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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   周商寰望着那双极端偏执却充斥着疯狂爱意的黑眸,心脏猛地震了一下。大雨滂沱,湿垂的眼睫耷拉着,近乎不能看到彼此被迫眯起的眼睛。然而,周商寰还是看到了。
      他看见,乖小孩的套子终究没能困住里面偏执求爱的灵魂,对于失去的强烈恐慌,让爱意在滂沱雨幕的遮掩下,崩溃又狰狞地裂缝而出。
      无数滴雨的歌声,飘荡在挥着黑色翅膀的无声爱意里。
      周商寰清晰地看到了周彻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但是他累了,他不想再花时间去细究自己内心深处的爱恨,不想翻找出来还算温馨悸动的片段去回应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他不想时间浪费在互相伤害,报复,歇斯底里,一次又一次,不断的重复里。
      所以哪怕知道周彻口中言不由衷的报复其实是求爱,周商寰也选择视而不见。
      除了自己,他不想怜悯任何人。
      “周彻,别再报复了。”周商寰说:“往前走吧。”
      话,说得很温和。周彻从周商寰疲倦的目光里忽然安静下来,他依旧攥着手腕,半天不说话,惟手和目光簌簌地颤抖。
      “哥,我走不了。”
      “走不了也要走。”周商寰看着他被雨水浸湿的脸,“还有,不要叫我哥。”
      周商寰受不了周彻用满含爱意的目光叫他哥,这些年来,他一直生活在失去母亲和爷爷的恨里,心里从来不把商绫的孩子当弟弟。所以在被周彻□□后,他心里更多的是愤恨,而非□□给予的道德谴责。即便后来主动和周彻上床,他也一直把周彻当成被报复的对象来看待,而非弟弟。
      所以周商寰并不在伦理道德上纠结。然而当他决定放下,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把周彻看作家人,而周彻却偏执的要爱时,周商寰不得不开始审视哥这个字,也不得不备受谴责。
      世界上有些事是不堪说的,譬如,他真的在□□,由被动,走向主动。
      周商寰心脏痛苦地揪了一下。他想,既然周彻要爱,那他就干脆彻底断了周彻的妄想。
      周商寰一根一根掰开周彻的手指,目光严肃又有些凄哀,话语直白:“你是青周,你读过《孤舟》和《顶级纯爱》,你从头到尾都知道我要得纯爱是怎样的。”
      “周彻,你毁了我对爱的所有期待,我没有爱给你了。”周商寰忽然自嘲的笑了一下:“不对,应该是我没有爱给任何人。”
      “哥,”周彻双手搭在一起,像伞一样地挡在周商寰眉骨位置,雨水顺着手背沿着骨节往下低落,掌心之下,是周商寰不用再眯起的好看双眸,“你第一次亲吻的人,是我,第一次□□的人,也是我。而我,只喜欢你。”
      “你的顶级纯爱,可以是我。”
      顶级纯爱,绝对干净,绝对忠诚。周彻符合所有标准。
      如果不考虑血缘的话。
      轰隆——
      夜雷的声音震耳欲聋,枯败的心情骤然进入下一场汹涌的雪崩,周商寰仿佛听到了远处的天边由命运敲响的警钟。不可以,周彻是家人。是再不能叫他哥的家人。
      周商寰猛地推开周彻,近乎失态地打开车门,落荒而逃。疾驰的汽车像是惊到的鸟儿,恨不得立地飞起。周商寰捂住怎么也缓不下去的狂跳心脏,明明油门已经踩到底,心中想得却是,快点,再快点。最好下一秒,后视镜里那个伫立的身影就不见了。
      冬雨在慢慢地减小,势弱,又夹杂起更为冰凉的雪花孤哀凄寂地一点一点落在发梢,鼻尖,大衣......苏州迎来了第一场雨夹雪,周彻站在雨幕里,浑身湿透,素白的脸被黑暗全部笼罩,他望着再也看不到车尾的不远处的拐角,偏执的目光危险地炙热起来。
      颤抖的双唇抿成一条冷硬凌厉的直线,凉雪热目,指尖温度几乎褪到与雨雪持平,伫立许久,他才喃喃低语道:“哥,你跑不掉的。”
      ——最绝望的时刻已经来临,偏执的乖小孩快要忍不住了,然而,他还是放走了兔子。
      不对,应该是爬上树的太阳。
      *
      回到家时,周商寰立马脱下湿重的衣服,去浴室冲了个热水澡。
      再出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吹干,柔软干燥的睡衣裹在身上,他居然感觉还是很冷。于是又下楼煮姜汤。
      小指粗的姜丝放进凉水里,打开炉灶加热,沸腾时又加了些红糖。虽然姜放多了,沸水洒在了灶台上,不及周彻做得好,但是一杯热热的姜汤下肚,周商寰勉强活了过来。
      他点了根烟,瘫坐在沙发上。深深的迷茫与白色的烟雾缭绕在一起,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听到周彻说那句话的心情。
      ——你的顶级纯爱,可以是我。
      不可以是周彻,他心想,怎么可以是周彻。命运里有些错误只能犯一次,而对于周商寰来说,在意识到周彻是家人的那一刻,有些错误就必须终止。
      仇恨也好,报复也好,纠缠也好,在决定勇敢的那一刻,这些东西都必须放下。然而,在指尖摘掉嘴中的香烟时,周商寰的目光还是不可避免地落在右手虎口处淡淡的疤痕上,那是他十八岁被十二岁的周彻咬得。
      伤口很深,当时流了很多血,他还打了破伤风和狂犬疫苗,然后就不可避免地留疤了。他记得,有一年十一假期,路径上海第九医院,他走进院里挂号寻问医生,手上的疤会不会自己消失,医生告诉他:“这是条旧疤,到了现在肯定自己消不下去了,不过可以激光淡化疤痕。”
      周商寰走出了医院,心想,既然只能淡化不能消除,他才懒得再管这条疤。反正,他也烫过周彻一次,应该也留疤了,他也不吃亏。
      时至今日他头一次意识到,随着岁月的流逝,事物的变迁,那条早就被抚平的疤痕已经在他身体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他记得那天上海的大雨,也记得被咬后,他忍痛对周彻说:“小孽种,下次再弄死你。”
      但到现在周彻不仅没有被他弄死,也不再是孽种,而是他从心里承认的家人。
      其实细想的话,这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吃亏。因为这条疤痕无法消除,而留下疤痕的人就是周彻。
      所以心里选择放下,手上的疤痕还在,像条寺庙里刻在红墙上的经文一样顽固,那他还有可能放下吗?
      周商寰闭上眼睛,有点儿担心,很久很久,再睁开眼睛,眼前的香烟氤氲着烟雾,再远处的兔子已经睡下。世界还是原来的德行,不好不坏,又是分毫未变。
      热烟凉风里,周商寰想,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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