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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秋之章 我会一直都 ...

  •   十月的某个午后,我在走廊拐角撞见他和一个短发女生并肩走着。女生的发尾俏皮地翘起,在阳光下显得尤为可爱。

      林摘星看见我时明显怔了一下,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我扭头转身走进教室。

      关门声在安静的走廊格外刺耳,就像心里某个地方突然裂开的小缝。

      两天后,我的小青梅珍妮在食堂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听说林摘星又谈恋爱了?”

      我的筷子在饭盒里戳出一个深深的凹痕,“是吗?”

      “2班的短发女生,可甜了。”珍妮咬着筷子,“你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原来不是同班同学,是女朋友啊。

      突然觉得食堂的灯光好刺眼,照得人眼睛发酸。

      那之后,林摘星再没来逗过我。

      偶尔在走廊擦肩而过,他也只是点点头,眼神飘向别处。

      我把自己埋进题海里,笔在草稿纸上划出深深的痕迹,像一道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直到第二年春天,我在QQ空间发了一条说说:“三年不过转瞬,我们都要各奔东西了吧。”

      他的评论来得很快:“我会一直都在。”

      简简单单五个字,让冰封的河流悄然解冻。我们又恢复了点赞评论的互动,像两个小心翼翼的探险者,重新踏上这片熟悉的领地。

      后来我才听说林摘星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我站在窗前,手机屏幕亮起,是他点赞了我三天前发的说说。

      我想起他历任女友都是短发,想起他评论里若即若离的关心,想起他说“我会一直都在”时的语气。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是像他这样轻易开始又轻易结束,还是像我这样,把心事藏在每一句“嘿嘿”和每一个逗号里?

      “打了一个喷嚏,是谁在骂我吗?”某天我闲来无事发了这样一条说说。

      “不是我哦。”他秒评论。

      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最终只回了两个逗号。就像我们之间,永远欲言又止,永远未完待续。

      下雨天被淋湿的那条说说下面,他问我:“你今天回家吗?”

      简单的“要啊”背后,是无数个没说出口的瞬间——想问他为什么关心,想问他记不记得初二那年教我打篮球的下午,想问他知不知道我的短发从来不是为了追赶潮流。

      但最后,我们都只回以“哦哦”和句号,像两艘夜航的船,在青春的海面上擦肩而过,只留下渐行渐远的灯火。

      中考放榜那天,蝉鸣声格外刺耳。我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成绩单,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鼠标。

      当看到林摘星的名字出现在录取名单上时,胸口突然涌上一阵莫名的雀跃。

      “恭喜考上重高。”我给他发了条消息。

      手机很快震动:“同喜。”

      简单的两个字,却让我对着屏幕傻笑了好久。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在书桌上,照亮了尘埃飞舞的轨迹,就像我心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小情绪。

      高一开学那天,我站在新教室门口整理书包带,忽然感觉一道阴影笼罩下来。
      抬头就撞进一双熟悉的笑眼——林摘星单手插兜站在那里,白色衬衣微微敞开,露出锁骨处一小片阴影。

      “真巧啊!徐借月同学!”他故意拖长声调,眼睛里盛满了狡黠的光。

      我强压下加速的心跳,故作镇定地“呵呵”两声:“巧啊,林摘星同学。”

      就这样,我们再次成了同班同学。

      每周日下午,我们会在车站碰头,一起坐车去学校,周五放学时,我们又坐上同一班回家的车。

      高中的数学像座难以攀登的高山,我常常在晚自习对着习题集抓耳挠腮。

      某天,一张纸条从旁边推过来:“第几题不会?”林摘星的字迹龙飞凤舞,像他这个人一样张扬。

      “空着的都不会。。”我可怜巴巴地把习题推过去。

      他轻笑一声,拉过椅子坐到我旁边。

      讲题时的林摘星意外地认真,修长的手指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停下来问我:“这里明白了吗?”

      我摇头时,他也不会不耐烦,只是换个方式重新讲解。我盯着他专注的侧脸,突然觉得数学题好像也没那么难了。

      在他的帮助下,我的数学成绩稳定在三位数。为了表示感谢,我主动提出帮他补习英语。

      “我教你英语吧!”我合上他的数学笔记,信心满满地说。

      林摘星的表情瞬间凝固,整张脸皱得像吞了片酸柠檬:“你认真的?”

      看着他一脸痛苦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伸手戳了戳我的脸颊:“笑什么笑?”

      我笑得更欢了,结果他突然揉了揉我的头发,嗤笑一声就跑去打球了。

      我正疑惑着,同桌回来告诉我:“你头顶有撮头发翘得老高,像天线似的。”

      我掏出小镜子一看,果然有一缕呆毛倔强地朝天竖着。

      我气鼓鼓地对着窗外篮球场的方向瞪了一眼,却看见他正好投进一个三分球,转身时朝教室窗口望来,阳光下笑得格外灿烂。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数学题变得简单——因为讲题的人是他,所以连最枯燥的公式都变得生动起来。

      就像我始终留着的短发,不是因为多喜欢这个发型,只是记得他曾经说过:“你留短发还挺可爱。”

      青春期的喜欢就是这样吧,藏在每一道他讲过的数学题里,藏在每一次假装不经意的偶遇中,藏在那缕被他揉乱的呆毛下,小心翼翼又满心欢喜。

      高一结束那年夏天,我在分科表上郑重写下“文科”两个字。

      窗外蝉鸣聒噪,阳光把表格晒得发烫。林摘星选了理科,我们的教室隔着一整个操场,就像隔着一整个青春。

      偶尔在食堂遇见,他总是和一群男生吵吵嚷嚷地走过。

      有次我看见他往一个短发女生餐盘里夹鸡腿,女生红着脸推拒的样子,让我想起初二那年他塞给我的巧克力。

      我端着餐盘默默转身,心里吐槽今天食堂的饭怎么这么难吃。

      周末回家整理旧物时,翻出了从小学到高中的日记本。纸张已经泛黄,字迹从稚嫩到工整,不变的是每一本都写满了“林摘星”三个字。

      小学时咬牙切齿的“林摘星又抢我橡皮”,初中时欲盖弥彰的“林摘星打球的样子有点帅”,高中时小心翼翼的“今天他讲题时靠得好近”。

      原来这些年,我一直在用最笨拙的方式记录着对他的喜欢。

      合上日记本时,一滴水珠落在封面上,晕开了墨迹。

      原来青春里的喜欢,就像他随手给我的那颗糖,糖纸鲜艳漂亮,里面的糖含在嘴里却酸得让人眼眶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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