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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卖妻卖女的秀才20 我这愚蠢的 ...

  •   熟悉的白光,一闪一闪,继而天幕上那名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中消失不见。白光过后,那块天空终究恢复成黑黝黝一片。
      现在的老皇帝也不觉得那黑色天空异常可怖了,他迫不及待想要仙人再多说些那名昭宣帝的丰功伟绩,好让他学习模仿,他也能成为千古留名的明君!
      想到这里,他内心是火热一片。
      ……
      天幕消失,端坐在书桌前的李宝珠随即收回视线,回想着刚才那空中仙子口中说的那位帝皇,忍不住感叹:“这位昭宣帝可真是一位好皇帝!”
      立在她面前的青衫长袍长者不住地抚着那长髯,心下也颇为欣赏这昭宣帝,眼角余光里,看到底下学生的动静,面色一肃。

      底下那拿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玩的狗仔突然身子一僵,颤颤巍巍地抬起头,便对上上方对他死亡凝视的师傅。
      手上一松,那轻巧竹笼子里的蟋蟀扑地跳了出去,落在书房地面上。
      许是得了自由,心中欢快,那蟋蟀活泼地嚷起来,在安静极了的房间中,声音显得大极了!

      “明泽,今日多写五十个大字!”
      听着教书师傅无情残忍的声音,现改名李明泽的狗子欲哭无泪。
      李宝珠偷笑一声,这狗子哥总是不记打,明明夫子不许他在课堂上玩蟋蟀,他还老是带着来书房。
      ……
      “狗子这是咋的了?”
      李二弟夹了个鸡腿,吃着吃着发现自家儿子蔫蔫的,跟那花园里被大日头晒蔫的花儿一般,怪没精神的。
      狗子心里一喜,勉强压下去,脸上仍然闷闷不乐,不肯言语。

      李二弟也就是随口一问,见他儿子不回答,也没放心上,吃完一个鸡腿,又夹了个肘子啃。
      李弟媳看了眼儿子,估计是今日又被教书师傅罚写大字了,便也不当一回事,夹起鸡腿就啃。

      倒是柳翠兰,见了怏怏不乐的狗子,便柔声细语的开口问他:“狗子,怎么了,咋不吃饭呢?”
      狗子见终于有人注意到他,噼里啪啦一顿说,举起右手,好让柳翠兰看,用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柳翠兰:
      “大伯娘,我的手好痛,今日写太多大字了!”

      柳翠兰笑着说:“今日你是不是又犯啥错了,被老师罚了几个大字了?”
      狗子装不下下去了,整个脸颊通红一片,抄起桌上的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柳翠兰碗里。
      “没有,今日没犯错呢,大伯娘快试试这鱼,看起来很鲜嫩!”
      柳翠兰见了,觉着有些好笑,这孩子就小时候好玩些,长大了就不好玩了。

      一旁坐的的李宝珠见了,不甘示弱,也夹了一块排骨放入母亲碗里。
      柳翠兰一一吃了,“今日这鱼肉和排骨都很好吃!”
      李明泽、李宝珠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母亲(大伯娘)总算不提这事了,要是被爷爷知道他(狗子哥)又带蟋蟀进了书房,就不仅仅是五十张大字了!

      至于李父李母,老神在在的吃着饭,一心在今晚的菜上面。
      现在给李宝珠和狗子教书启蒙的那师傅可是有真本事的人,端看那仙气飘飘与常人明显不同的模样就知道。

      元桢跟她们说了,这位教书先生可是他花了大价钱,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请到的。
      便是柳翠兰那小弟喝县太爷家的少爷都轮不到,他们两个老头还是乖乖听儿子的话,享享清福得了!

      那教书先生也不打不骂,唯一的惩罚方式还是嚷孩子写大字,写大字好啊,刚好宝珠和狗子两个人启蒙的年纪比其他孩子大了不少,写大字还能练字!
      且别以为他们不知道,这明泽啊,就不是块读书的料子,跟他爹娘一个样,整日不是吃,就是抱着那当儿子养的蟋蟀玩。

      李父把眼一抬,嫖了一嫖坐他对面的李二弟。李二弟若有若觉,也抬起了脸,向着对面的老父亲憨憨的笑,“怎么了爹,咋不吃饭呢?今晚这鸡腿和酱肘子是真不错!”
      李父:“……”
      我这愚蠢的儿子啊!

      另一处,又是一座荒山,小六肩上背着工具,与李旬一同在林间走着。
      “旬儿,你知道今日发生了啥大事不?”小六故意吊着旁人胃口,他依次为乐。
      李旬果然摇头询问。小六清了清嗓子,把口一张,白日那离奇的天幕以及那天幕中的仙子说的种种事迹,一一被他转述了来。

      小六口述完,见李寻那一副震惊得不得了的样子,颇为奇怪,心下一想:一个僵尸,怎么会对天幕和仙子之事感到震惊,着实奇怪!
      李寻叹了一气,遗憾的道:“这位昭宣帝真是一位值得人追随的明君,可惜我如今已不是肉体凡胎。也不知若是李公子助我重新投胎成人后,能否有机会见到这位昭宣帝的真面貌。”

      提到昭宣帝,小六也是颇具善意,他想,这位昭宣帝才是为百姓的明君,到时候到了地底下,我得给后辈们留下祖训:不得盗昭宣帝的皇陵。
      至于周朝这位老皇帝,他是必盗无疑的。他爹娘本来是极普通的农户,可惜天灾人祸并行,粮食实在种不下去了,只好改行去当摸金校尉。
      可惜的是,他爹他娘刚出远门,便不知所踪,想来也是凶多吉少。
      小六之所以踏上这个行业,也是这个原因,生不见人,至少让他找到爹娘的骸骨,好让他为二老收敛遗骨,立两座坟。不至于,一年到头,孤零零地无个人参拜 ,连个棺材都没有。
      ……
      今天的秋天,比以往来得都要早,炎炎的夏日终于过了去。
      驻扎西北的军营最近发生一件有趣的事儿:—个秀才公弃文从武,万里迢迢地来到西北参军。
      整个西北军营从上至下,无一不惊,无一不奇。想着这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会之乎者也的秀才公,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好好的书生老爷不当,硬是跑到西北这边来喝黄风、吃黄沙。

      一旁的吴十三瞧一眼身畔斯文俊秀、通身气度不凡的男人,急急地将自己散乱的床铺好。
      见男人脸上露出赞同和满意的微笑,吴十三不自觉地挺直了肩膀,抬起了下巴,好像一只斗胜的公鸡。
      今天又是被秀才公认可的一天,嘿嘿!

      元桢进入帐篷后,直奔属于自己的床位去。军营生活没有想象中的轻松,首先,你得适应跟九个人挤在一个帐篷棚子睡觉。
      这对元桢来说并不是什么不能忍受的事,只除了一件。

      一阵平常人难以忍受、威力无比直达生化武器的恶臭缓缓散溢,随着帐篷中一个士兵缓缓脱开脚下鞋子的动作,几个瞬间就充斥了整座帐篷子。
      附近离得比较近的几个士兵,毫无防备、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地直闻这股恶臭。他们的脸狰狞起来,两只手死死掐住鼻子。一对眼向上翻起,旁人瞧了,只看到露出的一对眼白。

      元桢在这人进来之后,就早早地逃了。此时,他站在帐篷外,听着帐篷里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的呕吐声:~嗷呕~呕呕呕~
      紧接着,八个大汉,被鬼追似的飞快蹿出帐篷外面,不约而同地好像脱了水的鱼一样地嘴巴大张,拼命呼吸。
      新鲜空气灌入肺中,如闻仙气鼻暂明。活过来了,活过来了!
      众人潸然泪下,躲过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却躲不过同住室友的歹毒的脚。

      元桢略略一想,这人的威力实在太大,堪比他在某个现代世界中见到的化学武器。
      不行,他得赶紧找个机会,升一下职位,早点搬出去,自己住一个房。
      再跟这位仁兄住下去,他的肺就要顶不住了!很快,他便找着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常治山的叔父名唤常规,常年驻扎西北边境。当日在酒楼一聚,常治山第二日酒醒也不急着登船归家,而是先修书一封送去西北军营。
      过了约莫半个月,常规拿到了自家侄儿写的信,信上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文字,所言皆是称赞一名叫李元桢的秀才。

      常规从这张薄纸上,看得出来,自家侄儿十分欣赏这位叫李元桢的秀才。
      他到底比常治山多吃了十几年的盐,遇见了无数形形色色的人,这李元桢真人如何,到底还得见了本人才知道一二。

      对于侄儿所托,帮忙让这李元桢占用一个西北戍边的名额,若是可以,也照顾他一二分。
      常规欣然答应了下来,这李元桢是秀才不说,就他这份弃文从武的气概也是旁人不能及的。更别提,他曾在众多山贼的包围下救下一人,看来也是有几分练家子和气魄在手上的。

      等常规见了真人,果然如此,这李元桢如他本人所想到那样,斯文俊秀、气概英勇。
      常规眼前一亮,只是他也不能昧了良心,直接提拔元桢当他的副手。
      毕竟,一分一毫军功都是各个将士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的,他岂能因为关系,而平白寒了众多将士们的心。
      且这李元桢有几分真材实料,到底还得在战场上一试究竟。

      因此,元桢初到西北军营,便随大流,住进了能容纳十名壮汉居住的帐篷子。
      不过,元桢在这里遇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李公子!”
      元桢面前这人,身形似一座小山,笑容却十分憨厚。

      “大牛??!!”元桢高兴极了。
      “大牛,真的是你!咱们怎么这般有缘!真是想不到,咱们还能在这儿遇到,我还以为上次一别,此生已是最后一面!”
      元桢颇为感慨,他见了大牛也是颇激动,在他看来,大牛是难得淳厚之人,虽说客栈的掌柜和其余小厮们都觉着大牛老实过了头。

      高兴之余,元桢想了想,便好奇问道:“大牛,你怎么也来了西北军营?”
      大牛伸手,摸了一摸后脑,眼里闪光,道:“我想着既然我这体型气力过于常人,不如投身军营,好上战场,去搓搓那蛮夷的威风!”

      自从几个月前,他从陈文清的书童阿才那儿听到元桢起了投身疆场的心思,他的心里便一团乱。
      李公子说他见不得那被些割让掉的城池的百姓在蛮夷的统治下过得如此水深火热,既然自个有几分武功在身上,那便去西北吧!让那些蛮夷好好见识一下中原人的厉害!

      大牛听了心里一阵阵的火热,他从这儿伊始,便生了上沙场之心。他整日的想,终于,“爹,娘,我想去西北,想上那战场!”
      一对面容苍老的夫妻面前,跪着的便是大牛。

      大牛他娘直接震惊得说不话来,他爹也是不遑多让,都是瞪大着眼睛,溜溜地看他。
      大牛爹叹了一叹,看着跪在面前的大牛,问:“大牛啊,你是真的下了决心?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大牛定定看着他的爹,面容坚毅:“不是心血来潮,我有个想要见的人!”

      大牛的爹深深长叹一声,却不言语。一旁的大牛的娘却是直接哽咽出声:“儿啊,你去那西北,就是在生生剜娘的心啊!”
      “你前头的那几个哥姐都在那场大洪水中没了,我和你爹是千个万个的小心,才把你好不容易地养大成人。”
      “你如今却说要去那儿危险的西北,还要与那杀人不眨眼的蛮夷争个死活,你,你真的要让娘生不如死啊!”

      大牛把身子一直,挺挺地看着他的娘,“孃,儿子不孝,但儿子真的很想去西北,去见那人。儿子长到现在这个年岁,还没遇见过像他那样觉着儿子是个人物的人。”
      说到这里,大牛的眼圈也红了一片,语气多少带了几分哽咽:“娘,就让儿子去西北参军吧!儿子也想拼尽气力去干一件事!儿子既然有这等力气,就得花在正确的地方。”

      大牛的娘只无声的哭,也不出声,大牛的爹拿起烟杆子,默默在哪儿吞云吐雾。
      一会儿,房间内便罩了一层薄云,远远望去,宛如仙境。

      之后几天,大牛不断地乞求父母亲,终于,在一晚的饭桌上,大牛的爹也不望他,突然开口:“他娘,帮儿子准备一下远行的衣物吧!”
      桌上其余两人都瓷住了,大牛反应过来,喜出望外,两眉间洋溢着喜气。

      大牛的娘却是愣愣望着坐在一旁的大牛爹,“……他爹!”
      大牛爹磕了一磕烟袋子,头也不抬,只道:“他娘,咱儿子难得有想做的事,便让他去吧!兴许咱儿子是个上场杀敌的好手!”
      他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也多少懂得一些大牛心里的心思。

      几天后,大牛背后背着母亲亲手准备的大包袱,在坚定婉拒掌柜的挽留后,向身后的父母远远挥手告别,踏上了去往西北的路。
      他到了西北军营后,找啊找啊,却迟迟也没能找到他想见的人。
      直到,一个普通的晚上,“哎,你们听说了没有?咱这里来了个参军的秀才公!”

      大牛喜不自胜,他认定室友口中的秀才公便是他一直寻找的那人。
      他第二日早早便醒来,经过一番问询后,终于摸着了那秀才公的帐篷子。
      大牛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掀开那帘子,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他听见自己朝这背影喊了一句:“李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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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万分感谢各位看我小说的读者们! 写的文不是很好,在晋江里甚至称得上差劲,没想到竟有了一百来个收藏,真的欣喜若狂。 感谢这一百多位可爱的小天使,没有嫌弃我拉胯的叙事、差劲的文笔、尴尬的故事情节。 第一个世界即将结束,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脑子空白。 看了一下大大们的文章,真的是余华老师附体“md 写得这么牛逼”。 忽然很茫然,自己究竟适不适合写作这条路。 不管怎么样,先更完这本书再说吧!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