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
行政官司,一般就是所谓的民告官,这里说到了第三人~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的。。。
甲要这块地皮,政府准了(因为有关系,而且比如还是不正当手段取得的~),但乙也看中了(而且条件也允许了),这时候如果甲获得手段不正当~那么~
乙可以告政府,谁让你批准的时候拿了人好处呢?(政府职权内做事的,一律为行政案件~)
而且乙同时可以追加甲为第三人~就是说两个一起告,但甲不能做被告~^^B
清楚没?
再简单点就是,这里的甲和政府本质上地位是一样的,都是被告~但只能有一个被告,所以另外一个就为第三人了~
---------
说到这文里,就是龙杰地产和市土地局同为被告~
==============
然后让我吐血下。。。
修的我都有重写的心了……还好主线没乱,终于还能拧过来~
就是可怜各位看文的亲了……- -
所以说。。权谋这东西,果然只能集中一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