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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探所 ...

  •   “卡斯特洛家族的小姐逃婚了?”

      清晨,一声惊叹惊雷般的震起了仍在昏昏欲睡的塔莎。她不动声色地往吵嚷那里瞥去一眼,慢条斯理地吃完了手上剩下的半个硬法棍。

      可恶的侦探社!连牛奶也没有,水也稀缺,干啃这面包实在毫无滋味且咯牙。

      斯斯文文地咽下了干面包,她才淡淡往右边看去,一眼瞄准了正拿着今天新鲜滚烫小报的大侦探副手罗森先生。说不多说,她径直过去侧身倚在椅子边,挤开了一小块位置,嘴里理所当然地说着“让我瞧瞧”。

      一目十行地读完,她看热闹似的以严肃认真的腔调一字一句道:“安娜斯塔西娅·卡斯特洛小姐于前一段时间不知所谓地逃了与默弗里家族的婚姻。……以下这段话是对安娜斯塔西娅·卡斯特洛小姐说的,从小报发出的这一刻开始计算,三天后你若是还不回来,就是与卡斯特洛家族断联,以后再也不是卡斯特洛家的人了。”

      罗森先生无奈地看了一眼她这没有正形的模样,等她读完就挪位把她晾在一边了。

      塔莎环视一圈,顺手拿了一块松软蛋糕入口才笑眯眯地离开了罗森先生的位置。

      最近大侦探出外,前一段时间的一单案子就这样搁浅,侦探社也归于沉寂。有副业的同事开始搞副业,没副业的——

      没错,就是她。

      那名大名鼎鼎的逃婚甜心,安娜斯塔西娅·卡斯特洛小姐,正在这里无所事事地到处眺望消磨时光。

      想到上个月,她还在家里那个沉闷华丽的房间里,每天郁闷着她的人生大事,担心着自己的逃婚大计无法实现。没想到,这个月的这个时候,她已经能悠闲地待在这样一个沿海的小镇,摆脱了烦人的束腰,穿着舒适的衬衫,逃离了可怕的婚姻,自由自在地生活。

      怎么说,虽然一如她预料之中的穷困,但是,这样的生活真的要比当家族的木偶,任人摆布,要好得多得多。

      撩拨了一下蔫蔫的玫瑰,看不过去的塔莎还是倒了水,按照养花指南上说的为玫瑰浇了水。

      水流滴答嘀嗒,她的思绪随着一起放空,水壶里的水倒干了,她也就回过神,定睛看到了远处大道旁商铺间,与行人交谈的一个小点。

      模糊的小点在眼前愈来愈放大,塔莎眯眼确定了,才转身激动宣布道:“大侦探回来了……”

      再回头,她又眯眼,聚精会神一定睛。

      “还带回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的头发鬈曲偏长,即使是居高看下,也能看出他的刘海已经遮住了一半的眼睛。从塔莎的角度看去是看不见他的神情和面容的,比较清晰的是勾勒出宽肩窄腰的破洞衬衫和麻利简陋的裤脚。

      阴暗。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总之一看到那遮住眼睛的鬈曲刘海,塔莎的脑子里就能浮现这个词。

      她抿了抿皲裂的唇。

      心说以前当娇惯大小姐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可真要命。从前在卡斯特洛庄园里,强壮刚健的奶娘总会及时提炼好一瓶满满的羊油放在她的梳妆台上,以备不时之需。

      那时,她几乎一天就要用完半瓶羊油。

      现在嘛……她已经块十几天没有用油滋润过皮肤了。连洗澡的次数都减少成了两天一次。

      “介绍一下,这位是罗森先生,我的副手……”

      回过神来时,底下的人已经瞬移到了背后的不远处。客套的问候寒暄飘过来,被她无意识地隔绝在外,直到开始介绍人,她才清醒过来,转身回头看去。

      四目相对,不是与她的老板怀特先生,而是那位陌生男人。

      他的眉眼深邃,肆意生长的刘海几乎要挡住一边眼睛,可是就这样也不难看出他那双棕色眸子里的探究意味。

      即使已经不在自己的偌大庄园里,塔莎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淑女风度,虚伪地翘起嘴角笑了一下,只是笑容不达眼底。

      她在紧急思考这人的到来会不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众所周知,这家侦探社一点也不富裕,甚至可以说只差没有负债累累。

      再多来一个新人……不会把她从本来稳定轻松的位置上挤下去吧。

      “那位和你一样也是新人,你们都是年轻人,应该会有很多话题可聊,要记得好好相处。”怀特先生慈爱地拍了拍那陌生男人的肩膀,便露出一个“小孩子玩去吧”的眼神。

      塔莎明白他是想让自己带这人融入大集体。

      毕竟侦探社里,倒卖药品的出去了一个,炼金读书的去了一个,然后就只剩下她一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了。

      塔莎比了个“OK”的手势,神色顿了顿,“对了,你介绍了我们,却好像忘记了介绍他的名字。”

      “哦,这位啊。”怀特先生恍然大悟地摸出身上的雪茄,口袋里的斑驳打火机变戏法似的被他掏出来,呲呲打了两三下才出了火苗燃起雪茄。

      他不紧不慢地深吸一口才继续道:“这位是我这次去赴宴半路上遇到的一个身手矫捷的小伙,他叫本。”

      本?好简单的名字。塔莎内心吐槽了一声,然后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准确抓到一小瓶煤油抛给怀特先生,“不客气。”

      “那么,本先生,跟我过来吧。”塔莎招招手引导他过来。

      塔莎:“其实这幢房子实在是小,没有什么好介绍的。”

      本:“……”

      拐过一道狭长的走廊,外面的光晕透过彩色玻璃窗落在走廊的地板上,罩得塔莎和本两个人的身体暖融融的。

      塔莎眼尖瞟到窗台的花朵被晒得干干瘪瘪的,“啧”了一声。

      “你等等我。”

      本:“……”不过他站在了原地。

      塔莎不管其他,提着浇水壶,哼着歌给窗台的所有花盆雨露均沾地湿了水。

      “你救了怀特先生?”塔莎看在沉默的气氛上,主动明知故问找话题,“还真是幸亏遇见了你,要不然就怀特先生加上他身边的老年同伴,估计怎么样都要被宰一顿了。”

      “是的。”

      塔莎:“?”

      她放下水壶,纤长手指轻轻一指向走廊的尽头。

      “那里是休息室,通常,暂时还没有住处可以休息的人会在那里过夜。”她停了停话尾,“我指的是我。”

      听到这句话,本雕塑作品般的脸庞动了动。他微不可查地翘了翘嘴角,“你没有住宿的地方?”

      果然阴暗的不行。

      塔莎倒是不在意他的变化,颔首,抬腿带他过去。

      因为卡斯特洛家族的金币都印有家族的标志,所以她一块金币也没有从家里偷出来,是身无分文地离家出走的。

      她轻车熟路打开门,半天积攒的灰尘和热浪铺天盖地的涌来,塔莎自己预料准确地往旁边挪了一步。本却是实打实地被灰尘扑了一脸。

      塔莎:“不好意思啊,忘记提醒你了。”

      虽然心里确实是有顽劣因子,但她也确实没法心细到提前提醒一个大男人躲避灰尘。

      等他抹了把脸踏进去,塔莎才跟着一起进入到处介绍了一番。

      “那一小罐是咖啡粉,累了可以过来冲泡些咖啡喝。”

      “那个木桶里装的是法棍面包,单纯充饥食物,没有什么味道。”

      面对着空空如也的休息室,塔莎摸着下巴沉吟片刻,“嗯,休息室介绍完了。”

      毕竟这块小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小桌上的瓶瓶罐罐和地上摆放的一个大木桶,就只剩下供她睡觉休息的长椅了。

      “你睡在这张椅子上吗?”本终于说了一句长长的句子。

      塔莎略微惊讶地瞪大眼睛,嘴上比脑子快地说:“是的,我想这里应该没有第二个人的位置了。”

      本若无其事地打量了一圈,“很宽敞,够两个人的。”

      说完他侧头看了塔莎一眼,抿唇弯起,发丝与浓密纤长睫毛交织下的眸子看不出情绪。但总之不是什么开心的神情,“你放心,我对跟别人一起住不感兴趣。”

      塔莎无语地睨他一眼,心想这是什么怪胎。

      就在此刻,木门被敲响,门外的人不太有耐心,敲了两下就急匆匆地进来了。

      他只探了个头。

      “罗森先生?”

      “加百列说今晚一起去街角的那家餐厅。”他好整以暇地抄着手看塔莎。

      就像即将有什么精彩表演一般。

      塔莎:“我想想,我今天晚上……”

      “不要找借口,就这样定了。”罗森先生没有兴趣继续听她精心的演技,一锤定音过后就退出了房间。
      —

      秋天的夜幕降临得早,沿海地区的夜空清澈漂亮,能看见大片大片的星星堆积,就像海水里成片的水母一般闪亮。塔莎在阳台边上磨蹭了会儿,摁灭了刚起火星的一小只雪茄才动身。

      雪茄的味道就和今天晚上要同一群男人一起去餐厅用餐一样令人难受。

      在庄园里长大,周旋于各种交际圈,塔莎还是没办法接受男人们的社交活动——抽烟喝酒讲大话。

      她有种预感,街角的那家餐厅今天晚上会烟雾环绕,再多两三个面色红润的酒鬼。

      底下的商铺已经点起了照明的油灯和蜡烛,隔壁的餐厅飘出一阵诱人的肉香气,塔莎按了按蠢蠢欲动的肚子,在心里第一万遍骂起了休息室里的法棍。

      怀特先生请客的餐厅离得很近,他们说肚子已经饿的不行了,于是先一步赶了过去。

      塔莎表示不理解:一群男人少吃一顿就要饿死了,鬼知道她当时束腰的时候是怎么活过来的。

      周边移步换景得迅速,燃烧的脂肪让她尽快来到餐厅门口并推开大门。

      人最多的那一桌就是了。

      “塔莎,姗姗来迟啊。”罗森先生脸上飘着微醺的红晕,笑眯眯地嗔她。

      塔莎一个一个地点了人数,“夏洛克没来?不像他的作风,选餐厅吃饭这些事情他不是最积极了吗?”

      “塔莎塔莎,我还真好奇你的名字来由。这是个女孩子名,不是吗?”

      爱开玩笑的爱登把玩笑开到她头上来了。

      而且这一席话引来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桌角那位新来的,举重若轻的一瞥,对视又淡定地错开,仿佛并不在意。

      塔莎说出了她早就想好的理由,说是她父母在她出生前就想好了她的名字叫塔莎,因为在她出生前,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女儿。

      她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天衣无缝的故事。

      而桌边的人统统开始传递来他们同情的目光,说没有一个阳刚大气的名字她从小该收到多少非议。

      至于塔莎行不改名的原因很简单,她讨厌那些阳刚大气的名字。塔莎是她的小名,比起安娜斯塔西娅,她的亲人朋友们更常管她叫这个名字。

      “侦探社有侦破过什么案子吗?”沉默寡言的本终于开口发言,只是塔莎觉得这很有指向性。怀特先生算是业界公认的大侦探,是侦探界内无人不晓的存在,他前不久才脱离了上一家侦探社自立门户,现在能接到的案子并不多。

      重案……莫洛克公爵的死算一个。

      想到这单案子,塔莎敛下了眼帘,神情淡淡:“前不久有一单未破的案子,我们还在奋力侦破。”

      不知道是不是捕捉到了塔莎的神情变化,本燃起兴致托腮凑前直勾勾地盯着她:“据说怀特先生是业界有名的大侦探,怎么会查不到这单案子的凶手?”

      “说到这事,”爱登醉醺醺地打了个酒嗝,红着鼻子和眼睛加入了两人的交谈,“这单案子确实奇怪,凶手处理得很好,应该是有专门的学习与训练的人。不过,圣彼得民风淳朴,按理说,很难培育出处理细节如此精致的凶手。”

      塔莎的思绪早就飘出天外,目光投向红色液体摇晃的高脚杯发呆,思量着自己今天的极限是喝几杯。

      庄园里的小姐,从小熏陶在那样一个交织复杂的环境之下,不会喝酒是万万不可能的。不过身边没有了奶妈的照顾,她还真不敢放任自己乱喝,她记得自己有一次喝多了酒,回去以后发酒疯在地上打滚。

      桌角的男人不动声色地敛了敛眉头,重复了他的话,“精致?”

      “对,就是精致,站在侦探的角度,我感觉那人仿佛就是一个杀人机器,没有漏洞。”

      “于是成了悬案?”

      塔莎摇摇头,“不可能成为悬案的。凶手杀的可是莫洛克公爵啊,这相当于是与贵族叫板,也不知道是谁有这样的勇气。”

      他们交谈时,罗森先生和怀特先生在一旁安安静静地饮下一杯杯的红酒,没有插嘴发表意见也没有转移话题。

      不过本很快又缩回了沉默寡言的壳子里,默默地吃着盘子里的东西。塔莎盯着他生疏的用餐姿势放空。一半是直觉,一半是观察,都告诉她本应该对餐桌规律和礼仪不太熟悉。

      再加上他的名字。

      她大概能看到他背后的家庭样貌。

      贫困潦倒的夫妇知道自己怀了个孩子,思来想去不知道要取什么名字,后来干脆取了一个最简单明了的本,最起码拼写简单,念的也顺口。这样的家庭,自然没有办法教导他餐桌礼仪。

      可,他身手矫健,救了怀特先生。

      而且,如果他是现学如何用刀叉的,那未免也太快了。

      或许他真的是一个聪明人。

      本被她盯着看久了,抬头的那一瞬,外面有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大声喊叫“怀特先生,怀特先生不好了”。

      “过来这里。”塔莎举手招呼他,还体贴细腻地给他递了杯温水,“什么事?把气喘顺了再好好说。”

      那人没来得及平缓呼吸,就语速急促地说:“夏洛克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侦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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