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这篇文写的 ...
-
这篇文写的不错看呀,很喜欢。请草草继续努力。
不过捉几个bug:
第一,林之孝两口子不是王熙凤的陪房,而是贾家的家生子儿,贾家怎么可能让媳妇的陪房当大管家?这在小说里有明确的描述,小红也是林之孝的女儿,否则也不会放在大观园怡红院里。
第二,林如海家也是世代公侯,自己又是探花出身,当过御史,做着盐政。这在古代可是是个大肥缺。由御史而出任盐政,表明林如海很受皇帝赏识,而且为人廉洁自律。就算他把女儿送到岳母家抚养,每年大包小包的送年仪也就算了,五千两银子的生活费给女儿也未免太多了些。要知道贾母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准备给黛玉做陪嫁,给宝玉娶媳妇的钱也不过每人一万银子(小说原著里明确讲过),迎春探春的陪嫁才三千。如果这个钱没人知道,只有贾母等当家人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王熙凤把这个数目捅出来,难保不流传到外面去。林如海每年给女儿五千银子的生活费,必然成为他可能贪赃枉法的一条疑证而被御史或者政敌攻击。所以这个细节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负面的。而且,即使林家再有钱,养一个女儿一年也用不上五千银子,林如海没必要将大笔现金给岳母家花费,相反林家的财产应该都给黛玉当陪嫁压箱银子才是,或者拿了银票给黛玉当私房。这才是真正黛玉能够支配的财产。清代巡盐御史的俸禄一年不过五千两,林如海给女儿三千两足够了,明里暗里也说的过去,而且还不被御史抓小辫子。要知道黛玉入京才随身带了一个丫头一个嬷嬷,可见林如海表面上是相当的廉政清贫的啊。如果是偷偷给贾琏夫妇帮忙买地买房子的钱,那数目当然可以是不限了,因为这个钱将来也是黛玉的财产了。另外林家的仆人上京,焉有不面见黛玉的道理,父女之间私相授受一些银票什么的也是有情可缘的细节。但是文里没写到这个细节,不太妥当。
第三,其实黛玉对管家也不是一窍不通,即使年幼,林如海也未必没有教导女儿学习管家。黛玉在贾家也为贾家算过生活账(小说里有这段儿),只是黛玉作为贾府的外孙女儿,无法参与到管家的事情上来。而且如果林如海身体康复,回到京城,就要接黛玉回林家住了。林如海不续娶,黛玉势必当家。而且以黛玉的身份,伺选也未必不可。再说了,林如海科举出身,宝玉要是不走科举只捐个国子监什么的,林如海还真未必看得上这个女婿。
就说这么多啦~~~求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