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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到哥谭第一天 第一人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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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初次见面,日记本!
今天是捡到你的第一天,哈,这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果然到处是待挖掘的宝藏。
虽然已经确定了你的封面上没有“汤姆·里德尔”的名字,但我还是要郑重介绍一下我自己。
格洛林(Glowing),姓氏的话还没有想好,因为第一次来到外国,不太熟悉国外有什么好听的姓氏。
嗯,刚刚经过的人念叨着的Ivy可以作为姓氏吗?
是的是的,我是新搬来哥谭这个地方来深造的。
毕竟翻了那么多地方,这里是我能找到的非法交易流动最活跃的几个地方之一。
很难不心动啊。
但这座城市很排斥外来者,而且神神叨叨的,我回家路上路过了好几处火拼现场。
嗯,这倒没什么,关键是,嗯,有一个杵路中间大笑的绿头发人,紫西装怪显眼的,我等了半天他没一点反应,除了笑还是笑,既不会踩独轮车也不会抛彩球,说着一些怪话。
可能是地域问题,我都搞不懂他在说什么。
还路过一个优雅woman,哼着歌在种花,我路过时马上变脸,警告我不要吵到她的宝贝。
挺好的这城市,就是异装癖挺多,短短一段路遇见了不下五个面具披风。
我数了下,有两个红色的,其他的没怎么注意。
至于为什么如此偏心?
哈,当然是因为我很喜欢自己的眼睛啊。
这可是我妈咪留给我最珍贵的礼物。
说起来今天捡回来的宝藏也都是红色的呢。
一小块红色披风碎片,一颗红宝石,一朵小红花和这本红颜料浸染的日记本,嗯,也有可能不是红颜料,因为它闻上去带了一点甜腻,摸起来也有点黏糊,我用湿布擦干了之后才开始记录今天的。
很多人都会说正经人不写日记,嗯,我本来也不写的,毕竟我一向记得很清楚,关于过去的每一天,并不需要外物来辅助记忆。
但听完我的理由后妈咪拍了我一下,说什么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还说我的日记以后可以烧给她看。
好吧,希望烧过去不会寄错人,毕竟妈咪名字好普通,一呼百应的场面还是不要有了吧。
呃,妈咪,我没有吐槽你的意思。
跑题了,继续介绍我的一天吧。
我是今天下午落地的,飞机很平安,人也是,下飞机时不少人还在轻声嘀咕,说今天不太正常,他们警惕的样子让我有些不解,但据说他们都是哥谭本地人。
(肃然起敬jpg)(呃,希望地狱支持JPG格式)
今天这里的天气不太好,很阴沉,但是没有下雨,路上的行人匆匆,遇上熟人也只是相互一点头,马上错开各自奔向目的地。
可能这就是纯正哥谭风味吧,我比较喜欢热情一点的城市,或许深造完可以搬到隔壁大都市?
来这里之前我已经安排了自己的住处,犯罪巷虽然说脏乱差了一点,但不仅房租便宜,而且包售后,嗯,我也没懂房东那个古怪的笑,我寻思我也没有买房呀,售后售的是什么后?后事的后吗?
租的房子不大,两室一厅还带个小阳台。
我把其中一个卧室改成了小型实验室,放上了我托运过来的东西。
东西不少,我整理他们花了不少时间,到吃夜宵的时间点才整理完1/3。我吃了个夜宵又继续收拾,最后直接睡过去了。
哈哈,我都不知道我明明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睡着了第二天是怎么抱着我的嘟比醒过来的。
我明明还没有打开装它的行李箱啊?
回忆起什么之后我僵硬回头毫不惊讶的看到了被我烦的不成样子的客厅和客厅中央嘟比敞开的家。
来到哥谭的第二天也在收拾东西,白天更有劲,我一上午就把这里弄得温馨起来。十几个行李箱完成使命,藏在了角落,我愉悦的给自己放了十几分钟假,然后去吃午饭。
下午的待办事项更多,因为刚到新地方我要去打卡一下这里有名的景点,以后忙起来可能就没时间了。
第一个打卡地点居然是韦恩大厦。
不理解,你们哥谭是没别的景点了吗?我们那一般不把这种地方放进景点推荐单里。
可是我在景点推荐单里还看见了一所精神病院。
突然就释然了呢。
韦恩大厦我观赏到一半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他为什么会入选了。
因为有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德雷克”。
我不太明白他的激动,看了两眼后准备在 to do list上打勾,但我余光看见了某个混在人群里的家伙手伸进了口袋。
略一扫视,周围“观光”人群里不少做出的同款姿势。
哥谭真是个不安稳的地方。
我轻轻摇了一下头,准备拍张照纪念一下。
红裙子可能还是太招摇了一点,下次可以换黑面红衬的皮质风衣。
我要离开时,德里克先生阻挠了我一下,说希望为我提供一些帮助。
他看起来很诚恳,蓝色的瞳孔里映着我穿红裙的样子。我看在他红领带的份上答应了。
我对韦恩大厦的内部比较感兴趣,但参观的几层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但他们医务室的药品挺齐全的。
德雷克似乎对我很感兴趣,问我是来哥谭干什么的。
“你知道的,哥谭不是个值得定居的城市。”
可我觉得这里蛮好的。
他似乎有点惊讶:“你居然这样想吗?”
毕竟关于这个城市我还没有什么不好的记忆。
我来哥谭深造制药,只想专心学习,对其他的东西又没想法。
看他对哥谭很熟的样子,我调出了张照片给他看:“你认识里面的人吗?”昨天问了好多人,他们都目露惊恐,疯狂摇头。
德雷克看完照片后迟疑了一下,问我:“红罗宾和红头罩,你怎么拍的照片?”
那并不是照片是我临时描摹的素描,没有铅笔,所以直接用的红黑两色。
他说画工很好。
临时按记忆画的而已,其实还有点粗糙。
硝烟味,其实还差了点硝烟味。
德雷克身上倒是沾了点。
我告辞后,他心情似乎不太好,不会是发现了我顺走了他一些东西吧?
好敏锐,我只是顺走了他的红色袖扣而已。
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印象?
算了,我放弃思考,高兴地去吃了午饭。是的,午饭。
下午我就没出去逛了,睡了个午觉后起来收拾了剩下的实验室。
哈哈,你问正经只要人为什么会自带实验室?我又不是正经制药人。
下午剩下就没什么好聊的了,很无聊。
乖巧的日记先生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我又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现在外面几乎没人,正好出去逛逛,熟悉一下哥谭的道路状况。
我换了下午说的风衣,把头发扎起来后思考了一下,戴上了朋友留给我的口罩,贴脸透气,有没有遮住我漂亮的红色眼睛。
开心,这个角度看上去和妈咪有那么一点相似。
我试着像记忆中的妈咪一样露出温柔的笑,但是失败了。
出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个熟人,昨天好像见过。
他的红色头罩很有记忆点,很有压迫的问我的目的。
我只是随便逛逛而已。
他似乎很忙,一下就离开了,而在他离开后又来了个黑漆漆的大家伙。好像昨天也见过。
目的和红头罩一样,都是问我来哥谭干什么。
我没想理他,但出来乍到,于是礼貌:“我有治咽喉的药,效果很好,你要吗?”
不理解他的突然沉默,但我药都拿到一半了,他突然离开。
太不礼貌了,我要忘掉他。


看我看我。
第一人称相当于大纲,其他视角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