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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我进了区重点学校的重点班,莫名其妙地当了一个宣传委员。第一次模拟考试让大家看到了我的实力,文采风流却对数字低能的麻痹。于是我突出得很显眼。
      班主任是一个以成绩来衡量你存在于班上价值的绅士,所以我被归类为无用人士。已经忘了笑容的温度,再加上老师的放纵,我更加懒散和随性起来。
      不顾纪律,自己把位置搬到最后一排自成一国。无论上什么课,杂志笔杆不离手,在其他课堂上丢失的颜面在语文课上轻轻松松地就给捡了回来。于是我成了同学们眼中的怪人,老师眼中的个性学生。
      在某些方面我是一个很迟钝的人。在“韩流”“郭流”“伤痕文学”大肆蔓延全国的时候,我只沉浸在自己的小说里。英语老师是一个妙语连珠的低俗的中年男士,但是我喜欢他,在某些时刻。
      我觉得自己永远比同龄人慢半拍。其他同学在花季雨季雾季里大肆张扬的时候,我在文字里安静地沉睡。在叛逆时期落幕的时候,我才发觉我竟从未开始过。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悲哀。或许其实我也叛逆过了,只是在别人看不见的世界里。所谓的闷骚,就是正常于外变态于内。
      十七岁的时候,我开始觉得自己苍老,就是那种绝望的苍凉。还记得母亲来开家长会时背着我哭着请求喜欢我的老师帮忙替我减免学费的时候,那种消失已久的抑郁的感觉又回来了。仿佛无论往哪里走都是死路一条,我只能在原地挣扎然后伤害自己。
      从小到大,无论是做什么事情我从来没喊过苦喊过累。刚开始是逼迫自己,后来渐渐就习惯了,忘记了怎么开口。不流泪,不诉苦,好好打理着一切,至少表面上要过得去。
      还记得高中毕业的同学录上一个文艺女生给我的留言:因为太过相似而无法不讨厌你,也因为太过相似而无法不心疼你。就这么一句话让我麻木已久的泪腺全线崩溃,原来从来就无所谓遗弃。我还能救自己。
      我开始认真地打扫教师办公室,每个月会有微薄的八十块钱的工资。这让我的心足够温暖充实。
      高考再次失利,我进入了一所二流大学念中文系。学的越多越了解自己到底有多浅薄,我没日没夜地徜徉在书海里。如果说我是玉的话,那书就是雕刻刀,大学几年足够我变得珠圆玉润的。
      渐渐地可以听见班上有同学说,丹羽不好接近,老是独来独往的。丹羽很清高,说话做事都那么文绉绉,透着一股子书生酸气。丹羽太淡定了,荣辱不惊也是一种境界啊。。。。。。
      有的话有的事你可以选择但不能拒绝,所以他人对于我是褒奖也好批评也好,我都淡然处之。有人信江山易改但不信秉性能移,说真的这话我信。
      我用了整整四年的时间来给自己换个世界,因为我是如此饥渴的人想吸引幸福来到我身边。
      曾经不知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一个人不会永远只爱一个人,世上能令其心动的人至少有上万个。
      也经常看见一对夫妻无论有多相爱,如果一方离世,那另一方或许会伤心,但最后还是会再和别人走过人生。有时候我会问自己,爱真的敌不过时间吗?时间真的能抹平一切吗?
      看过同龄的人经常换女友,我才发现原来让一个人动心动情是如此容易的一件事。但孑然一身的我为何对此感到悲哀呢?
      独自走过了这么些年,年轻的心渐渐磨出了茧,才发现我很羡慕那些相爱着的人们。我想我今生就注定只能一边在彼岸看别人的繁华,一边悼念自己铭心却缟素的爱情。
      如果今生没有遇上卓远悍,我想我会选择出家。不是现代人一般认为的身在佛门,心恋红尘。而是严格按照古礼常伴古佛青灯。只可惜这万丈红尘中偏偏有了一个卓远悍,躲避了黑白无常,轮回的命格恰好让我遇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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