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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此情可待成追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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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把阿飞的棉衣从火堆上方支架上取下来,仔细叠好放在一边。
阿飞这年十四岁,个子长得实在太快,这身衣服还是半个月前到城里做的,没穿几次,袖子就又短了。
其实,给阿飞这样正在长身体的少年做衣服,按惯例是要在袖口衣脚收起一截布的。
如果个子长高衣服不合适了,就可以拆除缝衣线,再放出一截来,让身高和衣长相称。或者干脆就把袖口衣脚留长一些。
李寻欢第一次带阿飞去城里裁衣时,好心的裁缝娘子就指点了他。但他哪里懂拆线缝衣这种事。至于特意把袖口衣脚留长,李寻欢倒是试过一次,见到效果后顿时笑喷:但削瘦削瘦的小阿飞穿着偏肥偏大的衣服站在他面前,活像麦地里赶乌鸦的稻草人。
李寻欢向来豪爽疏阔,当年李园都可以毫不犹豫送人,断没有为了银钱而委屈自己最好朋友的道理。
结果是,李寻欢每个月去一次城里,卖掉阿飞打的猎物,顺便给阿飞缝一身合体的新衣。这也使他和阿飞成了小城的名人,因为小城里绝大部分人只有过年或换季时才舍得做一两件新衣。
开始时,他们一到店里,好心的裁缝娘子就劝李寻欢找个伴,缝缝补补的活也好有人做。否则接二连三做新衣,他们兄弟俩哪里攒得下钱。
李寻欢自然不会答应,这时阿飞还小,而他还不知道自己将和阿飞相伴七年,只以为自己随时都会离开梦境,便找了理由婉拒。屡屡缝制新衣的理由也很现成:阿飞要打猎,不合体的衣服会影响活动。打猎时若被衣服绊倒,轻则受伤重则丧命。裁缝娘子听他说得有理,就不再劝了。
阿飞进山打猎,有时一两天,有时三四天。这次走了五天,还不见回来。马上就要过年了,城里肉卖得极俏,阿飞一定是想多打些猎物。李寻欢拨了拨火堆,让火烧得更旺些,拿起一个装满水的铜壶架在火堆上。
阿飞只要连续几天在外打猎,回来时身上一定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每逢这种时候,李寻欢总是预先烧好滚水,准备好药品,等阿飞回来给他清理包扎伤口。
院子里响起脚步声,李寻欢露出了笑容。阿飞进来,嘴里呵着白气,一头一身的泥和血迹,狼狈不堪。作为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他长得太高了些,也实在太瘦了些。现在的脸显出了李寻欢初识他时的轮廓。眉眼初成形,还不能用英俊来形容,但异常漂亮。和入关时的阿飞相比,这时的他多了些稚气,也不像后来初识时那么冷漠,难以接近。
他坐在火堆前,脱下浸透泥水的外套扔进水盆。李寻欢在浴桶里倒了些水,调好水温。阿飞利落地脱掉衣衫,跳了进去。
李寻欢和阿飞平素相处基本就是这样。两人都很明白对方想些什么,要些什么,有时可以一整天连句话都不说,但有需要时,另一人早就备下了对方需要的东西。
李寻欢问:“哪里受伤了?”
阿飞闭着眼睛,舒服地享受着全身泡在热水里的滋味,道:“伤了手。血是鹿血,身上没伤。”
李寻欢从浴桶里把阿飞双手捞出来,涂上药,用干净软布一层一层包好,道:“下次再去远地方,叫上我一起。”
阿飞仍旧闭着眼睛,道:“本来打算两天就回来,看见鹿才追远了。”
李寻欢笑道:“幸好是头鹿,才只是多耽误了几天。若是只狐狸精,怕是连家都不要了。”
曾经有人说,唯一比小李飞刀更犀利的,就是小李飞刀的词锋。
二十岁的小李探花调侃人,能把人激得又想笑,又想暴;和他后来安抚人心的本领一样,效果都是立竿见影。
只是,一个人变得十分出名之后,哪怕只是简单的吃饭睡觉,看在别人眼里都会觉得大有用意。这其实很有趣。但当每一句玩笑都被人当真,被翻来覆去地琢磨时,开玩笑这件事就变得索然无味。
因此,三十多岁的李寻欢越来越沉默,没有必要几乎不再开口,正好符合了大部分人以为的小李飞刀形象:高傲,冷漠,难以接近。
能够让他放下面具轻松交谈的,大约只有阿飞等寥寥几个朋友了。
但李寻欢受过的打击太大,太致命,凡是他的朋友都明白这一点。宛如一个被刀剑刺穿胸膛的濒死之人,轻轻移动一下他的手臂,你都禁不住担心他会伤口迸裂出血而死。所以,李寻欢的朋友绝不会去调侃李寻欢。李寻欢也很明白这一点。
和人玩笑而预知对方绝不会反击,简直胜之不武。是以李寻欢更加沉默,只好每天寂寞地对着酒杯。
不过,他发现面对梦中阿飞可以言笑无忌。而且,他十分喜欢取笑小阿飞。因为在他调侃时,这张和现实阿飞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上,出现的生动表情,再过一百年也不会出现在现实阿飞的脸上。这样有趣的对比,几乎彻底引出了李寻欢天性里的恶劣因子。
阿飞才十四岁,还不知男女之事,听不懂李寻欢的话,但知道他又开始取笑自己了,瞪了李寻欢一眼,道:“鹿肉留给你吃。”
李寻欢微微有些感动。以前李寻欢给阿飞讲故事时提到,在李园,每逢下雪他就会在梅林前的亭子里设下鹿肉火锅宴。林诗音喜欢对梅小酌,李寻欢自然陪着她。没想到被阿飞误会他爱吃鹿肉,每逢年节就会去猎鹿。但冬季不是野鹿活动的时候,往年阿飞都是无功而返,今年居然真的被他猎到一头。当下他也不解释,笑道:“好,我去看看那头鹿。”
待他回来,沐浴完毕的阿飞已经倒在床上睡着了,微微打着鼾。李寻欢扯过一床被子给他盖上,收拾了浴桶等物,自己也躺下了。
半夜,李寻欢突然惊醒,听到阿飞呼吸十分粗重。他点亮烛火,见阿飞紧紧缩在床角,身子蜷成了团,双腿夹着棉被,正在不断地蹭来蹭去。他脸色通红,竭力忍耐着。见他过来,阿飞用力把头扭向一边,表情殊为奇异。
李寻欢把手贴在阿飞额头上,觉得温度微微有些高,但没有发烧,脉象也无事。他思索一会儿,问:“你是不是吃了野果之类的东西?”
阿飞摇了摇头,咬着牙,样子像是极难受。李寻欢问:“那你这几天吃什么?不要遗漏,一一说清楚。”
阿飞费尽力气,艰难地吐出几句话,道:“水……带少了,我一直喝的……鹿血。”
李寻欢恍然大悟,瞧了瞧阿飞下.身衣物,果然高高凸起了一块。
鹿血性热,便是体弱的人饮了也难免心头火烧。阿飞从小在山林打猎谋生,身体强健,加上正好是发育期,禁不得丝毫逗引,何况连饮数天鹿血。在山林里还不觉得,回家后心里一放松,又泡了热水澡,鹿血的催情效用就显露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