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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见我的少年 再相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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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日,母校建校一百一十周年,蓝霭趁着这个时候回去看了看。
也算和过去告个别。
校门依旧是原来的样子,门卫的嗓音依旧很洪亮,学生们也穿着蓝白校服,讨论着新鲜事,开着玩笑,像太阳。
蓝霭今年二十八岁,不大不小的年纪,自认为还年轻,但和这些风华正茂的高中生来比,显得无力很多。蓝霭苦笑,举着相机对着校门拍了一张照。
进门就是黑底红字的校训石,他还记得当时和朋友一起想在上面刻字,结果被保安抓个正着。
还挺傻,蓝霭想。其实还有点羡慕从前的自己,玩得来,放的开,每天大堆的作业,开不完的玩笑,而现在也就每天拍拍照片,写写文章,有很多空闲时间都不知道干什么,总觉得没有上学有意思。
“叮铃铃——”
熟悉的上课铃响彻整个校园,反过身来的时候学生早已走光了。蓝霭愣了一下,校门口出现了一个男生,白白净净的,笑容满面,正在和门卫解释什么,二门卫一脸不在乎,说什么都不让他进来,一看就是迟到的惯犯。
忽然想起他。
他也经常迟到,有时走正门,有时翻围栏,老师时常被他气的咳嗽。他也经常踩点,手上还拿着早餐,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巡逻老师有时候气不过,骂他半个小时都是常有的事。
惩罚方式嘛——
蓝霭站在操场旁边的围栏旁,果然有学生在跑圈。太阳正烈,两个男生的额头上已经有了汗滴。她莫名想笑,举起相机,正在找角度,那两个男生突然反过头,见她举起相机,面上扬起微笑,默契的伸手比了个耶。
蓝霭按下快门,冲他们喊了一声加油,后者回了一句好,旁边的老师呵斥他们跑快点。
蓝霭转身往前走,是篮球场。
依旧是蓝色的篮球架,掉漆的三分线,站人鞋底的绿色地面,似乎这是几年来都没有翻新过,都是最初的样子。
阳光给时间上了一层朦胧的滤镜。
他在这里打过球。
打篮球的少年总是好看,他的球衣总是火红色,号码也总是十二,也许对他有什么特殊意义。他打球的时候路子野,很少打团队配合,他的队友没少因为这事“讨伐”过他。他虽然看不懂篮球,但从观众的尖叫声中听得出来他很厉害。
所有人都在喊他的名字,刚好掩盖住了蓝霭的过快的心跳。
他总是骄傲,因为他从来没有输过。
在往前走是花园,树木常绿,他最喜欢凉亭上的紫藤萝,但花期已过。蓝霭走在凉亭下坐下,对面就是教学楼,读书声透过窗户传到他耳朵里,她看着柏油路发呆。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是这么大的太阳,好像还热烈一些。少年穿着蓝白校服,靠在栏杆上,谈笑声时不时传入她的耳朵,顺着声音偷偷看一眼,他的脸上是笑容。
一不小心,一眼,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还会更久吗?她悲哀地想。
应该不会了。
她站起身,沿着路一直走,看到了小卖部,突然嘴馋。
那时候一下课跑的地方就是小卖部,东西倒是多,就是很贵。她随手拿起一包糖,刚好是她学生时期最喜欢吃的那一款,走到收银台前,找了半天的学生卡,才反应过来她已经毕业了,拿了现金给老板。
“姐姐,我也想吃糖……”
蓝霭的衣角被轻轻拽了一下,她低下头,看见了一个小女孩,扎着羊角辫,穿着碎花裙子,正瞪大眼睛盯着她手里的糖。
蓝霭捏了捏女孩的脸,笑着说:“姐姐给你两颗好不好?”
“好!”
蓝霭从包装中拿出两颗放在她手掌心。
“阿喜——”一个焦急的女声从外面传来。面前的女孩被转了个身,被叮嘱了几句,对方又站起身对蓝霭说谢谢。
蓝霭笑笑:“不客气,小姑娘很可爱。”
“蓝霭?”女人试探地喊了一声。
听到对方喊自己的名字,蓝霭诧异的抬起头,发现对方是当时学校广播站的社长。
也是岱季恒的女朋友。
蓝霭点点头,露出笑容,说了对方的名字:“丁杳安。”
丁杳安笑了两声:“我还以为你认不出我了呢。”
丁杳安之前在广播站的时候对蓝霭的影响很深,因为这个学妹一有机会就会来投稿,一来二去就熟了。
丁杳安说:“我还挺喜欢你的文笔的。”
蓝霭觉得不好意思,其实她也是瞎写写。她还写过藏头诗,是给他的不止一次。
看来是无用功。
蓝霭说了句谢谢。
丁杳安看了眼蓝霭身上的相机,还想说什么。
“杳安?”一道声音横插进来。
蓝霭的笑容顿住,不可置信地向小卖部门口望去。
那一瞬间,刺眼的太阳光被遮挡住,视线内的一切都变得清晰,他的脸也由远及近。
是岱季恒,那颗不属于她的太阳。
其实她在听到那道声音的时候,她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是她年少时期听过无数次的声音,像干旱沙漠里的一株植物,根深蒂固。
“阿恒。你还记得她吗,我之前和你讲过的一个小学妹,和你同级……”
丁杳安和他说了什么蓝霭没听见,她只知道自己的眼光一直落在岱季恒的脸上,不舍得离开。
岱季恒听见她说的话,也将眼神落在她的脸上,不过两秒之后又回到了丁杳安身上。
蓝霭听见他说了一句“没有印象”
——也对,我是胆小鬼,你怎么会记得我。
眼泪毫无征兆的流下来,让她无处可躲。
第一次正式见面就哭了,你可真有出息。蓝霭在心里暗讽。
丁杳安问她怎么了。旁边伸来一只手,拿着纸巾。
蓝霭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接过,哑着声音说了句谢谢。他则稍稍点头。
蓝霭突然觉得很感慨,比起当年那股张扬劲,现在的他沉稳了很多。
或许是因为在刻意地与她保持距离。
也没办法再近了。
蓝霭没在继续看他,问丁杳安他们来这干嘛。
丁杳安说:“我们结婚五周年,来母校拍一套婚纱照。”
蓝霭睫毛轻颤,说:“恭喜。”
她随后又清了清嗓子,问:“我可以给你们拍张照片吗?”
“你会摄影?”
蓝霭举了举自己的相机:“专业的。”
他们准备在操场上拍。蓝霭指导他们摆好动作,架好相机,看到了屏幕里他看向她的宠溺的眼神。
“暗恋的人是没有资格吃醋的。”舍友的话回荡在耳边。
蓝霭按下快门,说洗好了照片再给他们。丁杳安笑着说谢谢,问她要不要现在回去,他们可以送她。蓝霭找了个理由拒绝了。
他最终也只是说了句“谢谢”“再见”,好像是用这四个字将十二年的暗恋做个了结。
谢谢你的喜欢。
——再见我的少年。
蓝霭的眼睛盯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还是舍不得,拿出手机对着岱季恒的背影拍了一张照片。
你找到幸福了啊。
蓝霭太久没回来,在这个小县城转到了晚上。八点刚过,她走到一个广场,有人唱着:
『你现在在哪里,隔我多远距离。
是否勇敢飞行,有没有人爱你。
每当我想起你,世界突然安静。
你也一样吗?
青春有你出席不是为了让你缺席
好想沿着回忆狂奔向你
昨日的青空
随少年挥手消失在人海之中
你在吗,你要幸福啊
我想你啊,我想你啊
你要幸福啊
我想你啊』
看着广场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蓝霭忽然就懂了。
是执念,不是喜欢,刚刚拍照的时候也不是吃醋,是对这段长达十二年暗恋的不舍。
你幸福了,我依旧想你。
我不想你,你依旧幸福。
希望你听得见。
可是又有什么用了?
蓝霭你真的该放下了。
蓝霭拿出手机,将那张背影删除。泪滴砸在手机上,不过这次没有人在给她递纸。
至此,青春结束。
不过,十二年前的岱季恒依旧是她的太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