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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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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完笔的小说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不知为何,我又把男生跳河那段加了进去,却意外得到了女孩们的赞赏。读者们对小说里奋不顾身的爱情很是向往,我回复说:“这个世界一定会有一个为了你而不顾一切的男孩存在,只是你们错过了吗?”
无所事事的浏览网页,每次完结一本小说,我都会给自己很长的休整时间,任凭出版社怎么催促,也无法打乱我的规律。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人写的日志,了解别人的爱情,酸的甜的,虽然都不是我的,却能感同身受。从另一方面说,我一直存在于故事中,现实不起来。
右下角娱乐新闻不合时宜地跳了出来,我本想关了,却硬生生的因为看到了“李思哲”三个字而犹豫了。阿哲……很久都不敢思及的一个人,我到上海后,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了。我知道他现在成了明星,但不知道他到底有多红。我尽可能少看关于他的报道,连电视都很久没碰了。
在百度里输入了李思哲三个字,轻点搜索,哗啦啦一大堆信息。最多的无非是些桃色绯闻,以及获了什么什么奖。其实他获得再多奖,身价再高,在我眼里也只是个小屁孩!
点进他的博客,我差点哭出来,页面满满的都是“诺”字,每条心情的前缀都是【你找到快乐了吗?】。他在等我回家,一直在等,可我还回得去吗?自从被爸妈赶出来后,我就彻底的无家可归了。离开的前一天,我找到阿哲,跟他信誓旦旦地说,等老娘找到了快乐,就回来接他。现在别说快乐了,我几乎都快忘记我曾经生活在哪里,又是怎样生活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的粉丝还真是多啊。瞄了几眼他的宣传照,明显清瘦了不少,也俊朗了不少。小时候是可爱,现在是帅气。我笑了笑,仰起脖子,思考着该不该联系这个明明比我小5岁,却硬要和我平起平坐的家伙!
我找了张最多人留言的照片,无名的一角留下了这样一段话:“死阿哲,翅膀长硬了嘛!别怕,摔下来老娘我抱住你!”不在乎他看不看得见,我想对他说的话太多太多,曾经我们无话不欢,如今却不得相见。记得第一次在孤儿院见到阿哲时,我答应过他,我以后赚很多很多钱让他过上好的生活,如今想想,我允诺过他的,从未实现过,他却始终那么相信我。
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不用猜都知道是何倩,只有她知道我的手机号,连出版社我都只留了邮箱地址。我按下关机键,此刻的我需要很多安静,安静地思考一些人生哲学。交上何倩这样重色亲友的家伙,是我人生的一大败笔啊!还好有得必有福,何倩烧得一手好菜,我很是满意。
昏昏然然地又到金茂大厦去了,因为我见到了魏子旭,因而去跟我的过去挥别。曾经有人说我,只有魏子旭出现了,我少女梦才能结束。也许真的就此结束我少女的时期,而步入大龄剩女的尴尬期了吧来上海已经两年了,我也26岁了。没有预期的慌张,仅有一丝绝望,那些我坚信纯洁无暇的,早已四分五裂。到上海后,觉得这里真的很适合疗伤,生活紧迫,让人来不及思考痛不痛。
“小姐。麻烦让让!”右肩微痛,手拿相机的中年女子毫无礼貌撞肩而过,让我甚至有点嗡嗡耳鸣。
我皱皱眉头,本想追究,却听见尖锐的女声喊道:“李思哲,给我签个字吧!!!”脚步顿了段。所谓无巧不成书,回头望去,那个清瘦高大的身影,被包裹在人群中,低头前行。
那个在我心中单纯得不行的小家伙似乎成熟了,他习惯性地躲闪着,我为该不该和他相认犹豫,但仔细想想,他毕竟是公众人物,说不定对他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这样远远看着他挺好的,我害怕他告诉我,他过得其实不好。
“阿哲~”一个戴着大墨镜,穿着时尚的女孩娇声呼唤,很妩媚地走到阿哲身边,甜甜地笑着。
媒体立刻轰动了,因为那女孩就是影视歌三栖巨星,沈盈盈。能被她看入眼的男星不多,李思哲是少数之一,这么公开的表示好感,也算首次。
李思哲也报以温柔一笑,闪光灯顿时亮成一片。我看着沈盈盈微红的脸,不禁讽刺地笑了。以我对阿哲的了解,他眼底那丝厌恶是明显的。阿哲从来都不善于伪装自己,如今成了明星,似乎学会了。
我鼻子酸酸的,可能是太久没见了,还记得上学的时候,他常常对我笑,嘴巴咧得很开,隐约瞧见右边一颗虎牙不老实的存在着。他叫我安晓诺,很理智气壮,一点礼貌都没有。他说他要和那个人区别开,他不喜欢那个人,甚至厌恶。
回忆里斑驳的画面,如今突然清晰了起来。我转身离开,与身后的世界隔离。沿着外滩漫无目的地行走着,偶尔有一两个老外热情地朝我打招呼,嘴巴喊着不标准的美女,我立马回过去一个鬼脸,把他们吓得加快脚步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