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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三人 ...

  •   某一瞬,沈翎煊的余光似乎在体育馆门处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来人正是左宵。
      他身穿纯白T恤和灰色阔腿运动长裤,手里捧着件黑色卫衣。
      眉眼依旧出众,令人不禁将视线转至他身侧。
      “左宵,我们班课也调到这一节了。”沈翎煊乐乐地朝左宵说。
      “这么巧?那以后可以一起打球了。”左宵迎上了沈翎煊的视线,而后又转向林逸,“林逸,我们三个再找两个女生组一队吧。”
      林逸还有些愣神,这可是左宵第一次和他搭话。
      “行。”他回得有些迟钝。
      其实男生找女生组队并不是报着某些目的,只是单纯为了公平。
      更何况是这几个根本就不直的男生。
      场里凑够了两个队,换个说法,凑了九个一班的,加上左宵,双方便开始对局。
      “我开球吧。”左宵这时手上正好拿着排球。
      队型站好,沈翎煊的目光便落在左宵身上。
      他还没见过左宵打球呢,应该很帅很有力吧……毕竟长得这副模样,身材还这么好。
      只见左宵后退几步为起跳留足空间,伸起右手示意对方即将开球。
      接着便将左手中的排球向斜前方抛出,而后顺势屈膝蓄力,起跳,在球下落至适宜高度时,手臂与手腕同时发力,再经过掌与指自上而下的抚动,球的轨迹化为下旋,擦着球网的上方落向对方场区。
      一个完美的发球。
      这一球,将左宵臂间的力量发挥的淋漓尽致。掌根处突起的遒劲的筋,手背与小臂上分布的青色静脉,与白皙的皮肤相衬,显得很有魅惑力。
      让人想往上面啃一口,留下两排牙印,然后据为己有。
      球落正好落向对面一个男生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这个角度并不刁钻。
      只不过球速太快,那个男生来不及调整传球的角度,只得两腕一并,把球又打回了左宵发完球后站的地方。
      这一球是自下而上击的,球速较之前明显下降,于是左宵便精准地把球传给了二传那个女生。
      那个女生应该经常和沈翎煊他们一起打球,很清楚他的战术。
      沈翎煊在传球线外提前起跳,方向向前,但并不高。而那个女生传球也传得不高。
      典型的快攻打法。
      不经常一起打球的人一定培养不出这样的默契。
      对面的一个一传和二传似乎也很熟悉这种打法,两个人抓住时机便起跳拦网。
      快攻的球一般不会太用力,不然容易出界。
      所以,意料之中,这一球被拦下来了。
      几乎不用思考,沈翎煊立刻侧身下蹲,恰好接住对面压腕后几乎竖直下落的球。
      他用了点力,把球垫得很高,给二传赶来和自己回到一传位争取时间。
      只是球的位置离沈翎煊有些近,正传有点难得打出比较漂亮的球。于是那位女生选择了背传,传给了在另半边场的林逸。
      林逸下蹲蓄力,起跳,接着右手假动作扣球扰乱对面节奏,左手轻触球面。
      球的轨迹变为一个水平速度很小的平抛,几乎贴着球网背面滚落。
      这一下给对面整得有点措手不及了。
      离球比较远的那个一传看出了这个球的不对劲,瞬间一个鱼跃滑趴向地面,企图用手掌把球带回正常高度
      只不过他的手掌放歪了,球从网下钻到了对方的场。
      短短十秒出头,沈翎煊这队拿下一分。
      几人围成环轮转站位,顺便还击了个掌。接着,每个人又分别和新队友左宵击了一下。毕竟那个开球是真的漂亮。
      沈翎煊和左宵击掌的瞬间,他抬起头看向左肩,眼神带着年少时特有的炽热,蓬勃,与对方那浩瀚星空般的深邃遥遥相望。
      旗开得胜确实能增长士气,沈翎煊这队一路势如破竹砍下二十多分。
      可能是觉得这样打不太有意思,沈翎煊用右手一把捞过林逸的肩拽到左宵身边,左手攀上左宵的肩,像是要密谋什么大事。
      “我觉得这两队实力差得有点太远了,我们三个最好要一个人去换对面个女生过来。”沈翎煊说得很认真。
      每次他说话认真时,眼里都亮晶晶的。
      “我去吧。”左宵说得很快,像是根本不经过思考就脱口而出。
      “我吧。”“我吧。”沈翎煊和林逸也是同样的想法。
      最后是沈翎煊去了对面。因为他石头剪刀布赢了。
      正好,让林逸和左宵打打配合,多熟悉熟悉,毕竟男生间的友谊是很容易建立的。
      新的队伍双方实力相当,终于也能打得有来有回了。
      左宵扣球,沈翎煊总能接住,沈翎煊的吊球总能被林逸一巴掌拍回来。
      站在这边场,沈翎煊更能清楚地看到左宵的传球,进攻方式,还有他帅帅的脸和哇塞的身材······
      左宵的打法并不花哨,但看得出他是有一定实力的。
      沈翎煊终于在左宵的一个虚晃下丢了一球。
      他故作哀怨地望向左宵,只见左宵的眼尾不自觉地眯起。
      对,他想笑。
      这一刻,宛如冰封万年的雪山遇上了那束苦苦寻找它的光。
      那束光热烈,纯真,耀眼,夺目,映照在雪山之巅,二者相衬,熠熠生辉。
      还有十分钟下课,林逸留下来守场,剩下的人去打饭。
      体育馆隔壁就是食堂,一众人三四分钟就拿着饭回来了。
      “来来来,饭放一边,继续打。”林逸显然是没打饱,还想继续。
      ······
      出了体育馆,几人的额头上布满了晶莹的汗珠。
      尤其这三位男生。毕竟作为主力,运动量最大。
      林逸说他要到教室拿件外套回宿舍去洗,于是同路回宿舍的就是沈翎煊和左宵了。
      天气放晴,阳光洒落,落到少年发梢,肩膀。
      少年像是正站在聚光灯下一般,向外发散出独特的气场,总是引人侧目。
      “哎,左宵。”沈翎煊转头看向左宵,左宵也转头看向他,还挑了挑眉,弄得沈翎煊有些呆滞。
      他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左宵一句。
      倒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就只是因为现在两人熟悉起来了,左宵老和他正眼对视,搞得他总是心痒痒的。说话说一半时总被莫名的力量打断,然后自己在那里犯花痴。
      一个先天gay,天生就缺乏对帅哥免疫的能力。
      “嗯?”见沈翎煊没说话,左宵又是一个挑眉然后从喉间发出一个音节。
      简直是个妖精啊……
      “我…就是想问你,你什么时候开始打排球的。”沈翎煊说得有些结巴,红晕染上了他颈间。
      “初中就开始了,左阳那时上大学,一放长假他就带我去打球。”左宵回答道。
      左宵注意到了沈翎煊的不对劲,以为是给热的就没多说什么。
      “他只带你打排球吗?应该不止吧。”沈翎煊问。
      “嗯,他什么都会点,样样都拿出来教我,但我只学得会排球。”左宵说。
      “那还是你哥历害点。”沈翎煊接住他的话,顺势夸道。
      “你这人真是胳膊肘往外拐,竟然为了左阳贬低我。”左宵佯装生气。
      “亲哥的醋都吃。”沈翎煊简直无语到想笑的程度。
      人不觉已上到四楼,楼梯在楼层中央,走廊向左右延伸。两人只得就此分别。
      “我回去洗澡了。”沈翎煊朝左宵挥了挥手。
      “嗯。”左宵说完没有动,望着那个笔挺的背影进门间宿舍,他才转身离去。
      ……
      因为课程调动,一班周五上午第五节变成自习。
      向旻武作为关爱同学的班长,提前两分钟放全班去吃饭。一帮人乐得不行,个个抢着冲去食堂干饭。
      沈翎煊和林逸两人个子高,腿长,跑得飞快,头两个冲进食堂找了个短的队排上了。
      喘了两口气,沈翎煊抬头看菜单“木耳炒鸡”“干笋焖鸭”“冬瓜排骨”“青椒炒蛋”······
      视线从上往下移,沈翎煊好像又看见了一个很眼熟的后脑勺。
      “左宵。”沈翎煊朝隔座队伍的那个后脑勺喊了一声 。
      左宵听到,随即回头。
      几乎是一瞬间,他眼眸中的冷意消散殆尽,被柔和与亲切取代。
      左宵自己并不知道他神情的变化,就像非条件反射一样,与生具来的,见到沈翎煊就变脸。
      而沈翎煊也没发现。因为自从他有勇气和左宵对视开始,左宵就一直是这个表情。
      倒是旁边一个女生看出来不对劲了。
      平时左宵冷得跟块冰似的,丢到太阳上都不会化的那种。找点机会拉近也很困难。
      这人干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别的来一个拒绝一个。偏偏成绩还吊车尾,问他问题也不成。
      而此时,寒冰乍遇春光,化作一汪春水,缓缓淌进凡间,不再是那抹身居九霄的光景。
      也终于有人可以触及,沾染,亦或是溺于其中。
      “我们这节换成自习,提前下课了。”沈翎煊没等左宵开口就急着汇报。
      像放学回家的小学生,遇到点稀奇或者可乐的事情就忍不住滔滔不绝。
      “那以后又多一天可以一起走了。”左宵点了点头。
      三人打完饭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从坐下开始,沈翎煊就一直在呱啦呱啦说这个说那个,话多得不行。两句话间隙还不忘往嘴里塞饭 。
      另外两人在听着,时不时应和两句,笑两声。
      林逸现在和他们两个走一起也不太别扭了,虽然话没有和沈翎煊一时这么多。
      吃完饭,三人又游荡去小卖部买饮料。
      气温有些高,初夏的味道渐浓,三人并肩走在操场边,看着球场上飞奔的人。
      他们穿着短衣短裤,大汗淋漓,肆意张扬着年少的活力。
      买了东西,三人又一路慢悠悠荡回宿舍午睡。
      彼时的校园广播正放着音乐。
      这个时段的广播员可以自由播放歌曲,只要不过分吵闹、低俗,学校一般不会干预。
      前奏一起,沈翎煊便敏锐地察觉到有些不对。左宵亦然。
      这是一首耽美广播剧的主题曲,看过小说原著,听过广播剧的人,一定都会知道这首歌。
      林逸嘛……还没看过几本耽美小说呢,广播剧就更别说了。
      这首歌很微妙。
      乍一听没啥毛病,校园,青春,热恋,拥抱。
      但看过歌词后,这首歌听着就有另一种味道了。
      “…因他和他说爱的语气太郑重……见证少年心事如野草向荣…”
      因为还没掉马,两人不可能把心里想的说出来。
      至于那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林逸,见旁边两个人沉默着,便也跟着沉下心来欣赏广播里放的歌。
      歌微妙,听歌的人也微妙。
      快到宿舍楼了,林逸终于忍不住想发问。
      为什么这两个人听这首歌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说?
      “沈翎煊,这首歌叫什么?挺好听啊。”他没直问,而是故作高明地找了个话题打破这场沉默的盛宴。
      殊不知自己踩中了一个巨型地雷。
      “呃…”沈翎煊想说又不太敢说,还是说吧。
      “叫《给某某》。”
      真是太奇怪了,说不知道嘛,刚刚明明听了那么久,明显就是正在欣赏一段熟悉的旋律的样子;说知道嘛,林逸可能又会从这里面悟出点什么。
      毕竟人又不傻。
      左宵在一旁投来看戏的目光,但又掺有一丝惊讶。
      看戏是想看看沈翎煊的反应,惊讶则是因为沈翎煊竟然知道这首歌。
      难不成…他也是gay?
      最终左宵还是在心底为自己的天马行空笑了笑。
      哪有那么多巧合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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