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经常往返中美,季维唯一不喜欢的就是这里的环境和食物,他对于中国的一切都很有归属感——食物、气候或者是人文,虽然在中国他也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但最初确实是没有留在这里的打算。
在结束学业回国后的几个月他并不快乐,习惯了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到头来只剩下自己是相当孤寂的,他在这种时候才明白人类为什么是群居动物。
但对于赵斯年那里他也很顾虑。
赵斯年很明显也是个玩咖,谁知道哪句真哪句假,他怕自己真跑回去反倒闹个笑话;但在某些时候他又不可避免的自恋起来——毕竟赵斯年表现的对他那么迷恋,应该是真喜欢他吧?季维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有点自信的。
总之、他最后选择了跟赵斯年一起暂时定居纽约。
事实证明他确实很有魅力。
季维摘下眼镜轻轻放在桌上,发出轻微的磕碰声吸引了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赵斯年的注意,他眨了眨眼,季维头发收拾的很妥帖,眼镜在鼻梁上留了一点红色的痕迹,穿着白衬衫和西装裤,腰细细的紧紧的,衬衫夹也是今天赵斯年亲手弄上去的,他把手机一扔凑了过来,把季维困在办公桌前,声音里带了点轻微的笑意,“干嘛?”
“不干嘛。”季维弯着嘴角伸手摸他的下巴。
赵斯年哼了几声,直接凑上来亲他。
两个人鼻梁都太高,那个眼镜很妨碍赵斯年热吻,偏偏赵斯年最喜欢的还是他上班这副装扮,每次看到都觉得性感,非得抱着亲亲摸摸不可,阻碍接吻的眼镜每次都是慌乱间被他摘掉或者被他蹭掉,为此还报废了不少。
季维实在遭不住,每次感觉赵斯年要亲的时候就特别有先见的把眼镜摘掉,长久下来摘掉眼镜似乎成了一种暗示,每次赵斯年看到都会开始兴奋。
粘腻的水声间季维摸着他的脸含糊开口。
“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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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榜,隔日更,下个世界就是第二个文案,写的爽爽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