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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人如玉(4) ...

  •   听到我悠悠的叹了一口气,凤西楚收起玉扇,执着扇柄抵在我的额头,“船到桥头自然直,所以现在不必那么担心。”

      我内心深处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就是站着说话腰不疼。不能反抗,还不许我躲着么。

      无意再受他捉弄,意兴阑珊的回到屋里,我在暮色手札的第三页,工工整整写下一行大字:美人者,无耻起来也可以不是人滴。

      白天睡得久了,这会反倒睡不着了,我索性推开窗,学着古人的模样,附庸风雅,赏花赏月赏……

      一朵硕大而俗不可耐的红花,从天而降,落至我的脚边。

      我神色的复杂,眼中闪烁着严肃的光芒,果然,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一身仙风道骨的灰色法袍,头上顶着个道姑发髻,左手拿着一个拂尘,右手捏着一串佛珠,眼神凌厉,神色……神色看不清楚,因为整张脸正掩盖在一片黑布之下,唯一的两个洞,还被眼睛给堵住了。她拾起地上的大红花,娇羞的别在头顶。

      肖师太回头,翘着兰花指,朗声唱道,“暮色,你这个妖孽,别以为你逃出汀州我就逮不到你。”说罢,从怀里掏出一包瓜子,盘腿坐到床上,掀起黑布的一角,津津有味的嗑起来。

      我叹服,原来我即使改了相貌,改了性别,肖师太这双慧眼,还是能将我逮到。她对我的执着,如同毛球对美人一般,生生不息,死不悔改。

      其实,在遇到凤西楚的这一天里,我经历了水生火热,痛不欲生之后,对于汀州,对于汀州的那群人,我还真的是……万分想念。

      说起我和肖师太的孽缘,就不得不提到绍音,以及江山和傅香,那些陪我哭,陪我笑了六年的倒霉孩子们。

      八岁那年,我得过一场大病,几乎丧了命,醒来的时候,谁都不记得。我爹告诉我,我是轩辕山庄的大小姐,是他沈无风的掌上明珠。

      每天躺在床上,除了要忍受身体的疼痛,还要忍受一个人的寂寞。后来,寂寞的久了,我的心情越来越差。而我的心情差了,自然不会让别人好过。

      所以我八岁那年,有半年的时间,轩辕山庄每日都会被我闹的鸡飞狗跳,人人提心吊胆。

      直到有一天,爹领着一个白衣的少年,笑着告诉我,暮色以后也是有哥哥的人了,所以,不可以再人性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绍音,眼底眉间若水清澈的少年,站在一片紫竹之中,阳光自竹叶间缤纷的绽开,投下一片光影,他就在金色的光晕中,灼灼其华。

      我窝在木椅上,神色戒备的看着他。

      而他,慢慢走到我跟前,温暖的手拉过我的,一笔一划,在我的手心写下两个字,绍音。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绍音的名字,也第一次知道,这个美好的少年,不能说话。心中微微有些酸痛,觉得自己所遭受的,远没有他来的痛苦。

      我反手握住他的指,笑靥如花,我叫沈暮色,以后,你是我的沈绍音。

      直到今天,我都依然记得,绍音当时的笑,那样的温暖,如同他掌心的温度,揉碎了我的心,也揉碎了那个年纪该有的寂寞。

      绍音喜欢穿白衣,纤尘不染的样子美的惊心动魄,他清俊的面容上总带着恬静而淡然的笑。后来我才知道,除了看着我之外,绍音基本是不笑的。他浅褐色的眸中很少泛起波澜,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看着远方,任由身边泛起寂寥而清洌的孤寂。那时我常想,他的心中一定隐藏着峰回路转的心事。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绍音比起寺庙中那些被雕刻的悲悯天下的铜像更像神。

      而轩辕山庄上下,都和我一样,觉得绍音是普渡众生的神。因为自从绍音少主来了后,暮色小姐再也没有发过脾气,每天都笑得如阳光绚烂。

      爹爹很疼我,可是大部分时间我都见不到他。所以,在轩辕山庄的六年,我几乎是和绍音相依为命。我每日在他的耳边呱噪,而他就笑着看我,偶尔会在我的掌心写一些字,很轻,但是痒的如同挠在我的心里,我总是喜欢一边躲闪,一边窝在他的怀里,呵呵直笑,直到把他整洁的白衣揉作一团。绍音从来都不在意,只是宠溺的点点我的鼻子。

      毛球是绍音有一次外出捡回来的。据说,是看到绍音后,芳心暗许,巴巴的一路跟着跑到山庄门口,绍音向来心软,以为它无家可归,便打算自己收养了。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逮到毛球,用我此生最严肃的表情,认真而慎重的告诉它,若它还这样执迷不悟的尾随着我的绍音,那么,我将与它不共戴天。

      而毛球,眯着眼睛,甩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就扭着它那肥硕的屁股慢慢的走开了。我想我那一刻一定是被它的忽视惹的怒发冲冠了。不然,我不会那么不竭余力的和它展开一场长达六年的持久战。

      毛球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当时我正虚情假意的把它抱在怀里,而绍音,同情的看了看毛球,别过脸去,算是默认了。毛球喵的一声惨叫,万分凄厉,龇牙咧嘴的咬着小碎牙。我捋了捋它浑身竖起的毛,笑得好不得意,毛球啊,你就任命吧,就是叫破喉咙,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了。

      江山说,我恶劣的本性是骨子里带来的,对于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如果说绍音使我的生活布满了温暖的金色,那么江山和傅香,便使得我的生活七彩斑斓。

      说起江山,就不得不提到我们那惊天地泣鬼神的相遇。用她的话说,我们的初遇,是为了成就她江大美女侠士在江湖上扬名立万的佐证。

      那是我第一次出山庄,被人拐到了与汀州相邻的常州,而我乘那人不注意逃了出来,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遇到一帮小混混的,仿佛只是一转身,就看到一帮小孩张牙舞爪的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带头的小男孩是个头特别大的小胖子,可能是看到我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于是满脸挑衅的冲着我说,小丫头,你哪来的,长得这么漂亮,给爷做小妾吧?他说话的时候,脸上的麻子随着他脸上抖动的肉一颤一颤的,十分喜剧。

      我呸了一口,将他扑倒在地一顿胖揍,姑奶奶张这么大,头一次遭人调戏,就遇到个这么丑的,看我今天不打得你满地找牙,让你爹妈都认不出来你是谁!

      小胖子可能是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一面叫嚷着别打了别打了,一边指挥他剩下的手下过来拉我。可是,当时已经饿了一天的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愣是不松手,将那张窝瓜脸打成了包子。

      就在我们厮打的昏天黑地的时候,一个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将那帮小混混全部赶出了我的视线。那是我第一次见江山,也是第一次觉得,那样的小身板,也可以让我的世界日月无光。

      那些小孩可能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小女孩吓到了,不过冷静过后一权衡,他们一帮男孩难道还打不过一个小女孩,于是,在小胖子的一声高喝下,那帮小孩一边高呼着小野种一边对江山群起而攻之。

      而我,这个事件的主角,就楞在一边,看着江山一个人将一群小男孩打得落花流水。我想我一定是被她的英勇所折服了,忘记了助纣为虐,也忘记了要拍手叫好。

      直到一个小孩的耳朵被江山咬的鲜血淋漓时,小胖子才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一边大叫着大家跑啊,一边带头率先逃走了。

      我也冲上前拉住江山,喂,松口吧,让他们走吧。后来江山每次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总是无比的郁闷,她觉得我当时的那句话就好像是,来福,松口,让他们走吧。我听后就笑了,一边乐不可支,一边点头,我觉得也像。哦,对了,忘记说了,来福,是江山以前养过的一直狗。

      那时的江山已经被揍的鼻青脸肿了,只有两道英挺的眉毛飞入发髻,一如她英挺的小身板一样威风。我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一边抹着滚滚而下的眼泪,一边指着她哭嚷着,你这是一什么女的啊,长成这样的一张猪头脸。

      我想江山那一刻一定是准备翻白眼晕过去了,我靠,奶奶的,我救了你,你还敢嫌弃我如花似玉的外表。我于是哭的更凶了,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粗话说的这么顺流。江山一边吐着嘴里的血一边说,一边说,你江山姑奶奶不是女的难道和你一样是男的。

      我立刻止住哭泣,抽噎的反驳,我也是女的,货真价实的女的。江山仔细的看了看我,直呼不划算,哎呀,我看你穿着男装,还以为你是俊秀的小公子呢,正准备收你做我的小相公呢,没想到啊,真是失算啊。

      我连抽噎都止住了,小相公?江山用袖子擦掉嘴角的血迹,嗯,我叫江山,江是江山的江,山是江山的山,我人生的奋斗目标就是成为江湖第一美女侠客,收集天下美男,建立天下第一的山寨。

      那时的我们太过单纯和幼稚,不懂得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所以我立刻对这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产生了由衷的敬意,我叫暮色,英雄,没想到你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就有了如此大宏伟志向,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哇。江山用她那半青半紫的眼睛朝我飞了一记眉眼,怎么样,要不要跟着我混,到时封你个二寨主当当?

      我急忙摆手,我有绍音就够了。

      江山一惊,你是说轩辕山庄沈无风的义子,当家执事沈绍音?

      我点头。

      江山尖叫,使劲的晃动着我的肩膀,那,你是谁?

      我被她摇的晕头转向,我,我叫沈暮色。

      江山猛然一拍大腿,哎呦喂,赚了赚了!然后,又神秘兮兮的凑到我跟前,悄声问我,听说,沈庄主之所以收养沈绍音,其实是为他那病秧子女儿招个童养夫呢,是不是真的啊?

      我猛然一震,怒道,谁说我是个病秧子?!那人才是病秧子呢,他们全家都是病秧子。当时我完全沉浸在愤怒当中,所以忘了告诉江山,其实绍音真的只是我哥,没有血缘的亲哥!

      江山以为我默认了和绍音的非正常男女关系,嘿嘿一笑,果然果然,暮色,有你的啊!

      那一刻,我深深的怀疑,她其实是我奶娘的私生女。

      江山告诉我,她是个孤儿,没爹没娘。

      我安慰她道,我不是个孤儿,有爹没娘,但是我有个哥哥,他叫做绍音,所以,江山,我比你幸运。

      江山抱住我,笑道,以后我也有家人了,是个妹妹,叫做沈暮色,所以暮色,我并不比你倒霉。

      我也笑着抱住她,江山,我以后又多了个姐姐,所以,怎么样我都比你幸运。

      那一刻,在我和江山之间,产生了一种叫做心心相惜的情愫。

      江山其实原来是不叫江山的,好像是叫蛋蛋什么的,她觉得作为一个江湖的未来之星,又是美丽与智慧集于一身的侠女,蛋蛋这个名字听起来确实不够响亮,于是便为自己改了这个一个她觉得最为大气的名字。

      我当时一边吃着烤红薯,一点啧啧称是,那你干脆起名江湖好啦,你想啊,江湖闯荡江湖,这听起来多顺口啊。江山一边叫着你懂什么啊,一边用她那沾满烟灰的小猪手伸向我,于是我金灿灿的烤红薯就在我的躲闪中英勇就义了。后来,她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我将她唯一的口粮也咽下肚。

      江山一手支着头,一边喃喃的不甘心的向我抱怨,暮小色,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你了,这辈子遇到你这个小讨债鬼。我一边吃着香甜的红薯,一边努力点头,是啊是啊,估计你上辈子杀了我全家,又将我碎尸了。江山奸笑一声,我猜我上辈子一定是将你先奸后杀,再奸再杀了。

      我斜睨了江山一眼,还好你这辈子不是个男的,不然我一定要嫁给你,好还我上辈子的债。江山听了使劲拍了拍胸脯,嗯嗯,还好还好,我不是男的,否则,我这一辈子岂不是会很惨。我听了就不乐意了,怎么了啊,好歹我若干年后也会是一倾国倾城的美人啊,难道还委屈了你不成。江山一副欲将作呕的表情,不委屈不委屈。

      那之后的几天中,我就跟着江山,每天混吃混喝。酒足饭饱之余,我也会伤心的想,找不到我,绍音肯定是急疯了。可是伤心归伤心,生活还是要继续。我想我一定是太能吃了,半个月后,我和江山就不得不整日饿着肚子了。站在街头的我们,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知道,要怎么凑够钱送我回到汀州,也不知道,我们接下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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