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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逃奴 削皮手术 ...

  •   虽然不舍本地的坟头,但难民还是认同白蘅的分析,也同意离开,但大部分愿意继续南迁,盘算着等战争结束了再回老家,小部分则决定去沧屿国做盐工,至于以后是定居沧屿还是赚够钱再回来就看情况。

      跟着一起挖坟的本地人都是本地贫民,只个别有家室,无法轻易舍弃本地的一切,不愿一起走,但没有家室的很干脆的决定一起走。

      这些没有家室的恶少年是官府的最爱,有什么徭役或是什么需要劳动力的事,优先抓他们去干,死了也不用担心招来仇恨。

      最终定下的人数是二十三人,十五个大人,四个成童(十四岁以上)与两个儒童(十四岁以下),每人出了一部分钱,在本地购买了十八石粮食与三石盐,将粮食放在役车上,将役车塞得满满当当的,都没法坐人了,只能让去疾驾着役车,白蘅与众人跟着役车走。

      走了没多久去疾便忍不住问白蘅:“蘅要不上来驾车?”

      白蘅摇头:“役车只能乘一个人,汝走太久会生病,到时吾还是要照顾汝。”

      役车最大载重也就二十五石(750公斤),这俩役车用的老牛,载重更差,装了粮食与盐,再载一个体重很轻的稚童已是极限,不可能再添人。

      虽然她瘸腿那段时间去疾背着她走出了山林,但那场大病后者家伙就恢复了往昔病美人的状态,一干重活都会生病。

      哦,不对,比起往昔还是好点,往昔那是不干重活,只是吹个冷风都会生病,如今不干重活就不会生病已经很奇迹了。

      役车的乘坐名额只能给去疾。

      去疾道:“见汝一个稚童在走路而吾乘车,吾良心有点过不去。”

      白蘅道:“汝也是稚童,为何总将自己当大人?”

      去疾愣了下。

      白蘅叹道:“且就算将自己当大人,汝至少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去疾懂了。“汝也会良心过不去吗?吾不会因为自己的良心过不去便给汝觉得负担的,吾如今良心不会过不去了。”

      白蘅懵然的看着去疾,什么跟什么啊?

      日落西山时队伍见到一座荒废的庙宇,干脆决定在破庙里生活,众人分工,打水、捡柴、捡石头垒灶做饭、收拾破庙卫生方便晚上睡觉。

      见众人走了一日都十分疲惫,去疾自告奋勇去捡柴,顺便看看能不能遇到一些常用草药以防万一。

      白蘅想阻止,但走了一天她也实在没力气,且这一路要走下去去疾便不能只被人照顾,只能说:“汝拿上投石索与弓箭。”

      “弓箭算了,吾用不惯。”

      去疾翻出装石头的袋子挂在腰上与分到捡柴任务的人一起离开。

      沇南郡属于日旸之地这个大区,这片诞生了风神的土地在很古老的时候就发展出了文化与国家,人口稠密,但经过前朝末年三进一的大逃杀,日旸之地的人口也很惨淡,即便今日也没完全恢复过来,大片耕地退耕还林,自然风光十分优美。

      简言之,破庙外就是郁郁葱葱的森林。

      森林豺狼虎豹一点都不少,打柴的众人也没敢走远,就在破庙周围两里活动。

      众人保持一定距离分散的走在森林里,捡拾地上的枯枝,寻找枯死的树木。

      寻了约莫一刻时间,一人寻到一株一人合抱但完全枯死的大树,招呼众人过来砍柴。

      枯枝不知要捡多久,弄倒这株枯树,今晚到明天早上的柴都够了。

      众人或掰树枝或用柴刀砍树干或用尖锐的势头砸树干。

      去疾力气小,也干不得重活,只能一边看着,感觉过意不去,打了声招呼便去周围捡枯枝找草药。

      众人叮嘱了句不要跑太远便没再关注去疾的动向,努力半个时辰后终于将枯树弄倒,几人合力将枯树扛回去。

      白蘅已经将破庙的地面收拾干净,听到捡柴队归来的动静,不由抬头,然枯树都被扛进庙里也没见到去疾。

      白蘅皱眉:“去疾呢?”

      兴奋的几人这才感觉不对。

      “去疾呢?”

      “不知道,吾有喊他,他没跟上来吗?”

      “可能他捡柴找草药找得有点远没听到?”

      白蘅大怒,想发火,但看着众人成年人的体型,又忍了下来,道:“去疾身体不好,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来两个人同吾去寻他。”

      捡柴队立刻有人表示:“还是吾等去吧,汝在庙里等着,吾等一定会将他带回来。”

      白蘅哪能放心这些人,拒绝道:“吾担心他,想尽早见到他。”

      拗不过白蘅,捡柴队只能带上白蘅一起,一边走一边呼喊去疾的名字,才走出一里便听到去疾的回应。

      “吾在这,快来。”

      听到去疾的声音,白蘅激动的循声奔去,都没顾上寻找小路,直接从灌木与草丛中硬穿过去,衣服被划出若干口子,捡柴队紧随其后。

      不一会,喘得肺好似要炸掉的去疾出现众人面前。

      见到众人,去疾激动道:“来得好,快帮我背她,好沉,吾背不动了。”

      “此为何人?”白蘅皱眉看着去疾背上的人,天太黑,树林太暗,无法判断男女,只能对方被去疾当沙袋扛背,脚仍旧拖地判断是一个成年人。

      去疾一边将人交给大人一边神色如常的回答:“吾菜肴时捡到的,她当是逃难时遇到了盗匪,虽杀了盗匪,但自己也倒在了野外,幸好吾见到,不然就麻烦了。”

      白蘅哦了声,不置可否。

      一名大人接过人背上,然接过后感觉不对,对方身上穿的衣服太精细了。

      大人问:“她是士人还是贵族?”

      去疾不解:“啊?”

      “她身上的衣服料子太精细了,像传说中的丝绸。”

      “不是丝绸,是细麻布,只不过是比较精细的那种麻布。”

      “23升麻布?”

      去疾点头。“对,就是那种非常精细的,富庶穿的麻布,不过她身上的还没有23升,只16升。”

      庶人只能穿麻,但有钱的庶人想穿点精细布料该怎么办?

      23升麻布应运而生,做为麻布中最精细的一种,需要一名农妇绩麻纺线织布忙碌一年才能织成,不染色,一匹七百钱,染了色一匹一千多钱——当然,这是利用家务的空闲时间纺织,若不干任何家务,只是绩麻纺织,效率可提升一倍,若只织布,连绩麻纺线都不用,那效率可提升五到六倍,熟手可日织一匹粗麻布,23升麻布更复杂些,但也不过两三日一匹。

      23升麻布价比丝绸,但比起丝绸有个优势,耐磨耐穿,可以穿很久。

      只是23升麻布需要的麻料实在太多,市场太小,远不如10~14升的普通麻布好卖,更不如7~9升的麻布市场,7~9升麻布是奴婢与罪犯穿的,大汉奴婢与罪犯人口加起来没有一百万也有七八十万,甚至3~6升的丧服麻布都不如,因而寻常农户即便有条件也不会织23升麻布。

      “那也很精细了。”大人不解:“能穿这衣服怎么也逃难?”

      去疾面不改色答:“穿的麻再精细也不是可以免税免徭役的贵族,尤其战争时缺钱,这种没权但有钱的家庭可是最好的肥羊。”

      捡柴队闻言想了想一路上见到的,贫家与小家卖儿卖女,有奴婢的中家与大家卖奴婢的现像,叹道:“倒也是,幸好遇到汝。”

      几人一边说一边将人背回破庙,将人放在刚铺了一层干草的地上,刚将人放下,众人皆愣住。

      背回来的人是一名十三四五岁的少女,身着细麻布做的深衣,额头上勒一条粗麻布的抹额,即便还没完全长开,也已能看出来日完全长开后的美艳,但艳丽却不过,糅杂了三分恰当好处的温婉,没有让艳过于逼人显得咄咄逼人,反而瞧着很可亲。

      众人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去疾,对比了下,去疾已是他们见过的最美的人,然此女子竟比去疾更美。

      白蘅无视了少女的容貌,目光紧盯着少女额头的抹额,她认得那块布料,是去疾中衣上的料子,那身中衣是她前不久买的麻布再找人缝制送给去疾的。

      去疾取下胸前的背篓,从里面取出一只野鸡,四柄青铜剑,将青铜剑递给白蘅。“汝先拿着,等她醒了再确定要不要还给她,吾先处理鸡。”

      白蘅没说什么,接过青铜剑坐在少女身边。

      去疾提着鸡往外走去,虽是破庙,大部分屋舍都已坍圮,但院子里有一口井,取水很方便。

      去疾与在井边提水淘米的大人一起将鸡剖开,内脏掏空,也懒得剥皮,将调味的植物塞进鸡肚里,再用树叶裹起来,再裹上一层泥回到破庙唯一完好的正殿内,将泥球扔进火堆里。

      坐在火边,拿过背篓,取出里面的草药,将处理伤口的草药单独取出来放在一边,其余再单独放一边,分门别类,分好类后放在火边烘干可以保存更久,其中处理伤口的草药则打了两陶罐水回来,一只陶罐放入一把海盐盖上盖,将之放在灶火门口加热至煮沸,用另一陶罐的水清洗草药。

      看着忙碌的去疾,白蘅问:“去疾没什么要与吾说的吗?”

      去疾看了眼众人,示意有,但当下不方便。

      白蘅没再说什么。

      鸡烤好,一碗草药也捣成糊,去疾放下药糊将泥团扒出来,用石头砸开泥团,在热腾腾的鸡身上撒一层盐,等鸡凉了盐也融进鸡身后取出鸡,掰下一条鸡腿,转身递向白蘅,却发现白蘅手中铜剑架在少女脖子上。

      少女打量一圈周围环境,又摸了摸自己脑袋上的抹额,微笑看着白蘅。“这样对待一个伤者可不礼貌。”

      白蘅没说什么,收回剑。

      去疾将鸡腿递给白蘅。“她干嘛了?”

      白蘅道:“她方才一睁眼就想攻击汝,看起来想挟持汝。”

      少女忙不迭解释:“方才是没缓过来,以为周围还是敌人,吾为方才的过激反应道歉。”

      “无妨,汝之前也是被人追杀。”去疾将另一条鸡腿与两条鸡翅拆下来,拆得只剩下鸡身子后,犹豫了下,问少女:“汝吃鸡头与鸡屁股吗?”

      少女道:“吃啊。”她不挑食。

      去疾闻言将鸡身体递给少女。“汝是伤者,需吃些有营养的,给汝。”

      不是要分鸡头与鸡屁股给吾吗?

      少女愣了下,片刻后才抬手接过鸡身体。

      去疾从两根鸡翅递给队伍里的两名孺童,再将鸡腿肉撕成两份,一份自己,一份给队伍里唯一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妪。分别看着三个人吃掉鸡肉才离开。

      回到自己的位置,去疾将鸡肉塞进嘴里咽下,鸡骨砸开吸吮骨髓,将骨髓吸吮一空后用草木灰搓手,再清洗。

      去疾忙碌时白蘅也没闲着,问少女:“吾名白蘅,汝是何人?”

      少女摸了摸自己的抹额,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缓缓到来。

      少女名方光,是生活在济南郡的一户良家子,本来生活的好好的,但她生得美貌,然随着她容貌逐渐长开,当地豪强看上了她,但豪强的大妻中妻小妻偏妻都齐了,家里的女奴婢们更是全都睡过,府里的小奴婢就没几个不是他生的。

      不说不能说偏房,但这嫁过去就不可能安生过日子,若豪强家是贵族或官宦那也就罢了,看在大钱的份上,勉强能忍忍这种不安生,但很遗憾,豪强的家世还没到能让人忍耐这种不安生的地步。

      方光家里权衡后自然拒绝了,但豪强家里有人是郡里的属官,此次齐王叛乱,向各地加征税赋,属官故意让她家缴纳十倍的税赋。

      一而再再而三,方家父母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在此时豪强表示,只要把女儿嫁给他这事就可以翻篇了。

      方家父母选择收拾家当带着女儿跑路,然路上被追上。

      方家父母不幸遇害,只有方光侥幸逃脱。

      破庙中众人都出身氓庶,虽然他们没有方光这般美丽的姐妹与女儿,但他们的儿女与兄弟中被豪强掠卖或强取豪夺为奴并非没有,就算没有亲人被掠为奴,平时被豪强、官吏与贵族敲诈勒索财富的经历也一定有,听了方光声情并茂的故事,一个个眼泪汪汪,纷纷安慰方光,不论如何她都逃了出来,以后一定会苦尽甘来。

      白蘅眼泪几乎就要落下,但还是在最后一丝理智的驱使下扭头看吸吮骨髓的去疾,虽然很感人,但吾怎么觉得她说的是谎言?

      去疾回以无语的眼神。

      白蘅懂了,就是谎言,演技真好,她差点就信了。

      聊了一会,粟粥终于煮好,众人拿着碗上前打粥,去疾顺手给方光打了一碗。

      方光一边吃着粥一边对众人表达感激,又礼貌又感恩。

      一陶釜的粥根本不管饱,陶釜里的粥捞干净后又淘粟米继续煮。

      如是煮了半石粟米众人才填饱肚子,继续往陶釜里下米烹饪两日未来的食物,看灶不需要太多人,去疾自请守夜看守陶釜。

      “吾白日一直乘车,没费多少力气,汝等一直走,正需要多休息。”

      众人没反对,各自躺下睡觉,很快只剩下去疾、白蘅与方光还醒着。

      去疾取出自己从坟里挖出来的一柄精铁匕首与一碗煮沸又放凉的盐水递向方光。

      方光疑惑的看着去疾。

      去疾问:“虽然吾能说服大家不介意,但汝额头上的印记太显眼了,队伍经过城邑里聚时很容易引起注意,要不要考虑剥下那块皮?”

      方光露出犹豫之色。

      去疾问:“怕疼?”

      方光点头。

      去疾犹豫片刻:“要不往汝额头重新刺纹覆盖它?”

      方光:“....那与剥皮有什么区别?”

      去疾答:“相对没那么痛。”

      方光翻白眼。“短痛变成了长痛。”

      “虽然不应该,但世道如此,汝要得到什么,总得付出些什么,且汝已走到今日这一步,难道要百尺竿头功亏一篑?”

      方光抬手摘下额头上的抹额,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以及前额上指甲盖大小的黥印,赫然是一个婢字。

      白蘅愣住,她认得那黥印,利的额头也有一个。

      奴婢第一次逃亡,被官府抓回,官府会在其面部刺字,女黥婢,男黥奴,刺完后将奴婢送归主人,但若奴婢主动投案回到主人处,则可免刺字,只打一百板以示惩戒。

      奴婢第二次逃亡被抓回,则斩去左脚。

      也因此,利只尝试跑了一次,再跑一次,被抓回就要斩去一只脚,残疾的奴婢没有活着的权力。

      哦,她是女奴婢,只要还有生育能力,残疾了也能活,但她不会想要那种活着,所以她生出怯意,再没试图逃亡。

      方光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吾看不到,小郎可否替吾剥一下?”

      去疾点头,将铁匕伸入火焰中炙烤,匕尖烤得通红后收回。

      方光下意识往后挪。

      去疾安抚道:“不会这样使用,要等一会。”

      铁匕变凉也需要时间,去疾与方光聊起来。“汝看过医书吗?”

      方光摇头。“吾平时只学剑舞不学其它。”

      去疾恍然。“难怪汝剑术那么好。”

      白蘅疑惑的看向去疾。

      奴婢学剑舞不算稀奇事,今上不好歌舞只好武,每年在长安城摆擂台,谁能赢他便可得到一个承诺,不论求什么都能答应。

      平时举行宴饮,今上也不好软绵绵的寻常歌舞,就好剑舞。

      上行下效,贵族们宴饮也开始赏剑舞。

      需求推动发展,商人与奴婢主人也开始让一部分奴婢习剑舞,

      方光的容貌,她原本的主人多半是要将她献给某个大贵族的,习剑舞很正常,但去疾的语气一点都不正常。

      去疾道:“吾见到她时,她倒在草丛里,周围有三具成年男性尸体。”

      白蘅看向自己身边的四柄青铜剑。

      去疾继续道:“对了,那三人的衣服吾也扒了下来,都是很精细的麻布,在背篓里,回头咱俩改改做两身衣服,或者卖掉也能换不少钱。还有三双草履与一些财物,草履明日给年长的大人穿,穿着草履走路更轻松。”

      白蘅还好,没少见去疾从尸体身上与尸体内部找财物,但方光着实没见过如此稚童,惊叹的看着去疾。“吾不如去疾也。”

      她就算没倒在草丛里,也不可能像去疾这般仔细与专业。

      去疾道:“汝才鸟入山林,时间太短,自然不懂这些,时间久了自然会精通。”

      白蘅插嘴:“那三个人....”

      去疾:“吾没吃。”

      白蘅:“浪费。”

      去疾蹙眉。“汝的反应让吾很庆幸自己没吃。”

      说罢想起周围还有人,去疾又看向方光。“汝别误会....”

      方光道:“吾没误会,但就算汝吃了又与吾何干?”

      就算眼前人吃人又怎样?她一个奴婢要什么道德与公序良俗?

      她若真有道德就不应该逃跑。

      奴婢逃跑可是罪不可赦的大罪。

      都犯下不可赦的大罪了,若还在乎什么公序良俗。

      矫情。

      感觉怪怪的,但是....去疾点头。“汝这般想也可。”

      铁匕凉了,去疾用一块坟里取出来的帕子蘸了点盐水清洁方光的额头,清洁好后,去疾最后一次问方光:“汝决定好了吗?伤口是有可能发炎的。”

      方光不以为意。“吾身上有伤,若伤口要发炎,不差这一个伤口。”

      三个追兵被她杀了,但她也不是无伤,战斗时胸口被人刺了一剑,她反应慢一点,剑就不是卡在肋骨上而是透心凉。

      即便如此,伤口也很深很大,很可能发炎。

      去疾点头,将一片提前准备好的木块递给方光。“咬住。”

      方光接过木块咬住。

      “汝躺下。”

      方光配合的躺下。

      “蘅,帮吾固定住她的脑袋。”

      “好。”

      白蘅伸手抓住方光的脑袋,将方光的脑袋牢牢摁在地上。

      去疾坐在方光右侧,一手抓着方光的下巴进一步固定方光的脑袋,一手举匕。

      方光仰着脸,看着去疾。

      火焰的光亮中,容貌又英气又柔和,雌雄莫辨,神情专注的稚童美得如同神话中的神人。

      即便是外表如孩童。

      匕尖落在黥印边缘刺入皮肤,殷红的血珠沁出。

      痛!

      咔!

      方光将木块咬成两截。

      去疾一边利索下刀分开皮肤与肉一边试探的问:“要不?”

      方光吐掉木块,笑道:“汝询问的时候手一点都不停还越来越快,一点诚意都没有。”

      去疾莞尔。

      铁匕切开最后一角皮与肉,一块皮被挑掉,去疾立刻用盐水为方光清洁伤口,再将之前捣碎的药糊抹在伤口上,换了一根新布条做抹额缠在方光脑袋上,缠了三圈防止药糊掉下。

      处理好额头上的伤口,去疾拿起切下的新鲜人皮纹方光。“要吃吗?”

      方光:“啊?”

      “这是肉,很有营养。”

      方光:“....吾没兴趣。”

      去疾闻言将新鲜人皮塞进嘴里。

      不能浪费。

      方光:“....”

      白蘅默然看着去疾,男童的唇被皮上的血染红,仿佛海中诱人沉沦再吃掉的海妖。

      去疾解释道:“她没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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