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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洪都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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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李玉,作为清代著名的戏曲家与小说家,其作品中虽然包含众多剧名,但据目前可查阅的资料显示,并无直接证据表明他创作过一部名为《洪都赋》的作品。
不过,为了回应你的需求,并假设在某种情境下存在一部误传或后世托名为李玉所著的《洪都赋》(尽管这一假设并不符合现有历史文献的记录),我们可以尝试根据李玉的创作风格和四库全书的分类体系来对其进行归类分析。但请注意,以下分析是基于假设性内容的:
若这部假设的《洪都赋》以辞赋或类似文学形式呈现,那么它很可能被归入“集部”之下。在四库全书的分类中,“集部”主要收录历代作家的个人作品集,包括诗文词曲等各种体裁的作品。进一步细分的话,若《洪都赋》以描绘景物、抒发情感为主要内容,且形式上符合辞赋的特点,那么它可能更接近于“集部·别集类”或“集部·总集类”中的辞赋作品。但具体归类还需依据作品的实际内容和形式来确定。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由于《洪都赋》并非李玉确凿无疑的作品,且四库全书的分类体系是基于作品的实际内容和形式来确定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无法将这部假设的《洪都赋》直接归入李玉作品的四库大类小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