的复古感,格调也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他们家房门外有一棵梧桐,经过风吹雨打长得东倒西歪,但枝头经常倔强得挂着几片残叶。
      妈妈是县城的英语老师,爸爸是卫生管理局的局长,两人也算是门当户对。因为工作特殊,大部分时间家里都只有叶荞和叶屹两个人。
      弟弟从小就很聪明,完全继承了妈妈的优良基因,脸蛋生得好,性格开朗又落落大方,很招家里人喜欢,爸妈很重视他,大伯膝下无子,全家人更是把他当成叶家继承人培养。家里的那些长辈都是从上个世纪活过来的人,以男孩为尊是刻进他们骨血里的东西。
      叶荞八岁的时候就会踩着小板凳站在灶台面前炒饭,她总是细心周到地把弟弟的那一份也做好,盛到他的可爱盘子里,端着它满脸笑意地送到正在看电视机的弟弟面前,以便获得一小时的遥控器使用权。
      她总是被弟弟逼迫着帮他写作业,不给写就哇哇大哭,惹得妈妈用手指着她破口大骂,她只好一边抹眼泪一边写他的作业,写完之后再开始写自己的。
      弟弟还以遥控器的使用权威胁她,如果找妈妈告状,以后她都不会看到想看的节目了。她时常在心里想,就算告状又怎样,妈妈会无条件的相信他的鬼话,但她不能没有电视看。
      十岁那年秋,风声混杂着妈妈和爸爸的交谈声。
      “她也知道小孩子想玩,不让姐姐和弟弟一同去。”
      五十元一次的水上滑梯,妈妈不舍得花一百元陪他们玩那两对的亲子项目,只好让叶荞在旁边等着自己和弟弟去玩。
      叶荞蹲坐在石板路的一边,用木条轻轻在地上的细沙上画着圈,但每当画一个,风就吹散一个,直到她失去耐心地把木条扔在地上。
      抬头望去,爸爸在外面笑意盈盈得看着在水面滑梯上笑得灿烂的母子俩,自己在一边拿相机给老婆小孩拍照。
      叶荞搞不懂,五岁是多大的年龄差距,大到她只能像个观众一样看着舞台上的他们幸福,被他们遗落在镜头后面,自己演绎一场欢乐童年的独角戏。
      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爸爸妈妈带着发着高烧的弟弟去城里就医,留她一个人待在家里。锁芯转动的声音伴随着雷鸣声冲入她的耳朵,妈妈那晚的电话簿里不知道有多少个未接来电。她蒙在被子里,捂着耳朵到后半夜才睡去。第二天中午才醒来。被老师电话轰炸的妈妈不由分说的留给她一通痛骂:“为什么不好好去上学,明年就上初中了不知道吗,赶紧给我上学去,不然看我回家怎么揍你!”
      小姨疼她,在叶荞小的时候送给她一只小花猫。叶荞翻了一天的字典,最终给它取名“西西”,西西有着漂亮的花纹,喜欢窝在叶荞的怀里舔舐她的掌心。每次叶荞回到家,它总是在车库门口等着她,看到她都要兴奋得“喵”两声。
      家里的人都不喜欢猫,妈妈也是强烈反对它的留下,是小姨千劝万说才让妈妈松了口。但她不允许它进屋,叶荞就在车库旁边的杂货室的角落里搭了个简陋的小木屋,把破旧的棉被铺在地上,防止它冻着。因为家里不让买猫粮,叶荞只能喂给它家里的吃食,总是喂不饱它。
      叶荞从小就被妈妈用一句“不放心”锁在家里度过了无数个周末和假期,从来都不放她去和朋友聚会或游玩,西西就是她孤独日子里唯一的伙伴。
      直到很多年后的一个周末,叶屹偷偷跑到杂货室里找玩具,看到乖乖蹲在那里吃饭的西西,拿着玩具剑捅它的身体,嘴里嘟囔着:“死猫,去死吧!”
      西西腾地一下跳起来,地上的猫盆被打翻了,它跳到叶屹的身上划花了他的脸。
      叶屹尖叫一声,顿时哭得响彻不停。妈妈连忙赶过来看了眼弟弟的样子,心疼得直抹眼泪。她当时就拽起正在熟睡的叶荞往她身上踹了好几脚,第二天一早就把西西卖给了城里的猫贩子。
      小时候每当叶荞哭得泣不成声,妈妈都会厉声道:“要哭滚出去哭,别让我听到!”
      妈妈怕叶屹脸上留疤,带着他去医院看医生,开了几百块的药给他外敷,生怕留下一点痕迹。
      叶荞看到妈妈细心给擦药的样子,突然想到小时候坐在爷爷的木质沙发上看春晚,脸猝不及防地被从旁边冒出来的弟弟用手刮伤,但她没哭没闹。因为她懂事了,看着忙着准备年夜饭的爸爸妈妈,知道自己哭只会让他们心烦,只敢晚上窝在被窝里面偷偷擦眼泪。
      看到在妈妈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弟弟,叶荞摔门而去。
      她跑到梧桐树下的秋千那,坐在上面,脑袋耷拉着,肩膀止不住的颤抖,眼泪啪嗒啪嗒得落在裤子上。
      有一句话叫做,家是唯一的避风港。她总是觉得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是被家里人热烈爱着的,至少是和叶屹差不多,反正肯定不会是她那样的人。
      她有一个厚皮的日记本,说是日记本,不如说是她的梦想世界。她总是把发生的不开心的事都写在上面,然后自己再改写一个版本写在背面,好像这样她就改写了她的童年。
      现实就像一件千疮百孔的衣服,她用笔当作针线,缝制和弥补上面的空缺。
      日记的每一页,只要是有字的地方都坑坑洼洼的,字是手的功劳,而那些褶皱又是眼睛的手笔。
      那些自己拆开吃过的糖纸,总会像刀片一样一遍遍割舍着她的血肉。
      她总是会在哭泣不停的夜晚蒙在被子里戴着耳机听歌,在梦里,童话的王子停在她面前,她抬起头接受他撒下来的光辉,手搭在他掌里时身上的衣服会变成漂亮的公主裙,她骑上白马,跟着王子驶去华丽的城堡,永远不会回头,也永远不要回来。
      阿拉丁放出他的神灯坐在她床边,慈爱地看着她说话:“叶荞,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叶荞红着眼睛跟他说:“阿拉丁伯伯,我想去一个被家人疼爱,不被妈妈打骂的世界,我想变得优秀,被所有人都崇拜着。”
      大梦初醒,看着家徒四壁,她只能揉揉发红的眼睛,继续乏味的生活。
      生活真是糟透了啊。
      日子一年一年的过去,她的字迹从稚嫩变得成熟,纸张也变得越来越平整。直到出现一个新的主人,它又变得布满褶皱。
      初二那年夏天格外燥热。叶荞拿着课本从办公室里出来,没有了空调的冷风,走廊上的热浪猛地糊在她身上。
      学校的教学楼前就是篮球场,隔着走廊边上的窗户能听到外面的嬉笑吵闹声。她越过嬉笑打闹的三两人群,走到教室对面的窗户前,用手拉开窗户,外面的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她抬起手轻轻拨了拨。
      她很喜欢这样做,外面总是比教学楼里凉爽,就连风吹在脸上都是惬意的。
      她看向外面的篮球场,每一个场位都布满了抢球呼喊的男孩子。
      叶荞习惯性看向外面各种方向的风景。
      视野左下方的场位上,一个男孩子腾地一下跳起来,双手托起球往前投去,篮球稳稳当当的进了球筐。
      叶荞看不懂他投的是什么球。爸爸窝在沙发里看球赛的时候总会评论“漂亮”“好球”“三步上篮,好样的!”这样的话。
      就在这时,旁边窗户前的男生单手撑着窗户,朝着外面大声喊道:“江屿西,三分球投得太帅啦!”
      叶荞下意识地看向那个投球的少年。
      他闻言抬起头,朝着这边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阳光洒落在他身上,衬得他闪闪发光。
      应该是刚洗完头,头发被风吹得格外蓬松。他的皮肤实在是白皙,把身边那些男孩都给比了下去。
      叶荞那时候觉得,她的王子就这么猝不及防地降临到她的世界了。
      她漆黑的生活像是被扯开了一条缝隙,一个骄阳缓缓升起,她的世界变得越来越透亮。
      不知什么时候,在食堂吃饭时她总是不自觉地放慢速度,就为了出食堂的时候能碰到他。后来发现他喜欢倚在教学楼前的单杠上和朋友聊天,她也渐渐喜欢在楼梯旁的电话机那打电话。他经常会在男生宿舍楼和教师公寓中间的过道上打羽毛球,她也养成绕远道走路的习惯。
      他版型好,身上的浅蓝色衬衫总是干干净净,平整得像被熨斗熨过。他很喜欢穿白球鞋,大多数人可能会觉得他每天穿的都一样,但观察久了就会发现,其实每一双都各具特色。
      叶荞有时候觉得自己和偷窥狂差不多,整天都在观察他,她想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但她发现,无论自己怎么克制,实在是无法做到,她的心已经失去了控制。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学校旁边的西面馆里,他喜欢和几个朋友去那里吃饭,喜欢坐在靠窗的第二个位置上。
      每次她从小卖铺出来路过那里时,总是忍不住放慢脚步,只为了看他一眼。
      在一次活动课上,她看到他跟他们班几个朋友在教室门口聊天,其中有两个女生。
      那两个女生长得很漂亮,她在荣誉墙上看过她们的照片。
      他们都是很优秀的人,他是,他的朋友也是。
      也许只有那样的女孩,也有站在他身边跟他做朋友的资格。
      她不禁在心里想。
      他喜欢在第二节下课的课间去打篮球,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座位也是空的,外面的窗户不知在那个时候被她拉开过多少次。
      她算好他上学的时间,隐在人群中,看着他背着书包,匆匆忙忙赶入校门的身影。
      周四的下午,放学后她独自去小卖铺买文具,在货架旁挑挑拣拣了很久,却在拿下那支笔后转身的瞬间,她的目光扑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小卖铺外的空地,有几个男生坐在自行车上谈笑,江屿西坐在后座上同前面的男生聊天,时不时笑一笑,反射一下太阳的光。
      天气炽热,他们躲在树荫底下。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洋洋洒洒地投射在他身上,变成了斑驳的暗影。他的脸上笑容明媚,犹暖阳初升时的光。
      白色的栀子花飘落,有一片掉落在他的发上,正蠢蠢欲动想要掉落下来。书包上的绵羊挂件在他的打闹动作下跟着摇头晃脑,蓝白色的校服跟着他的运动幅度掀起一波波的褶皱。
      她总觉得他的模样可可爱爱,跟他的绵羊挂件很像。他的眉生的好,浓且秀气,搭上那一双漂亮的眼睛,只要一笑,就会格外耀眼。
      操场上,叶荞窝在女孩堆里聊天,视线却停留在不远处跟朋友聊天的他身上。
      他倚靠在墙边,正摆弄着手上的口哨,时不时转一转蓝色的绳子,面对身边人笑着说话。
      去吃早饭的路上,学生排着冗长的队伍,她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朝着食堂走去。他走在班级队伍的最前面,清晨的微风吹起他的碎发,迎风在空中掀起弧度,充满年少的朝气。
      走廊的饮水机前,他跟朋友站在窗边玩耍,有时拿着水杯,有时抽出书架上的书看两眼,有时两手空空跟班里的朋友聊天。
      他喜欢笑,喜欢穿亮色的衣服,喜欢走路的时候哼小曲,喜欢从西边的楼梯走,会在大课间跟一群男生去篮球场,吃饭的时候喜欢坐在餐厅的最南侧那一桌,喜欢去小卖铺买他最喜欢喝的茉莉奶绿。
      当然,这些时刻,他现在明处,她隐在暗处。
      在他看不见也发现不了的地方。
      在校园每个可能遇见他的角落,她都驻足过。
      她从来没发觉自己这么幸运。
      由于上天的安排,他遇见了一个骄傲如骄阳的少年。
      不起眼的下午,她踩着步子朝着小公园走,看着一只小狗蜷缩在角落里,垂着脑袋吃着食物,它面前的少年半蹲着身,抬起手轻轻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阳光照亮了这一片漆黑的角落,也照亮了他柔软的黑发。
      叶荞的心好似被什么抓了一下,痒痒的。
      学校的阶梯教室,活动举行完毕,她被留下打扫卫生,拿着抹布走到一楼厕所前,他站在窗边等人,眼睫微垂,透明的塑料瓶在他的手下被捏出一下一下的清脆声,夕阳洒在他身上,好似渡上一层金边。
      他很平凡,平凡到跟她一样,也跟其他人一样,每天过着同样乏味无趣的校园生活。上的是一样的课,吃的也是同样的饭菜,可他又偏偏不一样。
      因为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像他这样,对她同样乏味无趣的生活产生不一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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