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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权当缓冲 ...

  •   这几天读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还蛮有兴味,也觉得很有意思。拿几篇上来与大家共享一下。
      其实~~~~~~~~是因为之前的东西都是上课时候无聊,思潮翻涌的时候写下的,这一旦开始放假,没课上了,就实在没得东西写。再加上脑子里有的东西思路阻塞,词句又一直滞涩,就先写一点近日读《阅微》的小感想,权当缓冲吧。再说还要把两个空白章补全才行。

      《阅微草堂笔记》卷一《滦阳消夏录一》第十一则:
      “雍正壬子,有宦家子妇,素无勃谿状,突狂电穿牖,如火光激射,雷楔贯心而入,洞左胁而出。某夫亦为雷焰燔烧。背至尻背皆焦黑,气息仅属。久之乃苏,顾妇尸泣曰:‘我性刚劲,与母争论或有之,尔不过私诉抑郁,背灯掩泪而已,何雷之误中尔耶?’是未知律重主谋,幽明一也。”

      ——这真是要让我这个现代人顿足唾骂了。可怜一个弱小女子,凡事都要规行矩步,三从四德,一家上下,都要应对得宜,一步也不能有差,不能有错。这还不算,还不许心怀怨愤,必要做得心甘情愿,还不光要表面顺从,心里也要如此,连“私诉抑郁,背灯掩泪”也不能够!否则遭了雷电轰击,送了性命还要担上一个“主谋”之名,死得应当!
      (只不知若是鬼神误事又怎样?为何纪晓岚却未有想及这个可能性?〈阅微〉里面并不乏此种事例。不过受害者都是夫子,也都被及时纠正了,当真不公!)

      〈阅微草堂笔记〉卷二〈滦阳消夏录二〉第三十三则:
      “顾员外德懋,自言为东岳冥官,余弗深信也。然其言则有理。……尝谓余曰:‘冥司重贞妇,而亦有差等。或以儿女之爱,或以田宅之丰,有所系恋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欲之萌,而能以礼义自克者,次也。心如枯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计者,斯为上矣。……”

      ——无言中……
      原来古时女子丈夫既死,便绝不可有七情六欲,只管把心肠一并冷去,苟且存活,只待阎王勾命!
      原来还诧异为何有萌情欲者反而在第一等之上。思前想后,只怕关键还在“礼义”二字!

      所幸也并非所有古人都如此混帐。倒也不是说他们就不拿着这些礼教规矩来苛求女人了,只是有时有所体谅,也算难得了。
      〈笔记〉卷二第二十则:
      “青县农家少妇,性轻佻,随其夫操作,形影不离,恒相对嬉笑,不避忌人。或夏夜并宿瓜圃中,皆薄其冶荡,然对他人,则面如寒铁,或私挑之,必峻拒。后遇劫盗,身受七刃,犹诟詈,卒不污而死。又皆惊其贞烈。老儒刘君琢曰:‘此所谓质美而未学也,惟笃于夫妇,故矢死不二。惟不知礼法,故情欲之感,介于仪容;燕昵之私,形于动静。’辛彤甫先生曰:‘程子有言:‘凡避嫌者,皆中不足。’此妇中无他肠,故坦然径行不自疑。此其所以能守死也。彼好立崖岸者,吾见之和。’先姚安公曰:‘刘君正论,辛君有激之言也。’……”

      ——显而易见,一句“性轻佻”置于篇首,再一句“先姚安公”的“辛君有激之言也”截后,也就可见这位时人津津乐道的“风流才子纪晓岚”本人的态度了。即使是这位辛君,能为这个少妇说上这几句话,又有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其人已“殉节”而死之故!

      有了规矩,就难免会落入套路,未必如此的事情也必是因此之故了。
      〈笔记〉卷一第四十六则:
      “陈枫崖光禄言:康熙中,枫泾一太学生,尝读书别业。见草间有片石,已断裂剥蚀,仅存数十字。偶有一十成句,似是夭逝女子之碣也。生故好事,意其墓必在左右,每陈茗果于石上,而祝以狎词。越一载馀,见丽女独步菜畦间,手执野花,顾生一笑。生趋近其侧,目挑眉语,方相引入篱后灌莽间。女凝立直视,若有所思。忽自批其颊曰:‘一百馀年,心如古井,一旦乃为荡子所动乎!’顿足数四,奄然而灭。方知即墓中鬼也。蔡修撰季实曰:‘古称盖棺论定,观于此事,知盖棺犹难论定矣。是本贞魂,乃以一念之差,几失故步。’晦庵先生诗曰:‘世人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谅哉!”

      ——这几个古人因为这个女鬼守节自爱而啧啧称赞,我这个现代人却要因为自己的价值观认为这个女鬼自爱是真,却未必是为守节,而是为不失身于“荡子”而自污。

      〈笔记〉卷二第十三则:
      “有游士以书画自给,在京师纳一妾,甚爱之。或遇宴会,必袖果饵以贻,妾亦甚相得。无何病革,语妾曰:‘吾无家,汝无归,吾无亲属汝无依。吾以笔墨为活,汝无食,琵琶别抱,势也,亦理也。吾无遗债累汝,汝亦无父母兄弟掣肘,得行己志,可勿受锱铢聘金。但与约,岁时许汝祭我墓,则吾无恨矣。’妾泣受教。纳之者亦如约,又甚爱之。然妾恒郁郁忆旧恩,夜必梦故夫同枕席,睡中或妮妮呓语。夫觉之,密延术士镇以符箓。梦语止,而病渐作,驯至绵惙。临殁,以额叩枕曰:‘故人情重,实不能忘。君所深知,妾亦不讳。昨夜又见梦曰:‘久被驱遣,今得再来。汝病如是,何不同归?’已诺之矣。能邀格外之惠,还妾尸于彼墓,当生生世世,结草衔环。不情之请,惟君图之。’语讫奄然。夫亦豪士,慨然曰:‘魂已往矣,留此遗蜕何为!杨越公能合乐昌之镜,吾不能合之泉下乎?’竟如所请。……余谓再嫁,负故夫也;嫁而有贰心,负后夫也。此妇进退无据焉。何子山先生亦曰:‘忆而死,何如殉而死乎?’何励庵先生则曰:‘〈春秋〉责备贤者,未可以士大夫之义律儿女子。哀其遇可也,悯其志可也。”

      ——一番情深意重也不过得到卫道士这种评价。何励庵先生所言倒可以略为宽慰这对男女吧。

      纪晓岚虽然在这些礼教上拘泥可厌,不过在其他事项上倒是变通得很。我看的这几篇笔记里面,颇有几篇涉及鬼神判人善恶的,很有意思。

      〈笔记〉卷一第十九则:
      “陈云亭舍人言:有台湾驿使宿馆舍,见艳女登墙下窥。叱索无睹。夜半琅然有声,乃片瓦掷枕畔。叱问:‘是何妖魅,敢侮天使?’窗外朗应曰:‘公禄命重,我避公不及,致公叱索,惧于神谴,惴惴至今。今公睡中萌邪念,误作驿卒之女,谋他日纳为妾。人心一动鬼神知之。以邪召邪,神不得而咎我,故投瓦相报。公何怒焉?’驿使大愧沮。未及天曙,促装去。”

      ——这倒也是教人要谨守礼教了,不过有趣得很。〈阅微〉里颇有此种人心作恶,反不如狐魅之辈贞义的故事。

      〈笔记〉卷二第二十一则:
      “献县老儒韩生,性刚正,动必遵礼,一乡推祭酒。一日,得寒疾,恍惚间一鬼立前曰:‘城隍神唤。’韩念数尽当死,拒亦无益,乃随去。至一官署,神检籍曰:‘以姓同误矣。’杖其鬼二十,使送还。韩意不平,上请曰:‘人命至重,神奈何遣愦愦之鬼,致有误拘?倘不检出,不竟枉死耶!聪明正直这谓何?’神笑曰:‘谓汝倔强,今果然。夫天行不能无岁差,况鬼神乎?误而即觉,是谓聪明;觉而不回护,是谓正直。汝何足以知之!念汝言行无玷,姑贷汝。后勿如是躁妄也。’霍然而苏。”

      ——有点难以推断到底纪晓岚对这位品性刚正的老儒持何等看法。虽然城隍神说明他不足以知之(聪明正直之所谓),让人推想这个家伙在“动必遵礼”的过程中未必有做到这两点,但神灵也说他言行无玷,只不知以何种标准判定的。不过依我看来,这个老儒在鬼差受罚情知无碍之后还如此愤愤不平要再加追究,只怕平时涉及礼义的时候未必会斟酌人情,对人未必宽厚。

      〈笔记〉卷二第三十三则:
      “……又曰:‘阴律如〈春秋〉,责备贤者,而与人为善。君子偏执害事,亦录以为过。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报。世人未明此义,故多疑因果或爽耳。”

      ——“君子偏执害事,亦录以为过”,这一句倒是深得我心,最不耐烦秉持规矩,不顾现实情景的君子。(不过自己有时只怕也过于偏激,对君子太过仇视了)

      〈笔记〉卷一第十则:
      “……有一官公服昂然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王哂曰:‘设官以治民,下至驿丞闸官,皆有利弊之当理。但不要钱即为好官,值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官又辩曰:‘某虽无功,亦无罪。’王曰:‘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官大踧踖,锋棱顿减。……知人心微暧,鬼神皆得而窥。……”

      ——好一句“无功即有罪”!若是天下官员都依此训条行事,四海升平,河清海晏之日不远矣!

      这两天才看了几页〈阅微草堂笔记〉,竟已看到两篇涉及男男情事的故事。一并帖上以飨读者:)

      〈阅微〉卷二第三十则:
      “老仆魏哲闻其父言:顺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其姓名,与妻先后卒。越三四年,其妾亦卒。适其家佣工夜行避雨,宿东岳祠廊下。若梦非梦,见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随焉。有神衣冠类城隍,磬折对岳神语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岳神咈然曰:‘二人畏死忍耻,尚可贷。其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去功罪相抵也?’挥之出,某生及妻妾亦随出。悸不敢语,天曙归告家人,皆莫能解。有旧仆泣曰:‘异哉,竟以此事被录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缘受恩沉重,誓不敢言。今已隔两朝,始敢追述。两主母皆实非妇人也。前明天启中,魏忠贤杀裕妃。其位下宫女内监,皆密捕送东厂,死甚惨。有二内监,一曰福来,一曰双桂,亡命逃匿。缘与主人曾相识,主人方商于京师,夜投焉。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窥,主人语二人曰:‘君等声音状貌,在男女之间,与常人稍异,一出必见获。若改女装,则物色不及。然两无夫之妇,寄宿人家,形迹可疑,亦必败。二君身已净,本无异妇人,肯屈意为我妻妾,则万无一失矣。’二人进退无计,沉思良久,并曲从。遂为办女饰,钳其耳,渐可受珥。并市软骨药,阴为缠足。越数月,居然两好妇矣。乃车载还家,诡言在京所娶。二人久在宫禁,并白皙温雅,无一毫男子状。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无觉者。但讶其不事女红,为恃宠骄惰耳。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后亦甘心偕老。然实巧言诱胁,非哀其穷,宜司命之见谴也。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两个男身妻妾多年相伴,其中情感纠葛在当时自然无人事后在意,然而不论这个某生的动机是否可恨或曰可耻,到底在之后的生活中应该是对这两个太监相当不错。东岳君只论因由,不管结果,在我看来未免也有太过偏颇。
      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了金庸的《鸳鸯刀》。虽然故事大不相同,不过都是少见的境遇,身处其中的人物心理大可揣摩。
      (这个故事到了耽美作家手中又是好题材了。想来这个某生在他们二人投奔之前如何因为自己的特殊性取向痛苦不已,再得此两“妻妾”之后又是如何瑟瑟和谐,大有文章可做。)

      (这一篇是随便翻看后面的篇章时碰到的,竟然以前看过根据此事写的耽美文,也算巧了。)
      〈阅微〉卷六第三十七则:
      “王兰洲尝于舟次买一童,年十三四,甚秀雅,亦粗知字义。云父殁,家中落,与母兄投亲不遇,附舟南还,行李典卖尽,故鬻身为道路费。与之语,羞涩如新妇,固已怪之。比就寝,竟驰服横陈。王本买供使令,无他念,然宛转相就,亦意不自持。已而童伏枕暗泣,问:‘汝不愿乎?’曰:‘不愿。’问:‘不愿何以先就我?’曰:‘吾父在时,所蓄小奴数人,无不荐枕席,有初来愧拒者,辄加鞭笞曰:‘思买汝何为?愦愦乃尔!’知奴事主人,分当如是,不如是则当捶楚,故不敢不处献也。’王蹶起推枕曰:‘可畏哉!’急呼舟人鼓楫,一夜追及其母兄,以童还之,且赠以五十金。意不自安,复于悯忠寺礼佛忏悔。梦伽蓝语曰:‘汝作过改过在顷刻间,冥司尚未注籍,可无庸渎世尊也。’”

      ——小孩子可怜了。至于王兰洲的心思,伽蓝所语“可无庸渎世尊”,大可玩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权当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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