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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并不反感 ...

  •   我并不反感被好朋友叫做油尖旺金毛玲,但若是旁人平白把我染的金发被叫做金毛,我就啐一口,瞪回去。

      这一带的物价不便宜,但暂且还能负担得起——不过那都是靠着Ming仔。

      想着这样下去也许会被他甩掉,我找了份工作,赚化妆品钱。

      工作时间尽是喝酒,只好学着催吐,第一次感觉胃这样难受。

      靠自己果然辛苦。

      把剩一大半的果盘打包回家,也不算太丢人吧?反正客人也没动几口。

      Ming仔不在,我看了看手机:两点半。

      这情形也不是很稀奇,等到早上就是了——Ming仔会不会给我带早餐呢?

      总是说和朋友出去接单,回来时总是一身奇怪的腥味。

      受不了,我把他带腥味的衣服全扔掉。

      我就是很任性啊,不过,只要给我带早餐就可以原谅他了。

      “等价交换哦!”

      我拍一张果盘,发给Ming仔,又自拍了一张,特地摆个能显今天做的美甲的姿势,PO在脸书上,思考着,附上了一句“何事秋风悲画扇。”

      其实写什么都无所谓,看自拍就好啦。

      好了,这样就能安心去睡了。

      隐约听到雷动,我忙把被子罩到头顶,捂起耳朵深呼吸。

      一瞬间,想到Ming仔有次在一样的雷雨天对我说:“怕?那就睡吧。”

      他说这话时,就坐在床沿燃起了一颗烟。火星悄无声息接近Ming仔的嘴角,投在Ming仔的墨镜上,让他看上去很痞气——他的确不是什么白面书生,即使着西装也只会像马仔。

      盯着火星,我渐渐有了困意,却还是被一道突然的闪电惊到,禁不住尖叫。

      我在被子底下战战兢兢,终于熬过了一阵雷电作响。睁开眼,Ming仔已然离去,只留下清晰的烟草气息。

      应该是他的朋友又call了吧。

      不过现在,我只闻到厕所里那条露在外面的水管的特有异味,很腥。

      死包租婆还是没听进去。

      若Ming仔在,他点起烟,就感觉不到了——有点想他了。

      烟嘛,偶尔我也会为了摆拍几张照片抽来玩玩,每一个like都令人高兴,但总想唤Ming仔一同po照,毕竟我男朋友卖相还是很好的。

      可惜他从没应承过,反而买什么金莎巧克力搪塞我。

      为什么男的会认为这种东西能讨女人喜欢?虽说如此,Ming仔比起我之前交往的男人还是强多了。Ming仔不是我交往最久的一个,但是肯定是最可靠的一个。

      而且也没有几个会那么亲密地呼我“囡囡”了。

      我就这么把Ming仔回忆到了天亮。

      Ming仔没有回来,也没有回复我的讯息。

      包租婆来敲门,问我要这个月的租金。

      这还是头一回我才意识到今天已是一号,原来Ming仔不在已过三天。

      我问:“我男朋友没有付吗?”

      以往Ming仔都会按时交租的,最近是比较忙么?

      包租婆扯一扯被汗控在胸口的布料,说:“男朋友?我不管,这个月开始加六百——六千。”

      原来房租也不算贵。

      但我昨晚第一天工作,只赚了一千七,那只好call给Ming仔。接电话的是我想不起名字的熟悉声音——他总是替Ming仔接电话。

      “阿Ming,金毛玲找!”

      Ming仔听我提房租钱,也便干脆问说:“多少?”

      我回答:“四千三。还有,我昨晚给你发讯息你看了么?”

      他低声笑,说:“没看。”

      “噢。”我的确也不能有什么所谓。

      “昨天下雨了吧。”

      “嗯,你不在,我当时好怕。”

      “被子蒙好了,我不在也一样。挂钟背后还有点钱,就这样吧。”

      我取下挂钟,是有几张纸币。

      点了点,正好五千四百元。

      我再call回去,无法接通。

      总算打发走包租婆,我call给老板,问他今晚几点排班。

      要更拼才行了,不然连发都染不起了。吃饭的问题是无所谓,店里都能解决,不过我要找个新房子了。

      去新界应该不错。

      时不时也会想起来家里人如何了,可能还是那样子,谁知道呢?

      我只想找个新男友,有Ming仔一半好就够了。

      一同上班的咪姐应该从哪里知道了我最近过得拮据,就跟我说在附近的药店可以买PLAN B。

      我问她有没有看过《金鸡》,会不会我也好命遇到美国daddy帮我养仔。

      她没搭理我。

      所谓上班,无非就是陪唱,当然不只是这样就能赚房租的。比起被抽水,其实一开始我是更怵唱歌的,没有人夸过我。但客人揽住我,手钻进衣服里,接着说人靓歌甜,我也就信了,因为工作要尽量让自己开心些。

      所以在化妆间也不能随便,不只是女为悦己者容,更因为不论多醉的客人,谈价钱的时候酒一定会醒,就要讨价还价。

      记得有个冚家铲都到了酒店,说以为是紫头发才带我来的,结果是这么cheap的金毛。

      男人都喜欢初恋,《喜剧之王》说的,蛮对。

      我也明白染发影响生意,但是因为这样,更多的客人会记得我,那种想嫖清纯玉女的扑街生意不做也无所谓。

      上班时间又到了。

      “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好似《独臂刀》那个,好得意哇。”咪姐坐在人家腿上面,抢过来点歌机。

      那个人问:“《独臂刀》好几部,你说哪个?”

      “你猜哇。”

      我不去看他们,因为我觉得不管是哪一部都挺无聊。

      我不喜欢大侠,比较喜欢公子。

      Ming仔好似哪边都不像……算了,不想他了。

      “非要人家说出来吗,你像狄龙!”

      哪里像?不过那人被哄得哈哈大笑,同座的西装友整了整领带,无声笑了。

      咪姐看那戴眼镜的西装友:“呀,你也像谁。”

      他挑挑眉,附和说:“姜大卫?”

      “像段誉!”我替咪姐说了出来。

      咪姐花枝乱颤,连说了好几个“对”。接着她便拿这做起文章,端起酒和那“段誉”说:“段哥哥,各位妹妹敬你一杯!”

      《天龙八部》大家都看过,所以k房里各个“妹妹”跟着起哄劝酒,一个说自己是灵儿,另一个说自己是阿紫。

      一时间好热闹,都没人点歌。我拿过来被忽略的点歌机,点一首《难念的经》,应景嘛。

      我唱着,仔细看那西装友。他看起来满年轻,有白澈的脸,样子正经,不过喝过两杯就红了一脸。

      同座其他人笑他,然后自称“萧峰”,“慕容”之类的,把“妹妹”们都拉过去,转而开始演黄易。

      西装友感觉自己被放过了,深呼吸,放低了酒杯。

      我坐过去,他有些醉了,没有防备就被我点了点他的脸。

      “你……”他扶了扶眼镜,正视我,“只有我女友才能掂我的脸。”

      我一愣,本想调笑他纯情,结果也只是问他:“你有女朋友?”

      “今晚只是应酬。”他这么说着。

      算了,有没有女朋友和我也没关系。我把麦克递过去,要他唱,他摆摆手:“我不会唱。”

      “那吃果盘,来。”

      “不用。”

      “是噢,你今天是来应酬的嘛。”我把手收回来,自己把竹签子上的草莓吃了,“我跟你说啊,今天工作好顶不顺啊,遇到一个很硬颈的客户,怎么说都不睬我,怎么办啊。”

      他眼皮垂下来,没什么反应。

      会不会在看我?我晃起脚,故意往他的方向理了理裙子,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一片美甲。

      暗骂了一句背时,我把头发捋到耳后,坐好。

      之后的事没什么特别,该唱的唱,该喝的喝。西装友被同事拉着,总算也被迫唱了几句。我心情忽然就好了很多——原来他真的不会唱。不过也没人笑他,因为就没有人在听嘛。

      红着脸乱唱一通,他好像完成了任务一样,找个借口走了。

      其余人都凑好了对,没我的事,我干脆回了化妆间。

      我看向镜子:妆都还在,假睫毛也没脱,只不过掉了些口红。我伸出掉了美甲的那根手指把口红晕开,又觉得有些好笑:其实做美甲也没什么意思,催吐都不方便。

      提起包走到店外,我又遇到了那个白面西装友。他摘了眼镜,站在一盏光色冰冷的路灯下面,脸还是红的。

      “等车吗?”我走近他。

      他眯着眼看过来,最后应该是通过头发认出我了,有些窘迫地点点头。

      我理解他的窘迫,谁都有第一次。于是我说:“你站的地方打不到的士。”

      的士司机们通常会在比较暗的地方载上要去下场的男男女女,因为这样原配雇的的私家侦探想拍也拍不出什么东西。

      在正确的地方很快就拦下了一辆的士。司机摇下窗,问:“去哪里?”

      他应该是有点懵,我只好点了他一下,才听见:“新界西。”

      我忍不住说:“巧了,我上个月才搬到新界西。”

      “一起吧?”

      “不用,今天下班早,我可以坐地铁回去。”

      “那平时坐什么?”

      “巴士嘛。”

      “噢……还是一起吧?”

      司机按了两下喇叭,车锁打开:“走不走啊?”

      坐在的士车上,我们两个都默契地不说话。车在仿佛无垠的路上行驶,我钟意这种偌大的寂静、直线的夜,想像成为了风,感觉像喝下空气般的透明液体,无声无名。

      西装友本来还想送到家,但我住的那个地方车又开不进去,不如提前买明天的午饭。

      让司机停在711店旁边,作为付车费的回礼,我买了瓶冰茶给他解酒,问他:“好点了吗?”

      他点点头,低下头看我手里的购物袋没话找话:“买了什么?”

      “早餐。”我随口说,其实没时间吃早餐。

      夜里的道路空旷,没有白天缀满的人群,风终于有机会出来浪荡,吹得人很舒服。

      我便唱:“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极渴望希望留下伴着你……”

      “你唱得很好,《难念的经》也很好。”他的酒还没有完全醒,说话有点混乱。

      “那我去中环卖唱会不会有钱赚?”

      这次他笑,没有回答我。

      冰茶喝完后,我们就这样道了别。

      望着出租车的尾灯远去,我借着街灯把711的购物小票po上脸书,附了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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