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参考的是唐代的科举制度。参考了傅璇琮先生的《唐代科举与文学》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相关内容,出于行文的需要有所改动,唐代没有“榜眼”一词,是宋代之后才将“榜眼”作为第二名的代名词。这里为了让行文更通顺就采取了“榜眼”一说。
2、唐代的科举制度相比后世比较宽松。寒门子弟和门阀贵族的成见依旧存在。
3、关于通榜:洪迈《容斋四笔》卷五《韩文公荐士》条:“唐世科举之柄,专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助,谓之通榜。”这就是说,阅文并决定取舍,以及评定高低名次的,只有知贡举者一人,另外,其交游之厚者可为之助,叫做通榜(重点)。《唐摭言》卷八《通榜》条,载贞元十八年(802)权德舆知贡举,当时祠部员外郎陆傪与权德舆交往契合,乃为之佐助,韩愈这时在长安,任四门博士之职,于是上书给陆傪,荐侯喜等十人。《唐摭言》就把陆傪称作通榜。——以上来自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