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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9 这是我拿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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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拿起粉笔的第多少个春秋了。
全学院的黑板几乎都换了电子设备,除了我教的课,我待过的教室,左右两块好歹不会落灰。
我在年轻时以为自己成为professor 后,标准是极高也极苛刻的,是会将资源一边倒倾斜给我最喜欢的学生的,是最喜欢那种上台老练出口成章,气质熟得像从业三十年的学生的。
而在我教书开始至今,最偏爱的一个学生不是专业课的第一名,法律这个领域,第一第二的,一个学校学习能力能差多少呢,再难的卷子也有三十个九十分,全班统共不到四十个人。
尚晴第一次打进竞赛,我在台下看着她,是个天赋平平的小孩,讲话有些实心眼,对着其他人的刺气转不过弯来,但我有一种几十年都没有变化的直觉——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她。
一个月以后,学校礼堂做期末汇报。她排在后面些,已经没剩几个人,除了尚晴以外,另外的凑在一起高谈阔论,她在背稿子。
大门开着,我听见他们问她,有什么好背的,看熟就行了,背下来临场反应出错了怎么办,她没回答,那年他们大一,我还是有点气性,为了小小地给尚晴报复回来,提出的问题范围超纲了,他们答不上来,但没有垂头丧气,尽力找着什么我看过,但是只有一遍,印象不深的借口挽尊,他们的小聪明我在学生时代全都用过,还要更加拙劣。
尚晴也没有回出正确答案,她沉索不久,给评委席列出自己的思考框架,大部分是错的,小部分是对的,从那以后,我似乎猜测到她会去那里,时常去图书馆的里位办公,能看见她在门口苦学,偶尔我也会恶劣地等她离开以后跑过去偷看她写了什么,是一个关系比较简单的案件推理,关系到我之前问她的超纲问题。
手边写满的报废A4纸有厚厚一沓,她正在写的那张,是非常深入也完全适用当下准则的思考分析,甚至有条款起源,未来演变的可能性,类似判决和看似相同案件的本质区别。
尚晴会比那些聪明人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