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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笔,触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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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小城里,崔钰的家事背景可能不是班里最好的,但是他的家长都有体面而得体的工作,这在一座小城里是受人所敬仰的。
在大人的观念里,广结善缘是机缘,对自己的生活工作有好处,说不定哪天就升迁了,在这一点,李曹表现的尤为明显。
最开始林霁月的家庭和班里大多数的人是一样的,父母努力工作,家庭和睦美满,没什么不同的,甚至她表现的一举一动都像是被爱着长大的小孩,这一点在小初升的时候,沈秋水就知道了,那是沈秋水最羡慕其他人的一点。
她喜欢林霁月的家庭氛围,喜欢没有任何偏见的爱意,喜欢林霁月在带着她看完落日后从夕阳里驶来的摩托车,林霁月的爸爸漏出一口洁白的牙和沈秋水说再见后,递给林霁月的冰饮料,笑着带她离开。
留下怔愣在原地的沈秋水,嘴角上扬的角度在人离开很远后才慢慢垂下,连同垂下的手。
那一天,沈秋水开心的刻骨铭心,也寒冷的刻骨铭心,那是一种冷到心里,麻木神经的冷,她又要回去了,回到寒冷的原地。
目及过阳光后,不舍是一个孤寂的旅人在独自跋涉过漫长黑夜后最直白的感受,那一天的下午,沈秋水就见过了光的温暖和形状。
回忆中泛起波澜,把沈秋水拉回现实,一只蓝色史迪奇钢笔在她面前晃了晃。
这是节大课间,休息三十分钟,此时那人就站在自己面前,笑意浅浅。
“同学,谢谢你前几天借我的笔,它很新啊也很可爱,我重新给你买了一支。”
已经被带走好几天的笔再出现到眼前,沈秋水还以为她忘记还了,但没想到她给自己重新买了一支,抬头看着眼前人尖尖的下巴,她的视线就不敢上移了,木讷的说,“不用谢,应该的,笔不…用…不用还了,送给你。”
“哟哟哟,秋水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那也送我一支呗,那支丑萌丑萌的笔不是一直很喜欢的吗,说给我用都不给。”孟钰在一旁的话清晰的传入俩人耳朵里。
沈秋水震惊的大眼睛瞪着孟钰,眼神询问,她什么时候对他这么不好了,她怎么敢的啊,这老嫂子的架势,他可以把她给掐死咯。
“我没有,你别胡说,孟钰,你想死是不是?!”
沈秋水圆圆的眼睛瞪着他,短短的小短发遮住了她隐隐泛红的耳朵。
“行吧,我乱说的,林霁月,你可别信啊!让让我出去,我去看帅哥打球去了,你坐进来,让人林霁月和你坐着,人搁着杵着半天了,看你发呆没好意思打扰你,我都不好意思说你了。”
孟钰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跑出去了,沈秋水迅速挪进靠窗的位置往窗外球场看了一眼,果然他的crash正在球场上拉暴全场。
看人都挪进去了,林霁月也没矫情,迅速占据了沈秋水的位置,等沈秋水转身一头扎进林霁月怀里反应过来时,已经为时已晚。
“我以为你让给我坐的,难道不给坐?”
感觉到那双手有力的支撑着自己的肩,防止她磕碰,沈秋水表情皲裂,身形缓缓破碎,心死了。
她刚刚想爬起来的时候摸到人大腿根了,脑袋蹭到的柔软触感仿佛还在,只能小声回道,“额,那倒没有,只是没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