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皇帝一口气过继了几十个崽做皇嗣。
以及古代的过继,法理上,过继出去了,你亲生的爹妈就不是你的爹妈了,和你没关系了。
但是,这触发了父系社会的BUG,如果一个男人亲生的崽可以不认生父,一个崽可以不认亲爹,那这就和父系社会的底层逻辑发生冲突了,父系社会的底层逻辑就是父系血缘之上,爹至上。
于是,被过继的崽,认亲爹是对新爹不孝,不认亲爹还是不孝,同时还会因为没有血缘而不被新爹的利益集团接受。
最终引发了一个现像,凡是通过过继继承皇位的,都会认亲爹,给亲爹追封皇位——当然例外,但例外的那些,他们虽然也是过继,但不是空降,他们本身就是新爹利益集团的二把手(具体参考五代十国那些案例),因此没有排异问题,但空降的过继崽是没法避免这个问题的。
总得来说,过继崽认亲爹和三代还宗半斤八两,甚至还不如后者,后者好歹第三代才还宗,而前者是你一死他就还宗。
本文的皇帝,他意识到了这个社会BUG,然后顿悟:既然未来的皇帝都不是我的后代,那我是不是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整活了?于是,来呀,造作呀。
以及,还没正式出场的陈简的履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离谱,这就不得不提到科举制诞生之前的人才选拔制度以及任官制度,前者突出一个裙带关系,后者突出一个任性。
察举制,更通俗点,举荐制,你想做官,得先有人把你举荐给皇帝,或者你有本事直接跳到皇帝面前,让他看到你也行。
任官制度,列侯和诸侯王可以自己任命侯国和王国的相,而在任相这方面,列侯和诸侯王的选择都是,有没有能力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忠诚,起码别跟我对着干,不能一心向长安。
在这种背景下,才有陈简的前期履历,因为制度真的允许。
至于她十五岁拜相的履历,皇帝是空降长安登帝的,他在长安啥人都没有,而陈简是他做诸侯王时的心腹——只有心腹才能呆在相位上不被干掉——老大升官了,二把手当然也要跟着升。
跟现实里甘罗十二岁拜相比起来,陈简十五岁拜相的履历也还好。
也是因为左相(秦朝到汉朝初期都是双相制,有左右两个丞相)是皇帝的心腹,所以皇帝那批发过继的诏书才能通过。
丞相这个职位,它的历史比较特殊,最开始设立这个职位的就是秦武王,他给丞相的定位就是国之副君,自己的二把手。之后的历代秦王在这个基础上不断的给丞相的权力加码,最终在秦始皇和李斯时期达到鼎盛。
权力一旦形成惯性,想削弱就很难了,如果还是制度性惯性会形成怎样可怕的影响,参考现实里皇权花了近两千年才彻底干掉相权就知道老赢家给后辈皇帝挖了多大的坑。
本文参考是汉初,所以丞相权力是很离谱的,坐车出门溜达,皇帝和丞相遇到了,要互相下车见个礼。
如果皇帝下的诏书有问题,丞相有权力有封驳权,也就是打回去。
丞相有开府治事任免九卿以下官吏的权利。
全国送上来的奏章,丞相看了觉得没问题再给皇帝看。
就,很想知道嬴政和李斯到底是怎么个相处模式,西汉这已经是削弱过的2.0丞相,居然这么离谱,那丞相制度1.0版的李斯该多离谱啊。
总得来说,如果丞相反对,那皇帝刘驰的批发过继的诏书连宫门都出不了。
而这也是陈简能十五岁当丞相的原因,正常人绝对不会答应皇帝刘驰的批发过继,但陈简会。
对皇帝而言,有一个你杀人她递刀,你放火她浇油的狈丞相太舒服了。
当然,舒服的仅限于皇帝刘驰本人,等他死了,经他加强过的丞相制度绝对会让继任者欲/仙欲死。
没有皇帝能接受有人在权力结构上有资格跟自己叫板。
不过对刘驰而言,还是那句话,未来皇帝是我后代吗?不是,那我死后管我洪水滔天,我先爽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