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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琥珀初成忆旧松(中) ...

  •   吉时将至,鞭炮齐放,鼓乐合鸣。敬酒时新郎官可以躲着不见人,由新郎的结义大哥代为应酬。但在拜堂时李寻欢就必须露面了。
      他身上披红挂彩,蟒袍玉带,正如高中探花骑马游街一般打扮。旁边的林诗音身着大红织金牡丹八宝罗裙,胸前挂着一串赤金孔雀嵌猫睛石项链,盈盈而立,宛若瑶池谪仙,光华不可逼视。这对新人端的是珠联璧合天造地设,一出现登时满堂喝彩。
      林诗音虽是孤女,但李、林两家均是簪缨世家,几代为官,积蓄丰厚。李寻欢手头豪阔,龙啸云在操办婚事时自然不会为义弟省钱。

      环顾密不透风的贺喜人群,看到一双双眼睛中流露的羡慕和妒忌,看着龙啸云在席间说着笑话豪爽拼酒,李寻欢陡然感到一阵深入骨髓的寂寞。

      说出来一定不会有人相信,甚至以前他自己都不会相信,在夙愿即将实现的这一刻,他忽然想远远逃开,逃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静静喝酒。

      龙啸云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了许多酒坛。许多人围在他身边,笑着拍他肩膀,异口同声赞扬李寻欢认了位好兄长。和李寻欢不一样,龙啸云漂泊半生,能够有一个可以当家的地方落脚,他比谁都欢喜。他是真心喜欢这种热闹喧哗的场合,也是真适合这种场合。
      李寻欢看着前方,双眼有些发直,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身影:穿着一身新衣服,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身上散发着皂角的气味,表情平淡呆板。
      阿飞和林仙儿隐居两年后,就变成了那副样子。
      有人适合家庭、稳定、妻儿团圆。有人离开自由就像鱼儿离开了水。
      阿飞和他,龙啸云,正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林诗音“平凡过一生”的期望,在龙啸云可以轻易做到,在他和阿飞却是永无可能。

      在这一刻,李寻欢终于记起了当年他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真正原因。这么多年过去,他几乎忘了当初作出那个错误决定的初衷,这令他更加痛苦,更加不肯原谅自己。

      林诗音快乐幸福,是二十岁时李寻欢的最大愿望。
      他了解林诗音,就像了解自己。当林诗音对他说,想要一个家庭稳定和平凡生活时,他知道从未向他提过任何要求的表妹说的是毕生大愿,也开始明了,自己绝对不是表妹佳偶。
      不管他有多么厌倦,但自从十八岁闯下“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名号,李寻欢就再也不能摆脱江湖漂泊的宿命。江湖和酒,已经融入了浪子的血液。
      和他比起来,一心想过安定生活、重视家庭的龙啸云才是她真正良人。

      龙啸云抢过了宾客向李寻欢敬的酒一饮而尽。他已经吐了两回,仍旧不忘替兄弟挡酒,因为他的兄弟虽然爱喝酒,却容易咳嗽。办喜事时新郎抱恙,总不是个好兆头。
      不管后来发展如何,现在这位光风霁月又处处贴心的龙啸云,才是他记忆中最初那位救命恩人兼结义兄长。因此李寻欢当初才坚信,和这样的男子在一起,林诗音不会不幸福。

      李寻欢按住胸口,咳了十年,胸口疼痛几乎已经成了习惯。
      果然,梦中易见本心。

      赞礼高声宣布:“一拜天地!”
      牵在手里的大红喜帕动了一下,林诗音在提醒他。她一直记得李寻欢容易在人多时候突然发呆。

      朱七七曾经说过,求仁得仁,无所憾矣。和林诗音成亲,一直是李寻欢人生至愿,但他为何心底仍似有遗憾?

      门外一阵惊呼,人群骚动起来。
      “有贼!抓贼了!”
      龙啸云把酒坛重重往桌子上一拍,大踏步走出门外,喝道:“什么大不了的事,也来打扰!”
      人群把一个少年推倒在阶下。他一身黑衣被扯得稀烂,瘦削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肮脏不堪,一看就吃了许多苦头。但他的双眼仍旧冷漠无比,没有半点乞怜或畏惧的意思。

      那仍是李寻欢毕生所见最英俊的一张脸。

      龙啸云已经在喝问:“这是怎么回事?”

      抓到少年的时候,他正在院里看梅花。没人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也没人知道他的来历。
      当然,李园主人的大哥龙啸云喜欢交朋友,人人皆知。所以临时雇来的帮工和家丁上前盘问时,开始也很客气。
      但少年谁都不理,任凭家丁说得口干舌燥,他仍旧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半树梅花。
      梅花无情,一年一度荣枯;人若有情,是否日日煎熬?

      在当地,“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园是很有地位的;李园的家丁也一向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话既然说不通,就只有动手了。
      少年身上没带任何兵器,也许是因为主人家办喜事,带着凶器不好混进来。饶是如此,最后还是来宾中十来位身具武艺的江湖好汉一齐出手,才把少年擒获。

      龙啸云皱了皱眉头,道:“这人我不认识,管家直接送官就好了,别打扰了正事。”他回头叫赞礼继续,却见人群静了下来,人人带着惊容看着他身后。
      本应在里面拜堂的李寻欢不知何时走了出来,来到阶前。他弯下腰,脱掉身上的大红锦袍,给衣裳单薄的少年紧紧裹在身上。

      李寻欢是世家公子,一衣一食无不精美绝伦。这领新郎喜袍,用的是御赐上等云缎,絮的是白花花的新棉,请了京城最有名的绣娘连夜刺绣,花费的料钱工钱,足够在当地买下一座五进的方方正正大宅院。然而李寻欢却把它裹在了一个小贼身上。

      少年却更是奇怪。他开始没有求饶,此时也没有道谢。主人脱衣衣之,他连一句话都不问,似乎早就料到如此,低着头盯着面前李寻欢一双掐金云履发怔。

      只听李寻欢问:“你的剑呢?”
      少年蓦地抬起头来,双目闪过惊异,声音却淡淡地,道:“没有用,我扔了。”他顿了一顿,反问:“你的刀呢?”

      李寻欢摸了摸身上,才想起来今天是他大喜,龙啸云搜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飞刀。
      少年淡淡道:“是不是你也没有用?也扔了?”

      龙啸云一怔,道:“兄弟,这位……小兄弟既然是你朋友,不如请到里面给大家认识?兄弟回去继续……”大红喜服裹在少年身上,沾上了雪水和泥泞,顿时不成样子。龙啸云的“拜堂”终究没说出来。他向管家使了个眼色,命他立刻去取衣服。

      李寻欢回过头,林诗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喜堂门口。江湖儿女无需顾忌太多,她扯下了蒙面喜帕,沉默地看着自己。

      出力擒获少年的宾客们鼓噪了起来。他们都是江湖汉子,性情粗豪,有人还在打斗中受了伤。虽然他们原意并不想要主人家感激,但见自己擒下俘虏,主人却给予礼遇,甚至远远超过自己,当即就不干了。

      “李探花,这位朋友是谁,怎会被贵家丁误认为贼?”
      “李探花仗义疏财,却也要带眼识人才好!”
      “这小哥眉清目秀,洗干净倒是不错……”
      喧哗到后,渐涉淫亵。

      银光一闪,方才还在评价少年“长得不错”的宾客捂住了喉头,手指间流下了几线鲜血。
      喉头处插着一支银簪,末尾刺入三分,并不致命,小惩而已。
      但终究是见了血。和那名宾客一齐来的客人都站了起来,手放到兵器上,敌意十分明显。

      龙啸云张大嘴巴,喃喃道:“兄弟,这是怎么说,这是怎么说的……”向来敏于辞令的龙啸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失去发簪,李寻欢的头发散到了双肩上。他似乎没有见到龙啸云的为难,一字一顿道:“谁再出言不逊,李某飞刀只好出手!”

      他慢慢环顾四周,眼神宛如冰峰反光,格外锐利,格外冰冷。
      虽然不过是自己的一段记忆,阿飞本人并不在场,但李寻欢仍旧无法坐视阿飞受辱。

      人群登时寂静无声。只听一个女声淡淡道:“连我也不例外么,表哥?”
      林诗音从堂上拾阶而下,人群给她让开了一条路。她来到李寻欢面前,抬头望着他。
      白雪红梅,映得她更是肌光胜雪。秀丽的面颊在大红喜服映衬下有些淡淡的红晕,仿佛带着三分醉意。但那双剪水双眸里盈满了痛苦和悲伤。

      她静静道:“表哥,今天我们还能拜堂成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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