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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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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递给我一封信,让我去投靠美国的亲戚,然后极快地、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然而我还是窥见了她的一滴泪,被几乎迅猛地抹去。我知道妈舍不得我的,我也舍不得她。
我狠下心,头也未回一次,攥着被手汗浸湿的船票,上了船。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躺在昏暗的船舱里。和我一道的还有5个人,有男有女,都是逃去美国的难民,满是人骚气和木霉味。门被推开一道缝,我终于获得一丝生机。一个高大的白人挤进来,叽哩咕噜地喊了几句,大概意思是:“快到了,你们这群恶心的蛆虫!”。
一股热气,顿时冲入我阴冷的躯体。顾不上那头肥猪的谩骂,我踉踉跄跄地跑上甲板,跑到最边上,扶着腐烂的木杆,冒着生命危险,在涌动人堆里寻找照片上的男人。
是了,就是他。
三十多岁的他混在人堆中招手,比白人矮一些的身材让他不易被发现。他披着一件不合身的宽大衣,衬得他更加结实、健壮。我那时天真地想,他的□□一定是禁书里描写的那种“古铜色的丰满”。我不该有这种念头的,一有,就在我心中扎根疯长、盘根错节,填满我的身体,让我成了他的。
下了船,我照着母亲的指示走到他的身边,把信递给他。他伸出一只手,毫不客气地接过,指腹不经意间轻轻蹭过我的指节。好一个不经意,撩拨得我春心荡漾。他那股激情的热气和他身上那股油滑的市井气息撕破了我的矜持,很可怕地。我连忙后退一步。我从未想过,那个所谓的亲戚,不过只是一个寒酸的街头杂耍演员。
“你好啊,小姑娘。欢迎来到美国。”他笑了,朝我弯起那对细长的、狐狸般的双眼。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笑,笑得职业病得谄媚,好像我也是一名观众,能赏他几个小费,给他买一件合身的、配成为我亲戚的大衣似的。我有些厌恶他的贫穷,但更加地厌恶我愚蠢、幼稚的非分之想。
“我该怎么称呼您,先生?”我小声问,未展露对他的半点喜恶,暂时变为个有教养的优等生。低着头,我心里窦地一惊。
装给谁看呢?同他卖乖吗?
我做贼一样,收起微笑,仍不敢抬头。
他正埋头读着母亲写的信,熟悉的、还留有余温的字迹,却书写着许多他不再认识的怪字,平平仄仄平平仄…
他恍惚了好久,我忍不住抬头看他,撞进那对忧愁、沉默的眼。
我的心狠狠一颤,有些疼。
“怎么称呼我…”他小声嘀咕,扯起一个专业的微笑,才敢抬头望我。他回答得有些急切,以致笑意未到眼底,是一种美国式的微笑。“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叫我Victor叔叔或关叔叔都可以。”
我自然是叫他Victor叔叔。Uncle Victor,两个英语单词,喊起来多顺口。若是喊他Uncle Kwan,粤语的后鼻音坠在口中,像被泡软的甜枣,咽也不是吐也不是,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片承载着不好回忆的故土,总有一天把我噎死。
到了他四十九岁,他那对漂亮的眼睛已经悄悄然地罩上一层灰蒙蒙的霾。我常像个妈一样唠叨他去看病,他一贯当耳旁风风抛之脑后,然后继续上街表演他那骗小孩的魔术,然而赚不到几个子。
那时我们已经朝夕相处十多年了,关系也早就不是纯粹的亲人。起因是那天晚上我去找他时,我们躲在魔术屏风后,在暗黄的路灯下偷了一个吻。
这是不应该的,我想,但我着实爱他。
从那之后,我们清贫的生活里淌进一丝清泉。淌,越淌越凶,淌得一塌糊涂,过不多久就一发不可收拾。
“我们结婚吧?”我问他。我一向反对婚姻,但如果新郎是他,也不是不可以。
他也笑了,竟然不是爱我的那种笑,而是同那群嘲他滑稽的坏人一样的笑。他有些粗鲁地揉我的发顶,和平常温顺的他判若两人。
“不是吻了就一定要结婚的,傻姑娘。”他又回了我一个吻,“叔叔跟侄女,怎么能结婚呢?别人该怎么看我们?”
“我不在乎。”
“我在乎。”他停顿一会,“我还要靠名声吃饭。抱歉,孩子。”他说着,温柔地抚摸我的后颈。
于是,我们就一直用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混下去,谁也没有再提起过结婚。
我是三年要回一次国的,去探望幸存的亲戚,因此我每三年都要乘一次船,在我和Victor初遇的那个码头。每当我站在船头眺望那片逐渐逼近的大陆,总是先看见那被海风掀起的、飘扬的褪色衣摆,一面旗似地迎接着我。他的大衣仍是十多年前那件,只是打了几个米袋做的补丁,不显得那么宽大了。我心里拿定了主意,得攒钱给他买一件新的大衣。不然他从我小时候开始,十几年来的消费算什么?
他把我送回家,一路上又是喋喋不休:“这次怎么样?”“没有再晕船吧?”“船上冷不冷?”
这种时候又轮到他来作妈了,我有些烦他。
我往他嘴里塞了个红豆烧,本来我准备自己吃的。
“行了行了,别担心那么多。我不是活着回来了吗?”
他翻了个白眼,总算静了下来,安心开这辆吱呀吱呀的二手车。
回家后,他去修车了,留我一个人在家。我洗了个手,从衣柜里拽出一件风衣,紧紧裹住粗糙的米袋裙。我想起了什么,又跑去房间,打开紧锁的抽屉,拿出一沓土灰色的美金,让它们在我手中曼妙地飞舞。
整整八十美元,再多十块钱就能买下上次我在橱窗里看中的棉布花裙子了,刚好能买下它旁边那件挺拔的、潇洒的风衣,穿在Victor健美的□□上,一定很合适。但…而那条花裙子,小了一个码,箍在我身上像是一层保鲜膜,和那条Victor为我缝的米袋裙没什么两样。这样安慰自己,我好受了些,把钱塞进风衣口袋里,风风火火地出门。
“你要去哪里?今天别去上班了。”Victor打量着全副武装的女人,照常,对小孩似地弯起他模糊的黑灰色眼睛。
“我不去上班,去公园看风景。”为了给他个惊喜,我撒了谎,不是第一次,我点心虚没有
“我送你。”
“别了,我骑自行车去得了,用不着你送。你安心上班去吧。”
“行吧,注意安全。”
他走过来,慢慢圈住我,在我的唇上深深印上一吻。深情的、粘腻的吻。
我笑着逗他:“干什么那么伤感?又不是最后一面了。”
他也笑了,傻得要命。
回程途中,我经过一处车祸现场,惨烈至极,到处都是血、肉,恶死了。我感到胃中一阵抽搐,仿佛有无数条蠕虫在里面挣扎悲鸣。我住口鼻,脚下的单车蹬得飞快。
“玛格丽特!”
我回头一看,是瑞贝卡,这么一吼吓得我差点从车上摔下去。我将车泊在人行道边放妥那件包装精致的新风衣,问她:“什么事那么着急?”
她在远处张了张嘴,看到一旁也被她吓到的行人,才闭上嘴。她穿着高跟鞋,打着节奏向我走来:“你知道吗?那边出车祸了。”
那堆混着肉泥的破铜烂铁又防不胜防地出现了,我险些吐出来。还好我比较在乎个人形象,只是略带夸张地捂住了口鼻。我皱起鼻子,面目像那群嘲笑Victor的男人女人一样丑恶:“知道,看到了。真是恶心。”我用手扇扇风,扇去幻觉中的腥臭味,“死的是谁?”
“你没看新闻?”
“没有,我刚在买东西。”想到Victor 穿上那件风衣的帅气样子,我的心化了,甜甜的。
“好吧,怀春少女。”瑞贝卡嘲我一句,拿出一张报纸,绿眼睛在灰白的纸上迅速搜寻,“死的是一个街头杂技演员,叫什么....Victor Kwan,是个中国人。唉,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人物....”
Victor!
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与我亲呢的叔叔,现在却化作一滩爬着蛆的肉泥,失了风采地晾在那里,人人都能唾弃一口,连他最亲的侄女也一样嫌他恶心,半点面子都不给,厌恶得那么明显丑恶。
他的死,像一根粗钝的钢针直直插入我的头颅。我什么都感受不到,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种死寂的、残忍的静默。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那个名字,一遍一遍地叫嚣在我的脑中…
Victor,Victor,Victor…
他弯起的眼睛、松松散散束在脑后的头发,他漂亮的□□、温柔的抚摸…
他该是这样的:红的,白的,黏稠的,散落在深不见底的沥青上,像是被秃鹫丢弃的腐肉。他的眼睛半睁着,像是还残留着某种未曾说出口的遗憾——是什么?爱我吗?想我吗?愧对我吗?不重要了,我永远听不见他的声音,哪怕责骂。
我“哇”地一声,不顾形象地呕吐起来,边吐边哭,哭得眼睛钝痛,十多年来对他的恨、爱都吐了出来。爱俏的Victor,死去时竟如此丑陋不堪。
我骑车离开这片是非之地,没有回去看他。
后座风衣待在篮子里,被风卷起一角衣摆,好似欢送他的一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