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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

  •   3.
      苏弥给女孩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一个名叫亦尔的女孩表演完,天色已经很晚了,老师打电话让她的父亲来接人。
      她等啊等,等来了父亲的“朋友”。
      很久以后亦尔才知道这种人应该叫“该死的人贩子”。
      那天的亦尔醒来,人贩子已经死在了驾驶位上,后脑勺是一个巨大的血窟窿,瞪着眼,仿佛见了鬼一般。
      亦尔从破碎的车窗里爬出来不久,车子便自燃起来,熊熊烈火吞噬所有罪证,却成了她毕生梦魇。
      此案牵扯出一个人贩子团伙以及作为买家源头的村庄,偏偏杀死人贩子的凶手一直找不到。
      这都是后话了。
      亦尔的精神状态出了问题,父亲说为了她的未来生活考虑,把她的抚养权交给已经改嫁的母亲。
      母亲温柔地抱着亦尔:“妈妈会弥补你。”
      于是她随了继父的姓,叫做“苏弥”。
      车里的亦尔这时才把苏弥和亦尔这个名字联系起来,女人的鼻眼的确和自己很像。
      “这不是很好吗?”亦尔问。
      是啊,这不是很好吗?
      可是在母亲生了弟弟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苏弥是外来者。
      所有愧疚和弥补在时间下消磨殆尽,只剩下:“我对你这么好,你怎么能不满足?”
      苏弥好像在述说着别人的故事,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于是,她逃出了家庭,想要远走高飞。
      “在三十一岁那天,我再次被‘拐卖’了——以婚姻的名义。”
      还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苏弥被母亲“病重”的谎言骗回家,以往后余生赚取彩礼只为了弟弟的首付钱。
      “生米煮成熟饭就好啦。”
      那句话回荡在耳边。
      苏弥不知道怎么和年纪尚小的亦尔解释这些,只能用现在的处境类比,将其称之为“拐卖”,反正区别也不大,不是吗?
      听完故事,亦尔眼底湿漉漉的,那是在苏弥身上已经被遗忘的“同情”。
      “后来呢?”
      “后来,我大闹婚礼,打伤那个□□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不合身的外套下,是病号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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