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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色也误国!!! ...

  •   说起农业路上的欧文特巴西烤肉,绿城所有的肉食爱好者都会先咽一下口水,然后两眼放光地谈起蜜汁梅肉,培根生菜卷,巴西烤肠,烤牛肩峰,烧羊腿……简直如数家珍。红歌刚走进那极富热带风情的大厅,立刻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差点当场上演口水直流三千尺的奇观。好容易在服务员的指引下上了二楼,投进眼帘的却是一张足有十米长的桌子,上面水果点心凉菜热菜主食饮料摆的满满当当,就算没有食欲的人看了也会觉得想尝一尝,何况是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的红歌!她差一点就扑上去了!但是……她恋恋不舍地望一眼长桌,决然地转过头,对服务员说:“我们有三位,要靠窗的位子。”
      曾经有一位诗人说,等待是最令人销魂的事情。红歌现在就在销魂之中。嗯……如果单从视觉的效果上看的话的确如此。试想,一名裙裾飘飘的长发女子一手支腮坐在宽大的米色欧式沙发上,用带着一点点焦躁,一点点期待和一点点忧郁的表情望着窗外斜阳下的残云,手边还放着一本拜伦的诗集。她刚刚看过一页,此刻正轻轻地背诵着:“……我能抹煞任何感情,除了这一个;这一个我却不情愿,因为我终于面临有如我生命开始时所踏进的景色:它对我是最早的、也是唯一的途径……”那画面简直有点唯美了!但是,如果你能读出这个小女人的心思的话,这个场景就有点像闹剧了——
      她有点焦躁,因为:好饿!
      她恨忧郁,因为:这些混账是不是想把我饿死在这里?
      她非常期待,因为:坚持!再坚持!只要人一到就可以吃东西了!
      她望向了窗外的夕阳,顿时舍不得移开眼球,因为:呜呜……好像煎荷包蛋哦……
      她拿起了诗集,因为:饿得不行了,看看书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分散一下注意力……
      她轻轻地背诵起来,因为:啊!这段话太让我共鸣了!(请各位把抒情的对象换成食物再念一次……)

      王一丁走进二楼的时候,抬起头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他当然读不出红歌的心思,所以在心中为这唯美的画面赞叹不已。直到两只眼睛都变成心形的服务员迎了上来,他才收回眼神,说:“我找沈丹青小姐。”
      服务员露出一副“王一丁竟然跟我说话了”的惊喜表情,迅速查了一下纪录,陪着笑说:“沈小姐可能还没有到,请您先坐下,稍等一下可以吗?”
      一丁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看了看表:六点三十分。明明约好了这个时间啊……这个小师妹并不是那种喜欢迟到的人,这个点钟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她大概是在路上堵车了吧!他一边在大厅中央坐下,一边查出沈丹青的号码打了过去。无法接通。果然。从电视台到这里要经过一段涵洞,那里手机接收不到信号,她一定堵在那边了。一丁耸耸肩,正准备叫一杯蓝山慢慢等,手机却响了。他接起,是一条来自电视台的短信。今晚七时所有主持人到台里开紧急会议!一丁叹一口气,认命地站了起来。电视台就会搞这些名堂!开会是个形式,无非是说一些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的套话,对提高收视率一点作用都没有。台里的用意在于敲打他们这些主持人,让他们增强纪律性,并且向他们显示台里的权威——真是无聊的官僚体系作风。可是又不能不去。幸好知道了涵洞那边堵车,可以从四环上绕过去,不会迟到。否则……想到副台长那张拉得长长的晚娘面孔,他的脑袋就忍不住疼了起来。只是要取消小师妹的约会了。一丁走下楼梯,一边对向他打招呼的用餐者点头微笑,一边给凑过来的饭店经理签名,心里想着要给丹青发短信,还要计划怎么应付待会儿的精神轰炸……百忙之中,他仍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那窗边的倩影……唔……没时间认识一下,真是可惜……这样的清纯佳人很难得的……

      红歌觉得眼前都金星乱窜了。都七点了,丹青这丫头还不出现,手机也不通,搞什么鬼啊!不远处的服务员嘴上虽然没说话,却一脸“你到底要不要在这里吃饭”的表情,让自己感觉非常丢脸。终于,她实在按耐不住,正准备把诗集扔到一边冲向食物时,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桌旁。她惊异地抬头望去,却由于背光眯起了眼睛,看不清对方的面孔。然而,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成功地让她判断出来者的身份:“是红歌吗?……你长大了。”
      声音并不大,但对于红歌来说却无异于一声巨雷。有多久没有见面了呢?是五年,还是六年?原以为早已忘却的感情潮水般涌上心头,令她霎那间几乎无法呼吸。狠狠地定下心神,她艰难地扯出一抹微笑:“……是呀,子兴哥哥,我长大了。”

      从走上二楼开始,赵子兴就盯上了这位独自坐在窗边的少女。并不是由于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在她身上有一种自己非常熟悉的感觉。这个人我认识。他对自己说。可是她是谁呢?身为绿城律师界的新星,他有着足以自傲的记忆力,然而在近几年的记忆中,似乎没有这位少女的存在。正要进一步回忆时,约好的客人来了,他只好停止思考与人谈笑起来,但始终没有放弃对她的关注。直到她不经意地撩起长发,露出右肩上的一颗小痣时,他才忽然记起这名少女的身份。……原来是杜叔叔家那个淘气的假小子红歌呀!小时候他们常在一起玩的,后来他到外地去上大学,红歌还曾独自跑去探望自己。但是随着时间和空间距离的不断拉伸,两人逐渐断绝了联系。到现在,他们已经六年没见了吧?没想到,当年那个整天活蹦乱跳精力旺盛得像小猴子般的丫头,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怀着重逢的喜悦,他对客人说一声“失陪”便走过去“认亲”,全然没有注意到红歌心思。而红歌……怎么才能形容红歌心中的感受呢?虽然早已时过境迁,但……子兴哥哥……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你是我的初恋啊……
      子兴“认亲”成功,正要高兴地坐下与红歌好好叙叙旧,忽然想起自己还有客人,只得稍等一会了。他问:“红歌,你在这里吃饭,还是等人?”
      红歌微笑,说:“我在等人一起吃饭。不过好像被放鸽子了。”
      子兴看看表,说:“那么你等我一下,我那边还有客人,等他们走了以后我们一起吃饭。”
      红歌忙点头。子兴亲昵地在她头上揉了揉,微笑着离开了。红歌觉得心怦怦乱跳,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她伏在桌子上,拿起书遮住面颊,努力想镇静下来。可是哪里有这么简单!她偷偷地转头向子兴望去。……哇……虽然隔了这么久,可是他还是那么帅!头发同中学时一样,仍然是简单的板寸,可是他的面孔已经完全脱离了记忆中青涩的少年气息,变得成熟,刚毅。最大的变化就是他脱掉了那时候整天不离身的立领学生装,开始穿西装了!
      怎么会有把西装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红歌暗自嘀咕着。四月的绿城已经很热了,而他的领带仍打得一丝不苟,三排扣的西装外套紧紧地箍在身上,扣子系得一丝不苟。就算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他的腰板依然挺得直直的,浑身都散发着精明强悍的味道。……好迷人哦……红歌把滚烫的脸颊贴在冰凉的大理石桌面上,希望能降低一点脸上的热度。真是不争气!她暗自责骂自己。不是早就决定要放弃他的吗?在这个人面前,自己就算再热情,他也只会把自己当作小妹妹。可是,内心里涌动着莫名的激流,让她难以呼吸。……我果然还是爱着他的啊……红歌叹一口气,轻轻地苦笑。
      算了吧。红歌想。都这么久了,子兴哥哥一定有女朋友了。这么帅又这么有型的男人,那些虎视眈眈的女人们怎么会放过!子兴哥哥今年也快三十岁了吧。他是独生子,说不定都结婚了。不过……如果他没有呢?
      没等她多想,从她肚子里传出“咕噜”一声巨响,周围的食客们循声惊异地看过来。候在旁边的服务员一脸大快人心的表情,就差叉着腰仰天大笑了。红歌顿时恨不得把头钻到桌子下面去。太太太……太丢人了!她讪讪地将烤肉牌子翻到绿色的“选肉”面,眼睛悄悄地撇向子兴。他仍在与客人谈话,并没有望向她,这给了红歌莫大的安慰。传菜员流水送上烤肉,红歌索性放开了:“蜜汁梅肉要两块。”“港式香肠要三个。”“玉米肠要两个。”“烤香菇多来一点。”“烤羊排不要走!给我一大块!”……
      服务员差点看呆了。这位小姐几天没吃饭了?一位已经被红歌叫住三次的传菜员忍不住劝道:“小姐,咱们这里烤肉的品种非常多,您可以少点一些,多尝试几种口味……”
      没等他说完,红歌笑眯眯地向他伸出舔得干干净净的盘子:“牛肩峰,再两块。”
      以极之淑女的仪态风卷残云般消灭了可以撑死一个壮汉的食物后,红歌在服务员和传菜员们惊异的眼神下优雅地用雪白的餐巾擦了擦嘴角,气定神闲地叫了一杯蓝山。仍冒着热气的滚烫液体缓缓流入口腔,那醇厚中略带苦涩的纯正香味让几乎麻痹的味蕾一丝丝复活。红歌放下杯子,满足地舒一口气。
      吃得好饱!
      就算不低头看,自己也明白。……幸好今天穿了一条宽松大摆裙,不然腹部一定高高地鼓起一个包来……
      虽然有点可惜,但是今后再也不能来这家店了。万一下次再来的时候被服务员们窃窃私语互相指点说“那个女的就是上次几乎吃垮我们的那个非洲难民哦”,到时候就不是跳入黄河自尽可以解决的问题了。
      人一旦吃饱,心情就放松。红歌这才发现手机屏幕闪个不停,显示有三条新短信。一定是丹青发来的。她忙打开,果然。
      第一条:“我现在被堵到涵洞这里了!真是他妈的#¥%—*……(自动消音中)。王一丁应该已经到了,你先招呼一下他。”这是四十分钟之前的信息。
      红歌看完以后忙向四周张望,可怜她近视四百多度又没戴眼镜,努力在各桌熙攘的人群中扫描了N遍之后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王一丁是猫是狗。她瞪着屏幕,额头上暴出两条青筋:大姐!有没有搞错!我怎么知道哪个是王一丁?我要是认识王一丁的话还用得着你介绍啊?
      第二条:“我把车子扔在涵洞里不管了。饿死我了。现在徒步向你靠拢中。”这是三十分钟之前的信息。
      红歌继续瞪着屏幕,额头上暴出第三条青筋:这位姐姐一定是饿晕了!等你步行到这里,可以准备吃明天的早餐了!
      第三条:“王一丁发短信告诉我他到地方了,可是没找到人。他回台里开会了。我没力气去找你,回家吃方便面了。请客的事情改天再说。你要连我的份一起吃回来哦!”这是二十八分钟之前的消息。
      红歌气得差点把手机扔出去。搞什么啊!又不是拍电视剧,男女主角见面之前一定要重重阻碍,拖它十集八集,等一方终身已定时才给它相遇,之后两人相见恨晚,恨不相逢未嫁时……只是一顿工作餐而已,至于这么曲折吗?再说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啊?要是刚才她一直忍到现在的话岂不是早饿死了!(汗……这小丫头完全忘了是她自己没有注意手机的说……)
      她瞪着手机,正考虑要不要给丹青打回去臭骂她一顿时,子兴送走了客人,满面春风地找红歌“叙旧”来了!他在红歌对面坐下,脱掉外套仍在沙发背上,伸手拉松领带,舒展四肢“唔——”一声伸了个懒腰,笑着说:“真是累死了。”那幅衣冠不整的慵懒样子竟然说不出的可爱。红歌一下子看呆了眼,几乎喷出鼻血来。
      谁说女色误国的……揍他!真是思想狭隘。要知道,在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男色一样做得到!
      虽然刚才明明下定决心要算了的,但是……
      这么可爱的人,让自己这么想爱他的人,今后一定再也没有了。
      杜红歌的人生格言是: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所以她吸一口气,准备鼓起勇气问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刚要开口,子兴挥手招来服务员,笑道:“刚才陪客人,根本没吃到东西。我们一起吃吧。”
      红歌差点□□脸来,只得硬生生地撤出一抹微笑。她的胃里连装一小片培根肉的空隙都没有了!她正要说自己已经吃饱了,子兴已经兴致勃勃地卷起袖子,说:“这家店烤的肉很不错呢,你要多吃一点!我最讨厌还没吃多少就一个劲地说‘撑死我了’的女人!现在的女孩子根本不懂享受吃东西的乐趣。我最喜欢看你吃东西的样子了!”
      红歌的微笑在唇边凝固了。子兴卖力地切下一大块羊腿肉放在她盘子里,笑着说:“我记得你最喜欢吃羊肉。每次逛街你都要吃羊肉串,所以我每次吃羊肉串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你呢!”
      没什么话说了。红歌怀着必死的决心,叉起一大块羊肉放进嘴里,脸上还配合地做出吃到人间美味的表情,其实只想大哭一场。偏偏子兴又递上一整条烟熏肉,还殷勤地替她切成薄片……
      一直候在身边的服务员,现在望向红歌的眼神已经掺杂着敬畏了。
      偏偏子兴一无所知,一边吃一边说:“这个烤小排也不错哦!又香又脆,一点也不腻。尝一尝。啊,有金枪鱼啊!来三份!两份给她——我知道你爱吃鱼。还有红油猪手,也来两份。红歌你要不要来一点挪威蛋黄派?什锦水果派待会儿再吃。红歌你怎么脸色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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