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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 ...

  •   虽然是装修了,但是还是很空旷啊。

      蒂曼斯觉得好无聊。上个月,忙于生存的蒂曼斯,在研究怎么做能吃的菜,怎么做家务照顾自己还不觉得太空,但是现在,他稍微会做一点了,空余的时间也多了。诺恩这里唯一的娱乐就是看书、画画还有诺恩。

      无聊,真无聊,特别是诺恩看书就不理人的时候了。

      “我想要电视机。”蒂曼斯说。

      “看书。”诺恩回答他。

      “我想要游戏机。”蒂曼斯说。

      “看书。”诺恩回答他。

      “我想要掌上游戏机。”蒂曼斯说。

      “看书。”诺恩回答他。

      “我想要手机。”蒂曼斯说。

      “看书。”诺恩回答他。

      “我想要电脑。”蒂曼斯说。

      “看书。”诺恩回答他。

      ……

      就这样无聊的对话也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蒂曼斯终于发火了,他一把抽掉了诺恩的书,坐在诺恩的身上,“我又不是你,书就能满足你所有的精神需要,我很无聊你听见了没有啊!”

      “蒂曼斯,让周围的社会来习惯你这种行为会让你很难融入周围的世界。”

      “不能融入这种世界也无所谓!”蒂曼斯说,“你总要找件可以让我玩的事情吧?”

      “能够娱乐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去寻找。”诺恩回答他。

      蒂曼斯看着诺恩一会儿,然后他把书还给他,起身抱起自己的小椅子直接走向电话机。随便拨通了个号码,然后就呼气,“你好,我今年25岁女性职员,我现在很寂寞,我很需要你的慰藉,我家的地址是——”

      诺恩一下子按掉了电话。

      蒂曼斯抬头看着冷眼看自己的诺恩,然后回到卧房连通的书房里,抱了几本书出来,然后撕下一页书页就开始折纸飞机飞到诺恩的面前,然后再折一架再飞……

      诺恩从地上把小恶魔属性开始展现的蒂曼斯拎起来,“只要游戏机就好了对吧?”

      “还要电视机!”蒂曼斯说,有电视看至少不会这么无聊了,“我要超大宽银幕的电视机,让我自己去选啦!”

      也就是说他要出门,闷在诺恩这里他都快闷死了,再不让他出门,他都要得自闭症了。

      “你很烦哎。”

      诺恩本人是一点都不想出门。出门有什么好玩的,外面的世界又吵杂又充满无趣的人们。

      “那就把无趣的世界变得有趣好了。”蒂曼斯说。“有我在,你的世界一定会充满乐趣的!”

      “哪里是乐趣,根本就是多余的麻烦。”

      “觉得麻烦就不要抱我啊。”

      “好啊。”诺恩同意,反正先忍不住的一定是蒂曼斯。

      “不行!”蒂曼斯叉腰,“反正今天一定要带我出门,我们去买电视机和游戏机!不然我就半夜打100个叫人起床电话,而且告诉人家是这个号码。”

      这是什么威胁?诺恩看着蒂曼斯笑呵呵的跑回卧室,去换一套出门的衣服。过了一会回到诺恩面前的蒂曼斯,一套可爱的水军衫,“可爱吧?”

      诺恩看了他一眼,这套淡蓝清淡款式的衣服确实很配蒂曼斯耀眼的金色短发,让他看起来更像是漂亮的洋娃娃。

      “蒂曼斯。”诺恩说,“最近外面有很小孩子失踪案件。有人专门拐卖可爱的小孩。”

      “真的?”蒂曼斯显得有些紧张,“我这么可爱会不会变成他们的目标?”

      “虽然我估计你还远远不能达到他们的标准。”诺恩说,他把一个大帽子扣在蒂曼斯的头上,并帮他戴上一副大框的黑色眼镜,“但是可能漂亮的小孩都乖乖呆在家里不出门,他们也只好向你这种不怎么样的小孩下手了。”

      那副高度的眼镜看的蒂曼斯头晕啊、转啊,他摘掉眼镜,抠掉镜片然后再戴上,“怎么样?很有学生的味道吧?”

      其实蒂曼斯带着那样的方框黑眼镜也同样的可爱,这让诺恩心里非常的不爽。

      “看,那孩子好可爱哦。”

      “是啊,是小明星吗?”

      影像店里的姐姐们都不由自主地会看着蒂曼斯。蒂曼斯有些得意洋洋的,果然自己就是可爱啊。

      “看那小萝莉好可爱。”

      “是啊,是新生代的小偶像吗?”

      同样在影像店里的宅男们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蒂曼斯,看的蒂曼斯全身都发毛。

      “我看起来像女孩子嘛?”蒂曼斯问诺恩。

      “啊,”诺恩佯作惊讶的表情,“你不是女孩子吗?”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蒂曼斯瞪他。气鼓鼓却可爱的脸映在摄像机里,放在一排电视墙上的荧幕里。蒂曼斯注意到自己的样子已经在电视里的时候,他立刻兴奋的左右摆着POSS,同时试着做出演唱的模样,又正好另一边的音响开始放出时下最流行的创作型歌手伊万的名作魂殇。

      伊万是蒂曼斯很喜欢的歌手呢,一听到那旋律蒂曼斯就兴奋地跟着唱了。这一唱可是惊天神泣鬼神啊,几乎当场所有人都傻了,这么可爱的孩子如果唱的一般性能听也就算了,蒂曼斯唱的实在是……非常有他的特点。

      “好听吗?”

      一曲终了,可能只有诺恩还站在他的旁边,诺恩看着蒂曼斯期待奖励的表情看着自己的模样,说实话蒂曼斯的音色很好,但是他会唱的如此走调也有原因之一是这首歌很难唱,不适合小孩子唱吧。

      诺恩告诉蒂曼斯:“你的歌声可以让死者复生。”

      “那不就是唱的非常好?”蒂曼斯更加兴奋了,他并没有听懂诺恩话语中的讽刺,他只是一味的觉得自己唱的很有感情色彩,并且还对诺恩说:“那我再唱首《亲昵》给你听!”

      这时候旁边的人都吓得跑开了,然而却有个男声阻止了这人间惨剧的发生:

      “不要唱了。如果让你唱那首就是毁了那首名著。”

      如果这句话是诺恩说的,蒂曼斯最多也就是瞪他一眼打他几拳踩他几脚罢了,但是这话是从他身后传来的。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蒂曼斯却满脸怒容的回瞪,但是看见那个人的时候蒂曼斯惊讶了,那个在室内还戴着时尚帽子和墨镜的男人,他不正是那首魂殇的演唱者兼作者伊万吗?

      “长得这么可爱,也稍微的对自己的歌喉负点责好吗?”伊万对蒂曼斯说道,“唱的这么难听你觉得对得起身为作者的我吗?”

      “很……难听?”蒂曼斯惊讶,从来没有人说过他唱歌很难听的啊。骗人的吧?

      “没有天赋就老老实实的闭嘴听听就行了。”伊万留下这一句就转身离开。

      蒂曼斯完全傻了,他咬住下唇拼命的忍住眼泪。没有天赋吗?

      在他身后的美女经济人连声道歉,“他没恶意的……”

      诺恩看了一眼强忍着哭意鼻子都有些红了的蒂曼斯,他问那经纪人,“有没有恶意吗?你不是比我更清楚吗?”

      经纪人小姐苦笑了一下,她走过来摸摸蒂曼斯的头,给他一颗糖,然后和蔼的说道:“小妹妹你还是小孩子,以后多多练习下不要跑调就好了。”

      “我跑调?”蒂曼斯似乎受到了更大的打击,他望向一边的诺恩,“我唱歌是不是真的很难听还跑调?”

      “不能怪你。”诺恩低头看着快要哭出来的蒂曼斯,“你没有一丁点的歌唱天赋这是不能怪你的事情。”

      这下蒂曼斯再也忍不住了,“哇啊~”地哭起来了。

      其实他哭起来的声音比他唱歌更好听,旁边的人们都无奈的笑道,真的是很可爱的孩子呢。

      “蒂曼斯,你要哪台?”诺恩问蒂曼斯喜欢哪款电视?

      蒂曼斯虽然已经不再哭了,但是一直没有兴致的低垂着头,“随便。”

      诺恩看着沮丧的蒂曼斯,然后趁机问:“不用买游戏机了?”

      “随便。”蒂曼斯回答。

      他没有兴致了。原本他一直呆在莉迪亚斯的皇宫里,因为他很聪明的关系他从来没有上学,周围人可能也就诺恩的外表的年纪是离他最接近的。几乎大家都宠着他,随便他任何事情都可以,无论他做成什么样子大家都说他做的很好。

      其实原来大家只是让让他,哄哄他的。

      终于知道真相的蒂曼斯非常的伤心,就算诺恩买了超大的电视墙他也提不起兴趣。回到家里,他也什么都不说的回到卧房里,就倒在床上,头埋在枕头里动也不动了。

      诺恩装好了电视墙,推开门看到蒂曼斯一点精神都没有的模样,就算他做了牛奶布丁,蒂曼斯也是接过后,有气无力的用银质的小勺子插在布丁上,却依然嘟着嘴。

      “蒂曼斯别生气了。”诺恩对小娃娃说,“我特意找了一首适合你唱的歌。你唱一定不会有问题的。”说着他放了那首“两只老虎”的歌。

      引得蒂曼斯抬起紫色的眼睛瞪他,“你以为我还是只有8岁的小孩子吗?”

      其实他也不就只有10岁吗?

      “我觉得这首歌的水准很适合你。”诺恩认真的说:“小孩子只要唱唱这种歌就可以了。”

      “我不要,这种歌太老了,一点都不流行!”

      “是吗?我觉得很经典啊。”诺恩说。“简单易上口,容易流传的开的歌才会成为经典。”

      “什么东西到你嘴上都会变得奇怪。”蒂曼斯赌气的勺了一口布丁,看了一眼在手中看起来诱人香甜而又会动动的布丁,诺恩真的很会做这种小点心。放入嘴中,入口即化,牛奶和鸡蛋的香味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好好吃。如果诺恩肯一直做点心给他吃就好了,要蒂曼斯做什么都愿意!

      看着小娃娃因为布丁的美味而又露出了可爱的笑容,诺恩在他身边坐下,轻尝了一口,他可爱的小点心。

      “你别捣蛋。”蒂曼斯撑开了诺恩的靠近,“让我吃完啦!”

      但是很快,蒂曼斯却因为痒而格格的笑着,他勺了一小勺布丁送到诺恩的嘴里,他问:

      “哪个更好吃?”

      诺恩把布丁吃下去,“当然是……布丁。不愧是我做的东西。”

      紫色的眼睛瞪着他,“那就别碰我。”

      但是诺恩怎么可能会听蒂曼斯的话?他闭上眼睛亲吻蒂曼斯同样粉嘟嘟柔嫩嫩的小脸颊,“仔细尝尝,你也很美味呢。”

      蒂曼斯注意到了诺恩的亲吻带着情欲的味道,他转头用自己小小的嘴唇印上诺恩的。刚刚吃过布丁的小嘴里还残留着布丁的香味。

      诺恩把那带着布丁味道的小娃娃压倒在床上,用手指触摸蒂曼斯柔嫩的小脸,而蒂曼斯却张口含住了他的手指,从中指到食指还有无名指,分开的时候还牵连着银丝。

      “今天要试着3个吗?”诺恩低头看着身下的小娃娃。

      “你明明知道还问。”蒂曼斯害羞的红起了脸,“我长大了一点点了吧?”

      快了哦,就快了,他能完全享受这小娃娃的日子。

      诺恩亲吻了蒂曼斯的额头,在他耳边问,“蒂曼斯,你这么乖,我奖励你点什么东西好呢?”
      蒂曼斯想了想,在诺恩解开他的衣裤的时候,他说:“歌吧,我想站在全世界舞台的中心唱出最好听的歌。”

      诺恩略微愣了一下,如果他是想要什么物质上的东西都好解决,唱歌啊,“我包下巨蛋让你一个人在那里唱卡拉OK好不?”

      “不行,你不可以偷工减料,我要很多观众的!”蒂曼斯说,然后他的头脑中想到了很多可以被诺恩偷工减料的事项,“我不要合唱,不可以只让我唱一句,观众不能倒喝彩,不可以连观众都买通,不可以用钱用势力威逼人家制作公司啦,歌手啦等等,一切强制手段都不可以。”

      “你真麻烦。”诺恩说,他不是在给他出难题吗?“就你唱成那样还有谁肯真心请你去?”

      “我不管。你答应了你要想办法。”蒂曼斯对他吐舌头,“如果你做不到,你要天天做点心给我吃!”

      “喂,蒂曼斯,为什么会变成赌约的?”诺恩问他,他偷换概念也太快了吧?

      “就这样说定了!”

      “我没答应过你啊!”

      虽然话虽这么说,但是诺恩还是找到了一丝可能性,也好,顺便帮蒂曼斯报个仇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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