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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潘家小摆设 ...

  •   “穿书之前我还没出过国呢,纽约的风景是不是很好?是不是像美剧电影里那样繁华?”温辞感天动地完了,才想起一件事……
      洛梓衣点点头:“很好,我喜欢百老汇大街上那一大堆剧院,感觉就像是能随时感受不同电影里的人生。”他的模样看上去很轻松。
      此时,温辞的睫毛微弱地颤动了一下,他本来还有很多话想问洛梓衣,却被这一句话全都塞了回去……
      温辞问道:“其实我闭关了多久?我自我感觉的时间大概就十天半月,没多久。”
      “一年。”
      “那是不是代表,我闭关时的时间流动和实际时间是有一点时差的对吧?”
      “嗯。”洛梓衣还不明白他想说些什么。
      但温辞已经确定了自己心中那个问题……
      ——温辞不知道百老汇大街究竟有多少剧院,但温辞知道,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的旧址在百老汇大道。
      旧址。
      那一场让原来世界的洛梓衣感到最为失落的演奏会是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的旧址里举行,而在六十年代以前,谁都不会知道大都会歌剧院的新址会在林肯中心,如果是在六十年代之前就能出国的华人,还能精通八国语音和三种乐器,那必然……
      温辞马上又问道:“那之前你是哪里人,我是广东的。”
      “我也是,还是省城出生的呢,哈哈哈。”洛梓衣还未发现温辞有什么奇怪想法,如实答道。
      温辞怔怔地看了他许久,喉结上下动了几下……似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想到的事情,颤抖着声音问:“潘梓衣……对吗?”
      洛梓衣脸色如旧没有一丝变化,是一种扑克脸,看着温辞的脸没有说话,他最好的回答就是沉默,不承认也不否认。
      “一百年前的人会将百老汇大道称为百老汇大街,”温辞看着他的眼睛,他发现其实这个想法,洛梓衣早就想到了,而自己只不过是将他的想法说出来了而已,“以前的广东人才会将广州称为省城……”
      洛梓衣自嘲一般笑了几声,他不想面对自己十一岁以前的人生,以为自己发现和温辞穿书时间有时差的事,温辞那傻乎乎的样子不可能发现,只好点点头:“潘振承和我差七八辈呢,我都是旁到不能再旁的一支,这都能发现,你比我想象中聪明和有趣。”
      温辞神情凝重,摇摇头:“我爸爸……修复过一件文物,是潘氏的族谱,我有份将族谱上的内容誊抄出来……”
      洛梓衣的目光停留在温辞的脸上,直接发现他这句话的漏洞,扯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仿佛是长辈对着一个孩子聊天,引导他说出一些无法说出口的话,洛梓衣此时的微笑看着很可怕:“族谱上不会写我什么时候去的花旗国对吧?”
      花旗国也是当时广府地区对美国的一个称呼,尤其是经商的潘氏,对花旗参西洋参等商品的贸易都有涉猎的情况下,将美国称为花旗国是很正常的。
      “我奶奶姓潘,足够了吧?”温辞被洛梓衣的眼神盯得极其不自在,感觉自己在被审问,连连深呼吸了几下,“当时我爸修复族谱是因为潘家海外的子孙回来找国家要财产。”
      “噢?”洛梓衣揉揉温辞的头发,示意他不必这么紧张,。
      但温辞瑟瑟发抖,显然更加紧张了,洛梓衣的眼神无疑是叫他继续说下去,可是如洛梓衣所说,族谱上不会写潘梓衣去美国和学什么乐器,温辞颤抖道:“其中我也不知道哪个奶奶娘家的亲戚,不知道是谁,只见过一次,当时我才十一岁,跟我说过有一个和我一样年纪就会八国语言和三种乐器的孩子,指了指我誊抄的族谱,上面就是潘梓衣……”
      温辞感觉洛梓衣要杀掉自己了,毕竟他最黑暗的童年阴影,但洛梓衣没说一句话,只是再摸了摸他的头发,犹如一个长辈摸晚辈头一般温柔。他一言不发离开了雪镜湖居,几乎是花光了全身力气硬撑着自己离开的,直到回了薛霜影的院子里,关上门才松了一口气。
      洛梓衣似乎是花光了所有力气,蜷缩在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和小时候被关在暗房里的自己一样,蜷缩成一个团,像是一个在保护蜗牛的蜗牛壳。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是几个时辰吧,薛霜影回来了,只见他又蜷缩成这样发抖,手都僵了,连忙抱着他一边揉着他发僵的手指一边哄道:“我在,没事了呢,不要怕……”
      洛梓衣一直醒着的,他不发一言,任由薛霜影抱着自己,手指一直都在发僵,他抱着自己,是一股自己能感受到的温暖在拥抱着自己,薛霜影哄着他像是在哄那个在异国他乡被锁在暗房里练琴的小孩一般,穿书前的童年阴影使他至今六千多岁也难以忘怀。
      每一次回想起之前的事,洛梓衣都会这样“病发”,哪怕只是午夜梦回,梦见那时的一个画面,依旧也会这样。
      他甚至不敢想象,如果那年离开大都会歌剧院之后,回到酒店没有烧了自己的小提琴的话,之后的他会发生什么事。
      温辞说的潘家海外的子孙回来找国家要财产才去修复族谱,如果自己没有穿书,可能是这些海外子孙的其中之一,或者早已死在异国他乡之中。
      绝不会有做修士甚至是当神仙的选项。
      本来洛梓衣已经做到了天帝,是这个世界的天之骄子,却还是会被儿时的阴影所操控,他的一切情绪,都颓到了极点,似乎现在随时全身的力气都会被小时候走不出的房间抽空。
      他已经很少会这样连手都僵了,只是和温辞谈起,这次严重了些,薛霜影抱着他一晚上才好点,第二天一早洛梓衣才睡着,见他睡着,薛霜影才放心了下来。
      薛霜影不知道什么是穿书,也不知道他所说十一岁之前的事是哪个世界发生的,只知道十一岁以前的洛梓衣经常被关起来练琴才成现在这样。
      甚至薛霜影连什么是小提琴都不知道,以为是这个世界里所见的弦琴。
      洛梓衣足足睡了两天才有力气将那些记忆收回去,玩世不恭只是自己一贯以来的伪装,如今被温辞问出那些事实,不得不面对自己最为黑暗的回忆,几乎像是被关在暗房时那脆弱不堪的自己再次出现,他又开始恐惧起了黑暗……
      小时候他精通八国语言是为了家里做生意,而他不停要学不同乐器,是负责家里在不同领域的发展,恰好,自己只是一群不擅长音乐的兄弟姐妹之中最有天分而已,那时潘家的财富已经多到不需要继续经商发展扩大都足以子孙们过着富贵生活,也不必担心战争和天灾,在这般家族之中,这种锦上添花的才华才是他的责任。
      在一个足够枝繁叶茂的家族里,锦上添花学乐器才是大人们的一种谈资,和自己被生出来的作用。而自己的出生是一件货物一件商品,说好听些是艺术品,潘梓衣和洛梓衣的脸很像,但潘梓衣有作为艺术品而诞生的四分之一的法国血统,像是这样的艺术品,出生便只能作为大家族中的一件放着看的玩物,是一件东西,是一个摆件,而非一个自由茁壮长大的孩子。
      决定这一切的不是洛梓衣,是潘家。
      再往前几辈推算,若不是潘家,他也不会被这样生出来,也不会被这样关在暗房里,蜷缩在门侧的视线死角,浑身发僵,盘成一团像是在保护自己的刺猬。
      如果没有穿书,或者能让他自由选择自己能成为什么,洛梓衣其实想过很多很多可能性,也许会是一个律师,也许会是一个医生,也许是一个纨绔败家子。
      穿书之前听说自己有一个表哥,是个家族里出了名的纨绔败家子,败了好多间铺子,还抽上了大烟,还不到三十岁,抽大烟抽死了,洛梓衣见过那个表哥,很小的时候,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很亮,完全没有抽大烟的那种浑浊,大概二十左右的年纪,自己不过八九岁,那个表哥拉着他给花园里伤得快死的小狗一起包扎用药,后来他没有见过那个表哥,只是那条小狗后来还活了很久很久……
      说来也好笑,一个富家子弟,又为什么要给小猫小狗看病?“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罢了。
      罢了。
      一个学过两年医,会给小动物看病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大烟是什么?
      他们都一样,是从小盼望自己会生一个非常突然的大病,然后死掉报复家族,最多也就赚取一两次葬礼或者死忌的眼泪,便是那个年代大家族的摆设最大用途。
      只是洛梓衣可以穿书,但那个表哥不知道有没有这么一个机会,脱离潘家,在世界不知道哪个角落或是在哪个时间之中,做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又或是为自己彻彻底底热烈绚烂地活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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