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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堂哥 ...

  •   “你瞧瞧你,一点信任都没有!”

      祝余坐在院子里的小马扎上,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刷洗凉鞋,旁边余颖抱臂坐着,两眼炯炯,一副誓要保卫西瓜的样子。
      祝余鼻子里重重哼出一声。

      但西瓜是不可能吃的,客人还没来呢,她手上刷着鞋子,眼睛又飞到了头顶的桃子上,桃子尖儿已经泛了红,沉甸甸坠在枝头,用不了多久就能吃了。
      今年的第一口桃子啊,这得多好吃?

      余颖看不下去了,“把你口水擦擦。”
      祝余不信,“我从来不流口水!”换水时不经意拿手背抹一下,嗯,果然没有。
      余颖刚要开口,院门就咚咚两声响。

      “肯定是振华来了!”
      余颖眼前一亮,起身开门。祝余的鞋也刷得差不多了,她把水倒进院子边缘的排水沟,手里还拎着一双湿哒哒塑料凉鞋,和院门口的人对上视线。

      高大结实且眼神清澈——老实堂哥。
      同样高大结实但眼神亮得发贼——鬼灵精堂妹。

      祝振华拎着一个大兜站在门口,他身板高大结实,长得也浓眉大眼,和祝同义长得有三分相似,但更正气,就像狐狸和藏狐的区别——他当然是从脸型到气质都方方正正的那个。
      他跟余颖问好,“婶儿。”

      余颖笑眯眯地请他进来。
      祝同义大哥家的几个孩子都好,心眼好,又上进,她把人拉进门,见外头有人探着头好奇,还高声解释了一句,“这是我侄子,考上首都钢工大学了,来我家认认门儿!”

      祝余凑上去不说话,一个劲儿地瞅,恨不得猫上去嗅嗅似的。
      祝振华一见这个堂妹就有点打怵,从小只见过几次,她的闹腾劲儿却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但现在都长大了,应该文静不少了吧?
      他笑出一口白牙,“小桃儿堂妹。”

      一张嘴祝余就笑出来了。
      “哎呀,你变声完了啊?”祝余咯咯咯笑得像个大鹅,把祝振华脸都笑绿了。
      上次祝余跟祝同义余颖去东北的时候是几年前,祝振华那时候变声,说话像鸭子叫,没少被祝余笑,她笑话完还给人塞吃的,让人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高兴。
      祝余正笑得欢,被余颖一巴掌拍后脑勺。
      “叫你爸你姥爷去!”

      祝余噘嘴,不嘻嘻。

      但不用她叫,祝同义和余姥爷已经听见声儿出来了,祝同义看看祝振华,拍拍他肩膀,“好小子,有你爸的样儿!出息!”
      祝振华笑着挠头,看起来更憨厚。
      “这是我爸他们让捎来的东西,”祝振华随他爸,说话是不会拐弯儿的,老祝家两代的心眼子好像都长在了祝同义一个人身上。

      五个人欢欢喜喜坐在树下的桌子边。
      哦,还有一只黑豆眼鹩哥炯炯有神地盯。

      祝同义欣慰极了,“你能来首都钢工大实在太好了,北大清大三钢工,你又是机械系的,等学出来,肯定有本事!”
      祝振华不好意思,有些僵硬地反夸,“小桃儿也考得好,我听说农机大的农学全国第一呢。”
      祝余又想嘎嘎笑了。

      嘻嘻嘻,老祝家怎么养出他的呢?
      真好玩。

      在被余颖用眼神切割之前,她站起身,咳了咳,一本正经说:“我去倒茶。”
      一壶茶拎出来,还有一瓶汽水。
      “振华哥你喝,”铁瓶起子都捐出去了,祝余左看右看,她不愿让自己的大牙承担风险——余姥爷是能嘎嘣一下拿牙开酒盖,但她才十几岁,要是缺牙漏风了怎么办!

      最后还是余姥爷接过去,用桌子角儿一别,轻松开了瓶盖,塞进祝振华手里。
      他笑眯眯的,“快喝,这会儿还凉着。”

      祝余坐下,一边吹茶杯一边看祝振华。
      几个长辈看祝振华,他只觉得羞涩还有点骄傲,但被这个堂妹直勾勾盯着,祝振华头皮发麻,屁股也有点疼——小时候他带祝余去冰湖上钓鱼,大冬天的,没来得及告诉家人一声,回家可是被狠揍了一顿。
      他局促地挪了挪屁股,捧着汽水喝了口。

      祝余觉得逗弄老实人可太有意思了。

      她笑嘻嘻挪动凳子,凑过去问:“你们学校咋样?你们学校离我们学校也不远,改天我去找你玩啊。”
      祝振华觉得屁股又开始痛了。
      但这个堂妹虽然皮了点,人还是挺好的——吧?祝振华硬着头皮点头,“是不远,我们可以一起去图书馆。你在农机大怎么样?听说你们的宿舍条件很好,教得也好。”
      祝余当然是竖起大拇指,“超棒!”

      聊聊学校,再聊聊东北老家。
      不得不说,有一个过分活泼又爱说话的小堂妹是个好事,祝振华对着几个长辈的陌生都少了不少,说着说着,他就放松下来。

      余姥爷问:“咱们老家是不是也开始搞人民公社了?”他是会关注报纸的人。
      祝同义点头,“下面编了不少公社,底下又有生产队什么的,听说还有些城市里的知识分子下来搞建设,大家都很赤诚。”

      虽然知青大规模下乡是十年后的事,但这会儿也有,不过这时候愿意下乡的知青是真切地抱着支援农民兄弟的愿望,主动来的。

      余姥爷感慨道:“现在城里人口是越来越多了,我们街道最近也在查流动人口呢,要是外来人,没有正当理由和介绍信的都得遣返。”
      祝余还真不知道这事。
      大人们也只是感叹几句,这是时代的大势,他们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余姥爷笑着起身,“同义,把井里的西瓜捞出来,我去拿刀,咱们开个西瓜吃吃!”

      祝振华哪里好意思。
      他连连摆手,说着不吃,祝余在一旁已经兴奋到搓手了,闻言白他一眼,“不许不吃!你要不来,我妈肯定不买这个西瓜的。”
      祝振华更不好意思了。
      “那你多吃点。”

      余姥爷拿刀出来,这把刀还是他偷偷藏的,洗得干干净净,确保没有一点葱蒜味儿。
      照着西瓜中间一割,用手掰开。
      “咔嚓”一声,红色的瓤儿露出来。

      这西瓜肉很红,掰开的面儿上还带着白霜,就是皮很厚,余姥爷利落切成月牙块,先给祝振华拿一块大的,“尝尝甜不甜。”
      又给祝余来块,“吃吧吃吧,小馋猫。”

      祝余张开血盆大口猛猛一咬。
      “甜!”

      现在其实也不是每种西瓜都不甜,但品种非常之不稳定,产量也不高,完全是地方限定。比方她现在吃的这个瓜,八成是首都郊区的农民种的,城里偶尔才能吃到。
      而明珠女士——
      祝余觉得她这两辈子像是平行时空,历史的大脉络是一致的,但许多人物不同,这一世也许没有吴明珠女士,但也会有刘明珠陈明珠女士。该有的育种,总会有人去做。
      西瓜大国必然属于种花!

      她嗷呜咬了一大口瓜心,“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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