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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亚瑟其一 亚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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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一直是他们二人禁忌的话题。哪怕长兄如父,他将他们抚养成人,他们离家出走,漂洋过海,宁可一针一线自己缝制网着美梦的渔网,却不愿意回到那种所谓的锦衣玉食。
用亚瑟的话来说,他们是两头白眼狼,贪婪地吞噬掉猎户给予的鹿肉便转身回了丛林里,不识好歹,不知感恩,野性难驯。
但无论是马修还是阿尔弗雷德都不甚赞同他的说法,这种分歧,让他们彻底决裂。
马修和阿尔弗雷德都是亚瑟的养子,两人是亚瑟从柯克兰家族拿到继承权后被捡到的。柯克兰家族原本是没落的贵族,王政旁落后,他们本就不高的地位,更是在整个英格兰体系里成了个添头,甚至在上议院只占了一个议席。
原本是已经被忘了的,但某个帝王想要和那群商人争执一下权力的归属,强烈要求增加上议院议席,并翻了三天三夜族谱和以前封的那些异姓王爵才终于从某卷破得跟抹布一样的羊皮纸里找到了他们家族。最后强权的君主得偿所愿,柯克兰家族保住了最后的荣光和足够苟延残喘的分肥。
而柯克兰家族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始终认为,这是他们自己努力经营的结果感动了国王,他们以此为傲,甚至强制后代保留着并不合乎时宜贵族传统,衣食住行是基本,男孩还强制练习击剑,赛马,象棋;女孩被禁止接触除了贵族外的男性,甚至有时候没有办法外嫁,被直接许配给自己的表兄。
这种行径既没有为家族带来富裕,新式商人不喜欢这种酸气,他们也不屑于和商人混在一起,美其名曰:捍卫骑士荣耀。但同样也没有得到君主和上层贵族的青睐,他们要不是在权力的漩涡里自顾不暇,就是认为这只是基本礼节,且柯克兰家族也没有其他闪光点,于是不加理睬。
亚瑟也是在他父亲几乎强制的要求下接受着这种所谓训练,几乎被安排得从早到晚不得喘息,稍加抱怨就是一顿家法。亚瑟的母亲是他父亲的表妹,亚瑟有点基因缺陷,凝血困难,也叫血友病,每次家法都去了半条命。但直到他接任家族后都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认为这是必要的教育。所以到了快成年时,亚瑟哪怕离开了父亲的监督,仍然将自己规范到一言一行,抬眼的角度,走路时迈步的幅度,不似活人。
也因为这个,被他们家族推上了族长的位置,在握了并不大的权。但似乎他继任后,他几乎性情大变,以不希望将自己缺陷的基因传承下去为由,拒绝了结婚,又改变了以往家族的大政方针,接受了一个商人的合作请求。又和这个不羁的商人一见如故,每晚去伦敦闹市区的小酒馆听听时兴的爵士乐,喝最便宜的黑啤。
那位商人姓琼斯,颇有经商头脑,带亚瑟大赚了一笔,后来两人奠定了长期合作的关系,此时亚瑟二十岁,琼斯也才三十出头。琼斯后来离开了伦敦一段时间,在南方的老家的郡里和一个和自己一样金发蓝眼的农村姑娘结了婚,生了一个叫阿尔弗雷德的男孩。
再过后,亚瑟大约二十三,一战爆发,琼斯和他在伦敦重逢。琼斯告诉亚瑟自己要去参军,邀请亚瑟一起去。亚瑟因为还要为整个家族谋生拒绝,但是让家族里几个小辈以皇家骑兵参军,也算不辜负骑射练剑的训练,并且升级军衔也可以提高家族地位。亚瑟从来都不是一个重家国情怀的人,他重诺,重利。所以成败对他来说不是很重要,只要自家后辈表现好,能为家族争光就行。但天不遂人愿,骑兵不光没有赢,甚至全军覆没。炮火连天,英国贵族青年手里的剑,□□的马,如同笑话一般被荷枪实弹击的粉碎,连同他们的血肉之躯,他们的憧憬。
不列颠日落了。
亚瑟此时手里端着珐琅彩的骨瓷碟,碟子上是装着红茶的杯子。他听到有人来敲门,便放下了手里的杯子,像个高门贵族的掌权人一样,傲慢地等了一会儿,才不紧不慢地走到门口。他知道,自家后辈的从小训练的才能一定能一鸣惊人。
所以等到他开门后还以为宪兵端着的,国旗覆盖着的,就是他从未见过的自家后辈不负使命争取到的无上荣光。等他有意整理了一下领带,故作矜贵地掀开国旗,看到里面一个黑木盒子时,他只是疑惑了一下:战时物资已经紧缺到要用骨灰盒的木头装奖章吗?
于是他手放在了盒子的上方,在宪兵们惊讶的眼神下,掀开了盒子,盒子里面是白色的灰。亚瑟碧绿的眼睛惊讶地朝四周扫视着,宪兵们低头,以承受家属即将到来的责骂。亚瑟难以置信地将手伸进了那个骨灰盒,最后希求着里面能有所谓的荣耀,那些粉末只是填充物。可惜,并不存在过所谓荣耀。年轻的血肉填进了战争这台绞肉机,哪里会有什么回头钱?这是场注定失败的投资,可并非专业商人的亚瑟不懂。他的期望太沉太重了,甚至压垮了他自己。
这位年轻的家主晕了过去,并大病一场,族内人以为他是悲痛,实则是沉疴积年,多病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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