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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就是我亲哥 ...

  •   “快到了。”抬眼看向前方的村庄,何暮心中燃起希望。

      带着伤从松鹤山走到溪水村前,他已是满头大汗,暗暗给自己加了把劲,继续朝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眼下已是傍晚,霞光绚丽,不少人从田间地头回来,何暮打眼一看,只见人人都穿着粗布麻衣,且无论男女都梳着长发发髻,他越看越奇怪,忍不住问道,“哥,你们这儿的人都穿得好古朴啊,是什么民族保护村吗?”

      宋喻对村人诧异和八卦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普通村子罢了。”

      何暮点点头,心里的怪异越发浓厚了。

      正疑惑着,前方忽而来了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娘,瞧见二人,面露惊诧,笑问,“喻哥儿上山回来了,这位公子是……?”

      何暮龇牙一笑,“大娘好啊,我叫何暮,在山上不小心迷路了,是喻哥把我救回来的。”

      “哦哦,这样啊,那真是万幸,山里有狼,可不能过夜!”

      ”狼?!“何暮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是后怕又是感动,“还好前两天没遇到狼,谢谢你啊喻哥,还好你来了!”

      说着,他夸张地用另一条手臂箍了箍宋喻的肩头,以示感谢。

      王翠的目光在他和宋喻之间来回游了一下,笑道,“可不是嘛,喻哥儿向来热心肠。”

      宋喻被箍了个猝不及防,偏头看向按着自己右肩的手。

      何暮不仅人长得高大,手也很大,色泽是健康的白,骨节修长,指甲圆润,指尖带着厚茧,似乎蕴含着看不出来的力量。

      他抿了抿唇,对王翠道,“翠婶儿,他腿脚受伤不宜拖延,我先带他回去了。”

      “诶,诶。”王翠连忙点头,“快回去歇歇吧。可走得了路?要不要婶儿帮帮你们?”

      还不等宋喻回答,何暮就挥着手热情道,“不用了翠婶儿,我们自己能行,改天再聊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还是这么阳光帅气的小伙子,王翠一笑,“好,等明儿有空了婶再过去看你们。”

      等人离开,宋喻瞥了何暮一眼,“你倒是自来熟。”

      何暮笑嘻嘻的,“我妈从小就教我,出门在外要大大方方的。怎么样,我刚才表现不错吧?”

      “不过好奇怪,喻哥,你们这儿真的好古风啊,简直就像桃花源记里的那个村子一样。”

      方才问喻哥有没有手机他说不知道,何暮还当这儿比较贫困,不识得手机。可是现在进入了这个村子,他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忍不住扭头打量村子里的环境。

      青山绿水,白墙黑瓦,还有许多茅草屋,是有些古香古色……

      一边走一边打量,还未琢磨清楚,便走到一座小院前,宋喻打开院门,“到了。”

      “哦哦,好。”何暮扭过头来,又嘀咕,“奇了怪了,这些到底是哪朝那代的东西啊。”

      “总不能真穿越了吧?”

      “喻哥,现在是什么年代啊。”

      他还在玩笑似的发问,下一秒宋喻的话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

      “你不知道?”他轻蹙眉,怀疑这人是不是脑袋真傻了,回道,“虞朝,十五年。”

      “砰——”何暮跨过门槛的脚没收住,狠狠摔在了门前。

      “什么什么?!”

      飞尘之中,他来不及起身,猛地抬起头。

      宋喻放下身后的背篓,看他睁得极大的眼睛,语句清晰地重复,“虞朝,十五年。”

      何暮傻眼了,“不是吧?”

      宋喻敏锐地察觉到他急转直下的情绪,谨慎地轻点了下头,“我没必要骗你。”

      这人反应这么大,总不能是山间躺了几百年的精怪,如今出世,不知哪年哪月了吧?

      “不可能!”何暮反驳,迅速爬起来身来,坐在地上,从身后背包掏出手机,一遍遍地按压开机键。

      快开机快开机,我要找警察叔叔,我要回家!

      只可惜,依旧无半点动静。半晌过去,何暮如同被抽去了灵魂的破布娃娃,“啪嗒”一声,再次倒在了地上,喃喃,“真穿越了啊……”

      妈妈让他顺路带回家的西红柿和土豆还没买,说好六点之前回去的,这都过了三天了。

      妹妹的生日礼物也还没送出去,小丫头最爱生气,拿不到生日礼物肯定要跟他闹别扭,要买十根棒棒糖才能哄好。

      还有老爸,还等着他回去在棋局上切磋一场的。

      何暮怔怔地看着天幕上游动的晚霞。

      ……回不去了。

      *

      “抬腿。”找出自制的伤药,宋喻把草药粉加水研磨,制成糊状,均匀地敷在何暮扭伤的脚踝上。

      何暮坐在宋喻家中的竹椅上,还没有从穿越的事情中回过神来,目光怔怔地看着宋喻给自己上药,半晌才道,“谢谢你啊,喻哥。”

      嗓音与回来前时的激动截然不同,满是低落和沮丧。

      宋喻不动声色地瞥了他一眼,手上动作不停,“方才你说的‘穿越’是何意? ”

      何暮闷闷解释,“就是从一个时空来到了另一个时空。”

      宋喻一顿,“你是妖精?”

      “啊?”何暮有点懵了,“不是不是,当然不是。”

      他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只是放假回家,顺路去买菜的路上不小心踩到了空井盖而已,就突然到这儿来了。”

      “喻哥……这件事你可不可以不告诉别人。”

      见宋喻看过来,他解释道,“我怕别人也把我当妖精了。”

      万一又恰好碰上什么坏事,抓他去祭天怎么办?好像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虽然何暮压根没看过多少本小说,可也知道这种事情要保密比较好。

      宋喻“嗯”了一声,低头把纱布绑好。

      “还有一件事。”

      何暮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这阵子可能得麻烦喻哥了,喻哥你能不能暂时收留我一段时间……”

      穿越的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何暮虽伤心,却也知当务之急是给自己找一个去处。要是能先跟喻哥住在一块就好了,也方便他了解这个世界。

      “我不会白住在这里的,虽然我身上没什么钱,不过我可以帮喻哥你干活,我之前是练举重的,力气很大,喻哥你叫我做什么都可以。”

      宋喻:“哦。”

      他冷不丁来了句,“我是个哥儿。”

      还是个双亲离世,正值适婚年龄,目前孤身在家的哥儿,何暮若与他同在一个屋檐下,只怕会引来很多闲言碎语。自从大爹小爹离世,何暮便听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闲话,他早已不在乎,不过何暮毕竟是个男子,基于双方目前的处境都有些特殊,他还是提醒了一下。

      然而何暮挠挠头,压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强调这个事情。

      哥儿?什么哥儿,像“迅哥儿”那样的哥儿吗?

      在何暮过去的人生当中,很少听见这样的词汇,一般都是大哥小哥这样的,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中学时期的课文里提到的“迅哥儿”,周树人的小名。

      难不成这也是喻哥的小名?抑或是他在提醒自己他是哥哥?

      思及此,何暮露齿一笑,“我知道,我一定把你当大哥!”

      “……”宋喻抬头,目光静静审视了何暮两秒,“嗯。”

      “家里还有一间空房,待会我收拾出来,这几天你就住这吧。”

      何暮大声:“谢谢喻哥!”

      折腾了这么久,不管是他还是宋喻都有些饿。宋喻帮他处理完伤后就去做饭了,何暮带伤帮不上忙,独自坐在屋内,开始打量这个屋子。

      屋子不大,但胜在宽敞明亮,中间是堂屋,左右各有一间卧室,往外另有两间屋子,分别是厨房和杂物间。目光所及,所有东西都收拾得十分整齐,能看出主人是个爱干净的人。

      目光看向院子,院子由石砖铺就,靠墙挖了一个不大的水井,取水很方便。院墙上盘踞着一颗葡萄树,结了许多青色的小果子。葡萄藤旁还种了许多花花草草,何暮虽不认得,却也觉得很漂亮。再往前,靠近门的地方,还搭了一个鸡窝,好几只鸡在里头咯咯哒地啄食。

      大黄趴在葡萄藤下,何暮闲得无聊,忍不住逗它,“嘬嘬嘬,大黄,大黄过来!哥哥给你好吃的!”

      大黄站起了身子,摇着尾巴走向了他。

      狗头一过来,何暮便忍不住挼了两把,不忘夸奖,“真乖真听话,比旺财聪明多了,旺财就知道给我放屁。”

      他从背包里掏出唯二的两小包牛肉干,在大黄面前晃了晃,“这样,喻哥一根,剩下的这根我们一人一半。”

      他拆开包装,费劲地撕了一半牛肉干给大黄,剩下的放回袋子里等宋喻回来一起吃。

      大黄从未闻到这样的味道,鼻子凑在牛肉干前不停嗅着,尾巴一边蹭着何暮,一边疯狂地摇摆,明显兴奋过了头。

      “哈哈哈。”何暮被它蹭得发痒,“怎么样狗哥,我对你还不错吧?”

      “怎么说你今天也是我的救命恩狗,我会对你好的。来握手,耶。”

      宋喻在厨房,能清楚地听见外头欢腾的动静,人声和狗叫声混合在一起,很吵闹,却不会让人觉得心烦。

      自从大爹小爹都离开以后,这样热闹而富有活力的场景就很少在这个院子里出现了。

      他一向波澜不起的情绪此刻竟然有些微的轻松与愉悦。

      紧接着,他又听见何暮一口一个的“狗哥”,洗菜的动作一顿,又是荒谬又是好笑。

      这人这么不讲究吗?碰见他叫哥就算了,竟连大黄都叫哥。

      果真是个傻子。

      因着平常只有自己一人吃饭,家中备着的食材不多。但思及何暮三天没有正经吃过饭,他不仅加了分量,还添了一个菜,甚至去地窖里割了一块熏肉。

      白日他似乎说过,他母亲做的红烧肉很好吃?

      很快,厨房传来炒菜的声音,与之伴随的还有一股勾人的菜香,何暮许久没有正经进食的肚子忍不住跟着打鸣,响亮而悠长。

      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呼喊,“好香啊喻哥!”

      喻哥真是居家好男人,长得帅就算了,还贤惠,做饭还这么香,搁现代都不知道有多抢手!

      宋喻没回应,只是动作快了些。

      一菜一肉一汤,虽不算丰盛,但用以待客,足以。

      端着饭菜回来时,只见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何暮手里拿着一小节木棍,“咻”地一下丢出门外,鼓掌喊道,“大黄!快,捡回来!”

      大黄甩着尾巴冲了出去。

      宋喻围观了两秒,淡淡评价,“傻狗。”

      何暮的笑容在看见他时笑得更加夸张了,“喻哥你来了!”

      目光看见他手上端着的饭菜,眼睛也变得跟大黄一样明亮,“我靠,红烧肉!”

      宋喻“嗯”了一声,把饭菜放在桌上,“去洗手。”

      末了看见何暮缠着布条的腿,顿了顿,转身出门,亲自端了一盆水过来,“洗手。”

      此刻太阳即将落山,唯独剩下几缕霞光,宋喻将烛台点起,暖黄色的烛光顿时填充了整个屋子,把桌上的红烧肉映得更加美味了。

      红烧肉入口的一瞬间,何暮的眼泪也跟着飙了出来,“太好吃了,跟我妈做的一样好吃!”

      “我还以为,”他鼓着脸颊,实在忍不住哽了一下,“我还以为再也吃不到了。”

      青年的脸上带着笑,分明是很高兴的模样,眼睛却红通通的,有沉重的水雾在里面打滚,好像多看一眼就会兜不住地落下。

      宋喻眸子微垂,又提筷给何暮夹了一块肉,“多吃些。”

      何暮从来不是个脆弱的人,他把心中的难过发泄完毕,擦干眼泪,又把宋喻夹来的肉吃完,随后极为郑重地看向了宋喻。

      映着烛光,他的眼神也燃了一簇小火苗,显得格外明亮,嗓音坚定:“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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