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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人如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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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浅草,柳絮飞扬,望眼处,杏花融融,几片花瓣飘零,皎皎湖波上波澜乍起。恰是江南三月,良辰美景艳阳天。
远处江上孤帆轻卷,遥遥点落,衬着渺渺波光,颇有些泼墨山水的写意,烟雨如画,风光锦绣,碧日映天。
耳边荡着吴侬软语的小调,甜绵旖旎,似是要绕到人的心底里去。
倚着红木精雕的窗沿,我惬意的眯着眼,思索着一个人生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被小二发现前,从这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走,我的胜算会有多大呢。
首先得解释一下,其实我不穷,甚至,在这汀州的界面上,我也至少算个首富……的女儿。
只可恨我初战江湖便出师不利,刚出山庄半日,除了毛球,身上的所有东西就被偷了个干净,而等我发现时,这一桌霸王餐已经被我吃了个饱。
汀州本是江南一处极偏的县城,民风淳朴,交通闭塞。直到我爹沈无风将轩辕山庄建于此,汀州才渐渐在江湖上有了名气,尤其是近几年,发展的空前繁荣。
我爹沈无风,一指轩辕,在十几年前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即使现在的武林盟主唐远唐伯伯见了,也要尊称一声先生。可是我爹不喜名利,自我娘难产生下我后便退隐江湖。
生为轩辕山庄的大小姐,沈无风的独生女儿,我平生第一次虎落平阳,竟是在自己的底盘上,这让我,情何以堪呐!
所以,我是万万不能回去的,并不是害怕被爹训斥,而是心疼若是被绍音知道,他肯定要担心。当然,我也万万不能暴露踪迹,且不说我此刻一副公子装扮,就是我真说了自己的身份,估计也没人信的。唉,果然太低调了也不好,这关键的时刻,连个人证物证都凑不齐。
红木桌上,毛球已经将所有佳肴毁尸灭迹,看着它日益壮硕的身子,我悲哀的发现,即使我轻功再好,抱着这个累赘,估计也得被逮到。
毛球是一年前绍音送给我的猫,当时它正一脸谄媚的窝在绍音的怀里吃豆腐,把自己滚成个通体雪白的球,从始至终没有正眼看我一眼,而我与它的爱恨情仇,便是从那一刻结了梁子。
说起这只肥猫,真真是,天赋异禀啊!因为它是一只又懒又馋且誓死染指《江湖录》美人榜上的所有大好男儿的断袖猫!
万同的齐家三少,华胥阁的落月公子,以及轩辕山庄的当家执事沈绍音,这些美人榜上前十的人物,无一不被它反复鱼肉至心理了产生障碍。
当然,事事皆有例外,比如,凤西楚。
繁花落尽,不比似锦。说的便是这人称似锦公子的凤西楚。
月于内一剑至挑少林岐山五大门派,几乎一夜成名,成为武林后起之秀中的佼佼者。白衣少年,姿容绝世,香车轻辇,踏歌江湖,其所到之处无不美人环绕,不知羡煞多少豪门公子,也不知掳了多少江湖侠女和世家千金的芳心。
笑倾天下一朝楚,漫卷云烟千秋变。
而我的出走,就和这位凤西楚有着千丝万缕,且不足为外人道的联系。
我目标,是要在一年之内,全方位打败凤西楚,占领他在《江湖录》中美人榜,兵器榜,武学榜,财富榜,名气榜以及潜力榜上第一的位置。嗯,不愧是少年英雄,真是鸿鹄之志啊,我不禁再次感动于自己伟大的想法。
《江湖录》是由江湖第一情报组织百晓门撰写,事无巨细的记载着江湖上的每个人的所有信息,而《江湖录》中会根据综合评估,而分门别类的排出各样榜单。作为以为一个对江湖充满向往却又久居深闺的大小姐,《江湖录》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闲暇时间。
直到近两年内,《江湖录》的每一个榜单上,朱墨金边的三个字,几乎全部占据着第一的位置,我才深深受了刺激。凤西楚,已然成了新一代的神话。
而毛球,就是联系我与这位似锦公子的桥梁,我深信,凭着它天生对美男的敏锐嗅觉,以及对美人榜上的众美人百分之百的染指率,这位第一美人,定然逃不出它肥嫩的小魔掌。
也许是被两个时辰磨光了耐性,也许是被我变幻莫测的表情震慑到了,小二谨慎而果断的走上前,不悦的眼神中透着磨刀霍霍的危险,“这位公子,我看您也吃的差不多了,您看,是不是该结帐了。”
我摆了摆手,“不急不急”,稍顿,换上严肃的表情,沉吟道,“不过,若是你非要我结帐,那么,你看这些够么?”说罢,我痛心疾首的别过脸,拿出手心中紧紧攥着的四枚铜板,万分不舍的递到他面前。这可是我身上所有的家当了,还是刚才买糖葫芦剩下恰好来不及装进钱袋而被幸存下来的。
小二脸色一变,一副我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东西的表情,朗声喝道:“你这个衣冠禽兽,竟然敢在我们汀州吃霸王餐,你了解汀州是谁罩着么?轩辕山庄的沈大侠知道吧,哼哼,我劝你识相的还是赶快掏钱。”
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瞪着我。
我皱眉,首先,我认为衣冠禽兽这个词他用的极为不准确,且不说语境不对,单是在形容我的气质上,这四个字就显得贫乏了些,其次,我真的很想告诉他,对于沈大侠,我很了解,了解到我深知别说是在这酒楼吃了霸王餐,你就是在轩辕山庄吃了,以沈大侠的个性也是绝对不会过问的。
我轻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已经凉透的茶,面不改色的饮了一口,站起身,弹了弹衣摆,拢了拢衣襟,捋了捋袖口,收拾妥当后,我抬手,将额前的一缕发丝别到耳后,然后,摆出我自认为最具杀伤力的微笑,跨前一步,玉树临风的站在小二面前。
大概是没有见过欠钱欠的如此从容的主,小二明显一愣,于是,我趁着他愣神的功夫,迅速的将毛球至于他的怀中,“你看,别说我不够意思,这可是我们家祖传的猫,卖了不知值多少钱呢。今日我既欠账,那么便宜你了,把它送你,当然,你大可不必太感激涕零,毕竟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我看着揪心。”
我猜毛球必然没有料到它的主人,也就是我,在这电光火石之间,竟能如此干净利落的作出这么重大的决定,于是乎,它极为不淡定的尖叫一声,夺门而出,舍我而去。
而我显然更低估了毛球的应变能力,能有我这样的主人,它舍主为己的功力显然已是炉火纯青了。
于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在青石路上越跑越远,直至消失在我视野的尽头。
“我说,你到底还要耍什么花样,若是再不交钱,我可就要报官了。”小二等了片刻,瞪着我,不耐烦的吼道。
我转身坐回椅子上,一脸愤慨,这人也太没有同情心了吧,刚看完一场主仆离别的悲情大戏,竟然还有心情问我要银子,果然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周围已经开始有窃窃私语的声音,无疑是对我或鄙视或不耻的诋毁。
权衡了一下,我估计如果这样僵持下去,那么结局很可能只有两种:一种是他将事情闹大,然后把我送回轩辕山庄,一种是我把事情闹大,然后被他送回轩辕山庄。这殊途同归的选择题,我实在是很不喜欢。
在小二愤愤不平的吵嚷声下,我淡定的捧着茶杯选择漠视。未等我想到对策,一个青衣少年走了进来,那唇红齿白的模样,真是俊俏的紧,可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此刻正抱着我那刚才瞬间消失,卖主求荣的猫。
青衣少年打量了我一下,走到我面前,把毛球一把塞到我怀里,“这位公子,想必就是这只猫的主人了,我家公子特命我送还给您。我家公子还说,您这猫……”他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下,看着我道,“很有趣。”
我诧异于原来我与毛球的主仆相已经出神入化到被人一眼就能看出的地步,看了一眼毛球的傻样,我心情十分复杂,微微隐含着一种难以言状的痛。
那小二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青衣少年,眼珠一转,“这位小哥,既然你们认识,那么这位公子欠的饭菜钱,你就给了吧。”说完,似是怕青衣少年逃走一般,伸手向他的衣袖抓去。
青光一闪,我还未看清,少年已经立于一丈开外,面色薄凉的看了小二一眼,冷冷一笑,挥手掷出一定银子,转身离去。
头一次发现,原来有人给钱都能给的如此气宇轩昂!
毛球用爪子在我的胸前使劲的挠着,一副失魂落魄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心中暗叫一声,有戏!
据我多年对毛球深入浅出的细微观察,能让它有这样反应的人,定是风华绝代的美人。而迄今在美人榜上未被它染指的人……莫不是……
顾不上让小二找钱,我抱起毛球急忙向青衣少年追去。
“这位少侠,打听个事呗,哎,这位少侠……你别走这么快啊,等等我……少侠?少侠!等……靠!”
肖师太说过,轻功这种东西,只能用于两种情况,一是逃命,二是偷盗......后逃命。
所以我觉得追人这事上,我还是低调一些为好。可是,双腿难敌四蹄,于是在我呼天抢地的嚎叫声中,青衣少年骑马绝尘而去,掠起一地落花。
这不追还好,一追不但将人给追丢了,也把自己给丢了。
我呸了一声,造孽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