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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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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没过多久,便到了九月中旬,我行将弱冠。
少年时代,我从未想过,自己竟会以囚徒般的身份迎接这个日子。这些日子,除了自嘲和感慨,我更感到一丝担忧。由于我近来的百般隐忍,江韶岑的折磨都不见什么成效,这人报复心甚强,决不会允许挫败的持续,而我的寿辰正好给了他一个机会。既然他对我的怨恨便是来自当年那次祝寿,那他必定不会放过这个日子对我进行打击。
我的担忧很快应验了。
满二十岁的那个早晨,桂花早已凋零,我在醒来时却闻到一阵香气,像是混合了水沉与银叶调配而成,清雅而不刺鼻,在寒冷的空气中越发清晰。
“第一少,该起床了。”
有人在唤我,这个讽刺的称呼是江韶岑的下人们对我的标准称谓。我翻身起来,便看见了一个瘦弱的少年。这少年名叫平添,正是之前被我揍倒在地的那个。他从小无父无母,颠沛流离,江韶岑捡了他,他便感激涕零,忠心无比,所以才被江韶岑派来监视我的一举一动,美其名曰照顾生活起居。
我在空气中嗅了嗅,问:“什么味道?”
“是这件衣服的味道。”
他说着,托起手中的衣服。
那是一件睦州文绫交梭制的方胜缬衫,以苏杭上品的柿蒂绫和蹙金绣绸镶边,上面还有一条精致的镀金束带,正中那颗祖母绿宝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不会认错,这是我以前最中意的行头,曾几何时,我穿着它逍遥于勾栏中,高谈于宴席里,听尽人们的钦羡之声,直到裴家败落,无奈出质为止。
为什么这件衣服会在这里?
“在想什么?”
江韶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想干什么?”
“你忘了么?今日可是你的寿辰。”
江韶岑说着,戏谑的笑了。
“走吧。”
多少日子以来,这是江韶岑第一次带我走出官邸。
一路上他与我在马车上并肩而坐,仿佛当年。
我拉开帘幕向外张望,两旁的景色如旧,在我最意气风发的少年时光,多少次和狐朋狗友们往返于这条路上,挥金如土、肆意青春,只因这里通往的地方名为“聚芳楼”。
“带我到这里干嘛?”
“自然是喝花酒了。”
我冷笑,哪会有他说的这么简单。
“除了你我还有什么人在?”
他听我这么问,便知道我看穿了他的意图,于是也冷笑起来:“你见了就知道了。”
他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我也明白,要见的不外乎我的那些旧交。
果然,在包厢中坐着一圈我熟识的身影,严公子、周公子、钱公子、王公子……过去那些狐朋狗友都到了,甚至于连当年的死对头赵庭都坐在里面。真没想到,江韶岑竟将这些人聚得如此之全。
“进去吧。”
江韶岑拉着我走入席间,众人见他入席,慌忙起身,点头哈腰,无比殷勤。我在一旁冷眼旁观,只觉得这一幕分外熟悉,这群势利小人,当年便是这么奉承我的,若有一天江韶岑倒台,他们也必定墙倒众人推,很好,很好。
江韶岑入座,我也跟在他的后面,沉默的坐下,众人看到我,想起上次围攻我的经历,脸上很有些尴尬,但很快又装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寒暄客套起来。
“第一少,近况如何?”
“许久不见,大家还挺想你的呢。”
“不知现下在何处高就?”
我一言不发,只当他们放屁。这些人见我一点面子都不给,脸上有点挂不住,只好互相打着哈哈解围。
就在这时,又有一人推门进来。
“抱歉,晚到了。”
我听见这声音,抬起头,便愣住了。
这人与我最后一次见到时相比,变化并不明显,还是那身一尘不染的白衣,还是那双捉摸不透的深眸,还是那种不动声色的美。
他的名字叫做——沈君桓。
一直以来我都坚信,是他搞垮了裴家,是他害死了我爹,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向他复仇,然而,此时此刻,看见本应恨之入骨的他,我却茫然了,只觉得那些为了击败他而费尽心机的日子如此遥远,恍如隔世。
沈君桓注意到我,也愣住了。
他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出现在这里。
“沈兄,怎么不入座?”
“啊,好。”
我看着沈君桓终于入座,突然间,手腕上一紧,江韶岑在八仙桌底下狠狠攥住了我的手腕,他凑过来压低嗓门:“怎么,还没看够?”
我听出威胁之意,只得低下头来。
幸好,很快便有人开始上菜,转移了江韶岑的注意力。
在我的记忆中,聚芳楼盛产的是美貌温柔的女子,酒菜只是助兴的点缀,然而今天却很不寻常。精致的吃食一道接着一道的被端上来,竟都是我记忆中的菜色。——百味羹、群仙羹、三危羹、旋索粉、玉棋子、白渫齑、排蒸荔枝、入炉细项、莲花鸭……每一道菜,都穿越尘封的色彩,唤回年少轻狂的时光。
莫名的,我想起了那个黄花满地的山谷。
在那里,裴煊鹏曾经问江韶岑。
人为什么要长大呢?
他是多么的希望时间能够倒转,如果他还是建德第一少,如果江韶岑不是官吏,如果翩虹未曾赎身,如果他爹尚还健在……那该有多好……
然而,江韶岑却回答,有些东西,若不长大,便无力争取。
我忽然很想笑,仿佛除了笑容,再也找不到其他表情。
一抬眼,却看见沈君桓正望向这个方向。
他看着我,复杂的眼神里掠着一丝不忍,如同在说,这个人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
我心里一阵刺痛,我当然知道自己成了什么鬼样子。
江韶岑折断了我的翅膀,挫掉了我的锐气,我便只得低声下气、匍匐前行。
“你说这是什么世道!”
钱公子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朝廷放着官员不用,竟让一个阉臣当了宣抚!”
我回过神来,原来他所说正是那个名为童贯的宦官,当朝红人,就在前几日朝廷刚任命他为开府仪同三司,此举引起诸多士大夫的非议。
“说什么连复四州、功勋卓绝,这童贯能有今天,还不是靠在杭州收罗古玩字画换来的?”王公子也开始帮腔,“别说他了,就连当朝太师蔡京也不是靠献花石发的家么?”
严公子点点头:“是啊,这年头,文章做得再高明,治国韬略再精妙又有什么用?要加官进爵,还不是要讨圣上的欢心?”他边说边举杯一饮而尽,举手投足间充满了怨气。
江韶岑并不接茬,只淡淡地笑。他身为朝廷命官,这种场合自然不好接口。
然而,我听了他们的对话,心却猛地跳了一下。
他们说到“圣上”,单这二字便叫人回味绵长。
我想起那个镇安坊中的季姓客官,想起那枚奇特的玉佩,想起之前自己的种种猜测。极有可能,这个季姓客官就是当今圣上,那么这枚玉佩就确实能够如他所言,为我带来官位。
当初我想要走仕途一道,是为了保住自己和江韶岑之间的对等,是为了翻身向沈君桓复仇,这些初衷,都随着江韶岑阴谋的败露而崩灭,不变的只有对于权势的向往,只有身负官职,只有重新拥有权势,我才可能有找回娘的力量,才可能挣脱江韶岑的摆布!
然而,那枚玉佩究竟在哪里?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随身带着玉佩,却由于发现江韶岑的背叛,在心灰意冷之下放弃了赴京的计划,转而同翩虹出逃,直到后来被抓回睦州。所以,玉佩应该还在官邸,还在我替换下的衣物里,只是不知道流向何方?可会有人暗中拿去?
突然间,思绪被疼痛打断,原来是江韶岑用力抓住了我的肩头。
“在想什么呢,第一少?”
江韶岑冷冷的发问,语气里透着责备。
我有些心虚,慌忙垂下眼睛,不说话。
“这样可不好。”他说着,面向众人,“其实,今天是煊鹏的寿辰,他才是主宾。”
趋炎附势的小人们闻言,纷纷站起来敬酒。
“哎哟,原来是第一少的好日子,失敬失敬。”
严公子还拍拍手,唤来老鸨吩咐了几句,很快,便来了好几个陪酒的姑娘。
“只可惜啊,翩虹姑娘不在,第一少想必是要寂寞了。”
他们提到翩虹,我心头一凛。
“唉,别说翩虹了,就连艳君姑娘前些日子也赎身嫁人了。”
“哈哈,这两位姑娘倒还真是旗鼓相当。”
“哎,艳君姑娘不是我们江大人的红颜知己么,说不定这人就是他偷偷赎的,回去金屋藏娇了!”
他们说得不错,过去江韶岑每次到聚芳楼来都只点艳君一人,现在艳君赎身,大家有这样的猜测也不意外,我偷眼看向江韶岑,却不想他也正朝我看来。
他见我看他,忽然不怀好意的笑了。
凑近,压低声音。
“知道我为什么每次去聚芳楼都点艳君么?”
他边说边伸手自桌下摸了过来。
“就因为她的房间在翩虹隔壁,壁板单薄,有时可以听见你的喘息。那时我就在想,以你这样的身躯来抱女人,不知道是谁会更香艳些。”
我打了一个寒颤,随之而来的羞耻感开始在周身烧灼。我已经了解了江韶岑的癖好,这种时候,越是抵抗,他越是得意。若是竭力反抗,他也会不惜代价,与我撕破脸皮,叫众人看场好戏。
我只得僵硬着身体,忍耐着,深深低下头,掩饰脸上的表情。
幸好江韶岑是全桌瞩目的焦点,没过一会儿,便有人来敬酒。他只得放开我,举着酒杯起身。我松了一口气,算是逃过一劫。
然而,他却不因此放过我,举杯站着,抬高声音。
“煊鹏,今日大家为你祝寿,你好像不太高兴嘛?”
我只得抬起头,努力扯出一个笑容来:“没有,我很高兴。”
“既然高兴,那就干脆露一手为大家助助兴吧!”
原来这才是他的目的,我咬紧牙关,道:“好啊,是要学狗叫还是学青楼女子舞剑,我都奉陪到底。”
“煊鹏,你真会说笑,谁会让寿星公做这种事呢?我是看大家许久没有见你的怀素狂草了,一定十分怀念,不如就写一幅字吧。”
在场的人纷纷起哄,我索性站起来,请老鸨准备笔墨纸砚。很快,便有姑娘托着文房四宝进来,我铺开纸笔,磨墨,在纸上试出浓淡。
“写什么?”我问。
我还没有天真到以为江韶岑的确只是要看我写字,但无论如何,写字总好过其他刁难。
“就写你最喜欢的好了。”
他想了想,说出一个名字。
“《论语•先进篇》。”
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又很快恢复了镇定。
“好。”
我提起笔,落下,饱含了墨汁的笔尖在纸上迅速游弋。
怀素的草书如壮士拔剑,狂傲洒脱,神采动人,是我少年时代最钟爱的笔法,笔下的句子却十分温和,恬静。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一直以来,我都想过这样一种生活,一种洗净铅华后的宁静,无论是在挥金如土的少年时代,还是在饱受欺凌的颠沛流离之中。
这是我的梦想,我心底最纯净的东西,知道的人并不多,我也从未想到过,有一天,会有人利用这句话,把它变成伤害自己的利器。
字写得很顺,也很快。
写完,我便摔了笔。
如同一个囚徒,画押认罪后,自暴自弃的等待着判决的来临。
“好字啊!”
“真是好字!”
“好!”
有人喝彩,其他人便纷纷附和,看不出是真心还是假意。
江韶岑看着字幅好一会儿,又看了看我,忽然,残忍的笑了。
“你们说,这么一幅字,可以卖多少钱?”
“这个……”
他们不敢说,江韶岑便转头问身边的清倌:“如果是你,愿意出多少?”
那清倌十三四岁的样子,看上去才入行不久,听他发问,嗫嚅道:“奴家没什么钱,不过裴公子的字那么好,应该能卖个一两银子吧。”
江韶岑点点头,高声道:“好,这位姑娘出一两,有没有出得更高的?”
众人大笑起来,他们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原来江韶岑并非裴煊鹏的同盟者、保护人,他不过是又一个落井下石之徒,又一个积怨颇深的报复者,同他们一样。
“一两?太少了!我出……那个……二两!”
“哈哈哈哈哈!”
“我出三两!”
“四两!”
“五两!”
“你出五两,那我就出……嗯哼,五两一钱!”
“哈哈哈哈啊!”
桌上乱成一片,众人笑着,闹着,大声的叫价,他们笑得这么厉害,仿佛这是天下最荒唐最愚蠢的事情。
很可惜,这些人都错了,因为我知道有一件事情比这句话更荒唐更可笑,那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裴煊鹏的少年真心实意地告诉他的朋友,长大以后,他要过这样的日子。而那个所谓的朋友却把这当作一个十足的笑话。
于是,我也笑了。
咧开嘴,露出牙齿,无声的,笑了。
“我出一千两!”
突然间,有个声音划破喧嚣,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看着这个自宴席开始后就沉默寡言的人——沈君桓。
“一千两。”他又重复了一遍。
江韶岑冷笑:“沈兄,好魄力。”然后他环顾四周,“还有谁能比他出价更高?”
没有人回应。
“好,沈兄,一千两,归你了。”
说着,他推推我,示意我把字给他。
我站起身,揭起案上的字幅,却没有递给沈君桓,而是拎起来,一扬手,撕了个粉碎。然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这是我的梦想,毁了,便谁也糟蹋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