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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友谊 ...

  •   第一篇西大陆风云

      1.友谊

      底垦斯山一向是人类的禁区,但今天这里却出现了一个身着魔法师打扮的女孩。更为奇特的是,这个女孩竟然是黑发黑眸。要知道,西大陆的所有人都是金发蓝眸的。女孩小心翼翼往人人畏惧的底垦斯山走去,边走还边回头望望身后是否有人。她就是我们主人公水瑟,呢称水水。

      走到一处陡峭的山壁前,水水谨慎的望了望四周,自语道:“千万不要被老爸发现我又偷偷来这个魔鬼洞了,要不是要跟莱恩代表学校参加魔法比赛,我一定还会做一个听话的乖女儿。”

      说到莱恩,水水一副气愤的表情,“那个大混蛋不是去泡妹妹,就是挖空心思的去整人,竟然魔法成绩学校里面每年都是第一,老天爷真不公平!不过,如果不是他的多管闲事,也许没有今天的我了吧。”一抹笑意爬上了水水的嘴角,她想起了5岁那年第一次见到莱恩的情景。

      一群金发碧眼的孩子围在一起,不断用所能找到的石头往他们中间的一个小女孩砸去。那个小女孩抱着头,蹲在最中间,身体不断的颤抖着。

      莱恩·蓝斯无聊的走在路上,8岁的他刚刚从王城里搬到麦奇郡来。麦奇郡是最靠近底垦斯山脉的一个小郡。他的父亲原来是这个国家银狼军的大元帅,但在去年的一场战争中不幸身亡。他的母亲诺丽·塞纳维是国王唯一的妹妹,本来国王要把他们母子俩留在王宫里,但是遭遇丧夫之痛的诺丽坚决要离开跟丈夫相恋、相依的王城,毕竟这里有太多回忆。而且,诺丽不想再让唯一的儿子走丈夫的路,莱恩从小表现出的魔法天赋使她决定到麦奇郡定居。全国最著名的魔法学校高斯特亚就坐落在这做个郡的附近,当然,一般人是绝对不会知道的。因为在这里,魔法师是最受人尊敬和最让人畏惧的代名词,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强大,更是因为他们的稀少。

      本来莱恩没有打算救那个被众人围攻的小女孩,他只是发挥了一些8岁孩子的好奇心瞧了一眼被众人称为妖怪的那个倒霉蛋。却正好碰到一双漆黑的水眸,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却一直没有掉下来。他没有注意那与众不同的黑发,只注意到了那倔强悲伤的眼神,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母亲就是那种眼神。接着,欺负小女孩的那些孩子们发现自己的衣服竟然都着了火,吓的他们尖叫着跑开了。

      “笨蛋,谁欺负你就要更用力的欺负回去。”小莱恩说完,才觉得自己应该温柔一点。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自己这么一吼,估计眼泪马上就要下来了。

      出乎他的意料,小女孩先是呆呆的看着他,然后露出一抹羞涩的笑容:“怪兽哥哥,我叫水水。”

      那抹纯净异常的笑容不仅征服了莱恩(从此论落成了水水的超级奶爸),也征服了莱恩的母亲诺丽。诺丽一直想有个女儿,水水的出现让诺丽的心愿得到了实现。于是,她干脆搬到了水水家的隔壁。从小就没见过母亲的水水也特别喜欢这个漂亮的阿姨,两个人亲密的程度数次让莱恩吃醋:“妈,到底我是不是你的儿子。”诸如此类几乎每天上演。在诺丽的安排下,水水以四岁的稚龄跟莱恩一起进入了高斯特亚学校。

      一晃眼11年过去了,当初瘦小自闭的水水已经长成为如精灵般的花季少女,萦绕身上的魔法气息在她那黑发黑眸的衬托下越发神秘。而莱恩也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越发英俊,他身上的那种贵族气质让每个见到他的少女着迷,当然,这不包括水水。用水水的话来说,莱恩根本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对于水水的评价,莱恩那是深深的以之为豪。并且还拖着水水不务正业(水水认为魔法学校的学生去学唱歌绝对是不务正业,莱恩对于水水的死脑筋欲哭无泪:跟我混了这么多年,怎么本帅哥的聪明变通一点都没学到)的找了一个吟游诗人学了半年的唱歌,就是为了要自己创作一曲名为“披着羊皮的狼”的歌来歌唱自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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