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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异界重逢 ...
在城里匆匆补充完物资,购置好新马车,山庄众人便再度踏上了向东的旅途,一刻也不敢多留。
方衡一路奔波,身体状况早已濒临极限,总是醒一阵,昏一阵,不知不觉中,已是十来个日夜。
三少看着心疼,却根本帮不上忙。
“你的伤怎么一直没有好转的趋势?是不是那个老头给你开了假药?”
“你们用这个药不是效果挺好的么,只是我不适合罢了。”方衡没力气说话,靠在马车内墙上打盹儿。
他现在最希望的事情只有一件——换身体。
要是他那个装满了各式杂物的乾坤袋能跟着他一起来到这个世界就好了,他身上连一枚播种的莲子都没有,眼瞅着一步步靠近东方,干涸的大地被水源滋润,路边的涓涓细流逐渐汇聚成湖泊河流,他却无计可施,只能看着眼馋。
他有一瞬疼到想要主动寻死,空气中的风带着浓烈的肃杀之意,他甚至再度闻到了铁锈的味道。
金人俑追上来了。
方衡强打着精神,看向马车之外,果然,一辆同行的马车被金人俑包围,那似乎是用来押运兵器的货车。
马已经死透了,倒在血泊之中,一击毙命。
金人俑贪婪地吞咽着大把大把的兵器,对山庄众人毫无兴趣。
庄主的声音如雷贯耳:“别管东西,走!”
奈何总有人把身外之物看得比性命更为重要,即便庄主严厉禁止,还是跳下马车,向金人俑冲去。
还是上次那位冲动的少年郎。
方衡微微皱眉。
这些金人俑明显变得比上回更大、更迅猛了,恐怕是上次的失败为它们积攒了经验。这次若是正面对上,谁胜谁负还不好说。
藏锋山庄不能在这里全军覆没,且不说他不希望无辜群众在他面前死去,就说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他根本没法独自长途跋涉,前去与厌殊会合,他需要藏锋山庄的帮助。
眼瞅着孙薏茹带着伤再度加入战局,势要保下这少年,方衡有苦难言。他挺欣赏这个小姑娘,不希望小姑娘年纪轻轻折在这里。可是眼下这般局面,除非出现奇迹,否则没有转机。
奇迹……?
方衡心念一动,在三少的惊呼中跳下车去,向路边的湖水走去。
“你要做什么?”三少追下车来,试图拦住他,偏偏几只金人俑挡住了他的去路。
“喂!你给我回来,你别想不开!”
方衡无暇回应。
他想要一个奇迹,一个效仿离恨池的奇迹。
既然那位医修前辈兵解的时候能够用遗骸孕育一池莲花,他为何不可以?
疼就是疼那么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人俑的利刃向他挥来之时,他向身后微微一仰,顺势倒入水里。
-
方衡杀过很多人,准确来说,不是人,是魔修。
在为仙帝效力之前,方衡不忍杀生。奈何世间邪祟众多,在亲眼见证邪祟的残忍行径之后,他便在仙帝的苦口婆心之下,化成了一把冷血无情的利刃。
他永远记得自己亲手抹消的第一个人。
血鬼王。
数千年前,血鬼王在地心熔岩深宫修建囚魂塔,以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人之魂为原料,以地心熔岩为燃料,以囚魂塔为丹炉,妄图炼制魂魄元丹,滋补修为,早日修炼成魔。
魔和魔修只有一字之隔,却是相去甚远。即便如今世人习惯于将魔修称为魔族,但真正的魔族却和魔修不是一个概念。魔族来自魔界,而魔修往往是修习魔功的人、妖、兽。
早些年的时候,方衡也曾见过一些魔族,在这些魔族逐渐死去之后,方衡便再也没有见过真正的魔族,只有实力深不见底的魔修。
这些魔修的实力早已到达了飞升的境界,却不知为何无法继续精进,被迫卡在原地,被魔界拒之门外,便在人间称王称霸,为祸四方。
仙族远不是这些大魔的对手,仙帝也曾派遣众多仙道宗师前去剿灭血鬼王,却是羊入虎口,有去无还。
方衡原本并不在意,只觉得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些仙族同僚死于血鬼王之手,不过是时也命也。
既然天道允许魔修存活,那么仙族就无需介入魔修的因果。这些仙族同僚想杀血鬼王,却因实力不济,被血鬼王所杀,也算是自食其果。
即便他再怎么怨恨魔修,也不会主动介入旁人的因果。修仙之人最忌心魔,手上沾染的血,便是浇灌心魔最好的养料。
他本可以继续袖手旁观,直到他的一位朋友前去应敌,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他还记得那个朋友的模样,活泼可爱少年郎,总是积极开朗地迎接每一天,为他枯燥无聊的生活注入了不少活力。
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半大不大的孩子,成为了囚魂塔里的一缕冤魂。
方衡终于接下了刺杀血鬼王的任务,至少,他不会死在任务途中。
他孤身深入血鬼王的陵寝,在僵尸横行的地下迷宫找到血鬼王的棺椁,把自己关在那具巨大的棺木之中,合上棺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幽闭空间里,与血鬼王的白骨共渡了百年时光。
经年累月的孤寂中,他的身躯被尸毒腐蚀,日日夜夜,萦绕在他耳畔的,只有凄厉的鬼哭声。在手脚彻底溃烂溶解之前,血鬼王的白骨总算给予回应,抱着他那具被尸毒腐蚀的身体,钻入棺木之下的密道,一步步深入地下,进入了地心熔岩深宫。
鲜红的血海与岩浆混在一起,腥臭扑鼻,血海之上漂浮着无数骸骨,宛如一朵朵巨大的白花,随着翻滚的岩浆与血水沉沉浮浮。
血鬼王的白骨甫一钻入血海,便像汲取了水份的枯木一样,瞬间变成了骷髅生前的模样。
英俊却又邪性的男人躺在血海里,将囚魂塔缩小千倍,放在手中把玩。
“不知仙师莅临寒舍,究竟所求何事?”
“鄙人不才,但求能为血鬼王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又花了数百年的时间,在血鬼王的一步步试探之中,逐渐敲开了对方的心扉。
血鬼王亲手帮他做好了新身体,又陪他泛舟于熔浆血海之上,播下莲子,栽种莲花。
男人宠溺地搂着挚爱,一边亲吻他的鬓角,一边向他宣誓:“本王此生,定不负卿。”
他依偎在血鬼王的怀里,笑着点头答应,随后,却是在莲花开满血海之时,发动了破除魔障的大阵。
血鬼王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视若珍宝的恋人,死不瞑目。
耗费百年时光构建的阵法净化了血鬼王的魔躯与灵魂。从此,世间再无血鬼王,只有一抔普普通通的骨灰。
方衡随手把那抔骨灰丢进熔浆血海深处,抱着囚魂塔转身离去,不曾回头。
-
这么多年过去,方衡早已变得心如木石。
孙家三少爷后来对他的好,并不能弥补先前犯下的罪。
即便他会为他的冷酷无情产生一丝愧疚,但这并不足以阻碍他保持初衷。正如他明知厌殊对他百般宠溺,他却只想利用这份爱慕之心,让厌殊早日死于天雷。
每个伤害过他的人,在他心里,都和血鬼王没有任何不同。
多情却被无情恼?他偏要做这无情之人,至少,不会让自己受伤。
-
白衣人有如水中仙,从一池白莲中升起,他随手摘了柄莲叶,那莲叶便在他手中变为了一把绿伞。
他撑伞轻轻飞过,残影穿梭于青铜人俑之间,下一弹指,人俑尽数粉碎,化为满地飞灰。
三少看着他,目瞪口呆。
“你、你……”
方衡收伞,轻轻落于地面,懒得向三少解释,只是远远向庄主和孙姑娘说了声告辞,便再度撑伞离去,飞往东边的方向。
果然,人在逆境中能够成长。
方衡心想,真得谢谢厌殊老在他耳边念叨他那位死去的道侣,否则他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尸体能够成为最好的种子。
换了身体之后果然舒坦了不少,只是在见到厌殊的时候,他得耗费精力编一套说辞。这是他全盛状态下和厌殊的初次见面,对厌殊而言,他现在完全是个熟悉的陌生人。
万一厌殊忌惮他的实力,对他心生猜疑,那便未免有些得不偿失。他以为厌殊能够接受他的前提,是他对厌殊而言没有任何威胁。
得道飞仙的赶路速度自然不是常人能够比的,不消半柱香的时间,他便来到了磐阳王的府邸,却发现府中无人,只有一位白发苍苍的管家帮忙照管着花园里的莲花。
“老人家,您好,请问磐阳王——”
“王爷在帝陵,大夫可以直接去西北方向两百里的地下墓穴找他。”
管家向他深深鞠了一躬。
“你认识我?”方衡有些惊讶。
“王爷命我在此处恭候。他说,您一定会过来找他。”
“哼……明明应该是他去找我。”方衡看在这些莲花养得不错的份儿上,懒得和厌殊计较。
能在金魔兽藏匿的世界里悉心呵护植物,免不了要花一番功夫。虽然是管家代为照顾的,但也能看出厌殊对他确实上了心。
厌殊没法亲自去找他,也没法亲自照顾花花草草,只能说明厌殊被困住了。
方衡早就得出了这个结论,做好了心理准备,却在找到帝陵入口、一步步深入地下之时,感到了一阵透彻骨髓的恶寒。
情况比他想象得还要糟糕。
他看见了一个巨大的球倒吊在半空中,像是青铜,又像是肉,表皮来回涌动,仿佛是一滩活着的、还在冒泡的铁水,和孙薏茹描述得分毫不差。
厌殊双手握剑,剑身整个没入肉球之中,恐怕是在打斗过程中被这肉球吸住了武器,两者僵持不下,铁水源源不断地从肉球的伤口中流出,在地下积出一滩赤红色的血潭。
“尊上,需要区区在下鄙人不才帮忙吗?”
方衡第一次见着厌殊这副模样,忍不住出言打趣。
“有劳本座的第一宠臣鼎力相助。”
厌殊转过头来,向他轻轻笑了笑。
“方衡,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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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新人新文,隔日更,有5W字细纲,对着细纲写,没有坑文或烂尾的风险。 求多多支持,助力纯情小黑龙早日追到狡猾老婆(*≧ω≦)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